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县城出租车营运秩序,落实市物价局邵价消(2009)112号、洞发改(2009)88号文件、县长办公会议2009年第38期会议备忘录和8月3日党政联席会议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县城出租车营运秩序开展专项整治,并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于8月14日召开了专门会议,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从8月15日起,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发展改革局工作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将分四个组对不执行基本运价4元(2.6公里内)、不按规定打表计费、不按规定张贴价格表的出租车进行查处,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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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8-20 11:45:38 发布人:admi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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