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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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

公安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1、指挥中心   

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综合分析敌情、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研究制订公安工作规划;收集、反馈各类公安信息,协助处理紧急事务和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起草、审核局机关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负责统计、保密、档案、史志和文电的收发;负责全县公安系统的装备、被装、财务、后勤、专项经费、国有资产管理和机关安全保卫;负责全局公安有线、无线通讯业务和公安机要传真、机要密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通讯网络建设,保证通讯畅通,承担局机关有线、无线通讯设备购置、维修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卫工作;查处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履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职责;负责群众求助、报警和群众对公安干警的投诉电话的接转;代替下达处警指令。   

2、政工室

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和纪律作风建设;负责警衔日常管理,以及公安宣传、表彰奖励等工作;协助县机构编制部门管理公安系统机构编制;负责对公安系统干部任免呈报、调配、劳动工资、公务员考核、工会及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安系统民警教育培训;负责公安系统的计划生育和各种证件的换发管理工作。

3、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

负责全县户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人口统计工作,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指导各派出所对流动人口,重点人口和人口信息的管理工作;办公室出国(入)境手续。

4、法制大队

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建设和规划工作;审核、起草与公安工作有关的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检查直属和派出机构执法情况;主管公安机关国家赔偿工作;审查、审理刑事拘留材料,办理刑事拘留和取侏候审手续;承担劳动教养的材料审批和报批以及所外执行人员的考核工作;负责办理公安行政复议、听证、行政诉讼、应诉国家赔偿工作。

5、监察室

负责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按照规定承办、协办对干警违法违纪案件的检查和审理;承办县公安机关政纪和警纪案件的检查和审理;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和干警的申诉;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对公安专项经费、业务经费及职业据点的财务管理进行内部审计监督;负责查处全局违法、违纪案件;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及时督查财务、车辆管理等各项制度、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及时督查党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把好经费开支审批关;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廉政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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