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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人民政府关于暂时关闭全县活禽交易市场的通告

来源: 作者: 日期:2013-04-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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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DR-2013-00012
洞口县人民政府
关于暂时关闭全县活禽交易市场的通告
洞政告〔2013〕10号
 
为进一步做好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禽鸟与人的病原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卫生计生委、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强化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卫发明电〔2013〕20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湘政办明电〔2013〕37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暂时关闭全县范围内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活禽交易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时关闭全县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活禽交易区,暂停市场内活禽交易,具体由县工商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配合,共同督促市场主办方落实。
二、关闭后的活禽交易区,由县工商局督促市场主办方开展全面清扫和封闭管理,并对市场中禽类排泄物、饲料、垫料以及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市场内外环境以及与禽类接触过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进行严格消毒。县卫生局负责加强消毒工作的技术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要大力配合。
三、在活禽交易区滞留的活禽,由县工商局督促市场经营主体统一收集作无害化处理。
四、坚决取缔各类马路市场的活禽交易行为,具体由县城管部门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负责落实。
五、暂停活禽调运工作,严禁疫区活禽进入我县和我县活禽流出,具体由县畜牧水产局负责落实。
六、暂停野生动物观赏展演和信鸽放飞活动。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恢复日期另行通知。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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