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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

洞口县司法局内设机构及职责

洞口县司法局组建于1981年,设有办公室、基层股、宣教股、律公股、社区矫正股、政工股、计财股、法律援助中心等机构。

各机构职责:

1、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督查督办,协助局领导组织开展日常工作;负责本局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和审核;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司法行政信息;承办司法工作简报、新闻报道、文书档案、信访、统计、机要、保密、收发、文印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车辆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7222434    

2、基层工作股:指导各乡镇司法所、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及法律服务工作,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所;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法律工作者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法律工作者资格的授予与撤销的报批工作;负责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年检注册的报批工作;指导和组织司法助理员、法律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联系电话:7238933    

3、法制宣传教育股:制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乡镇、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外法制宣传工作;承担洞口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学教育工作。联系电话:7238936    

4、律师、公证工作管理股(加挂洞口县公证处牌子):拟定全县律师工作规划和管理工作规范;指导监督政府、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工作;负责律师资格的审查、报批等有关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的设立或注销的审查、报批工作,对律师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证进行管理和年检注册;负责律师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检查监督律师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法执业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对其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管理全县法律服务市场;拟定全县公证工作规划和管理工作规范;负责公证员资格的审查、报批等有关工作;负责公证处的设立或注销的审查、报批工作;对公证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证进行管理和年检注册;检查监督公证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对其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联系电话:7222090    

5、社区矫正股:承担洞口县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各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接收、解除矫正等日常管理工作。联系电话:7238932

6、政工股: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劳动和保障等工作;管理本系统的考核评比工作;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岗位培训;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双文明创建和计划生育工作。联系电话:7238938    

6、计划财务股:负责编制省、市、县拨付的司法行政经费的预算、决算;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对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国有资产、基本建设进行宏观管理和监督;负责局机关财务、行政、后勤工作;管理局机关国有资产。联系电话:7238937

7、法律援助中心:拟定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规划;指导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指派全县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和办理。

联系电话:7224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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