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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学用结合提升自然资源管理和耕地保护能力水平

吴韬

2022年6月28日)

土地是国家发展之基、生态之源、民生之本、财富之母,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中承担着重要的支撑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实施后,湖南迅速制定出台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为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特别是耕地保护工作提供了指引与遵循。我县要坚持学用结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土地管理法和办法要求,切实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和耕地保护工作。

一是坚持以宣促学,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新形势下,如何聚焦保护和发展,以宣促学,打造自然资源管理和耕地保护“大课堂”,是对新时代党员领导干部能力的新考验。一方面是要加强“一法一条例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政策宣传,通过开设官网专栏、发布法律宣传小视频、公众号法律连载等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村村响、短信推送等形式,实现宣传全覆盖。另一方面是各乡镇(街道、管理区)和发改、农业、林业、水利、住建、教育、卫健、乡村振兴等部门要深入开展“一法一条例一办法”专题学习,学深悟透新政策,弄懂做实新要求,根据新形势,找出新办法。同时,坚持以学促考,在全员学习贯彻的基础上,组织干部职工、村“两委”开展“一法一条例一办法”学习考试,确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入脑入心。

二是坚持以学促行,落实耕地保护重要政治任务。学习的成效最终还是要落到行动上,必须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扛牢耕地保护政治责任。以“田长制”为抓手,扎实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保障粮食安全。乡镇(街道、管理区)要坚决扛牢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实行最严厉的耕地保护监察执法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违法占用、破坏耕地行为。要按已制定出台的《洞口县违法用地整改督查考核细则》,实行量化管理,每月进行考核排名,严肃责任追究。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全面完成年度恢复耕地任务和2021年度净减少耕地恢复补足任务,扎实推进耕地开垦、旱改水、增减挂钩项目,确保县域内项目用地实现“占补进出双平衡”。落实落细新增耕地后期管护制度,明确管护责任主体,加强撂荒抛荒和“非粮化”治理,确保新增耕地一亩不假。

三是坚持以行促干,扎实做好自然资源各项工作。任何一项工作要想取得实效,都要注重事前谋划、事后总结,不断提升,形成长效机制,做好自然资源各项工作更是如此。要加快构建规划管控新体系。坚持规划先行,统筹推进“三区三线”划定,持续优化规划布局,全面完成空间规划编制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优化城市设计,管控街道风貌,打造宜居、美观县城。要节约集约用好资源。深入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专项整治行动,全面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全面开展园区土地利用清理,坚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突出亩均效益导向,全面清理园区低效土地,努力盘活园区存量土地,强化土地要素保障,促进园区提质增效,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资源保障。要统筹做好用地保障。依法完善优化土地征收程序,严格落实《洞口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意见》规定,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标准、统一步骤、统一考核”。严格落实“一把尺子把关、一个池子装水、一根管子到户”的管理机制,统筹全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加强征拆工作力度,加快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和申报,强化占补平衡指标统筹,确保重点项目、民生项目尽快落地。

四是坚持以干促创,探索建立耕地管护配套制度。把握新机遇、应对新挑战,要“着眼长远、把握大势,开门问策、集思广益,研究新情况、作出新规划”,必须以学习宣传贯彻“一法一条例一办法”为重点,结合县情实际,探索建立完善耕地管护有关配套制度。探索完善“田长制”耕地巡查保护制度。建立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机制,每月25日为全县“巡田日”,各级田长带头开展巡田;进一步完善新增耕地项目后期管护制度,推进数字化管理,明确奖惩制度。探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将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在资金分配上向种植粮食的耕地倾斜,有效调动耕地落实耕种的积极性。同时,建立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制度,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有关规定对耕地保护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探索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根据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政策法律,制定出台具体可行的制度、措施,全面盘活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实现村级经济发展壮大由“输血”向“造血”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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