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KDR-2013-00014
洞口县人民政府
关于恢复县内市场活禽交易的通告
洞政告〔2013〕12号
今年4月,我省发生了2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县人民政府于2013 年4月28日决定关闭全县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活禽交易区,暂停市场内所有活禽交易。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采取各种积极有效的综合防控措施,至今我县没有发生H7N9禽流感疫情,没有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根据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指示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恢复县内市场活禽交易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废止《洞口县人民政府关于暂时关闭全县活禽交易市场的通告》(洞政告〔2013〕10号),在全县恢复活禽交易活动。
二、县工商局和各交易市场主办方要继续加强对活禽及其制成品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努力做好家禽类疫情监控工作,各家禽经营者(包括养殖户、批发商、经销商)要积极配合,发现情况要及时报告。
三、县畜牧兽医部门要继续加强家禽类检疫监管,严把活禽入场检验关、市场检疫关和消毒巡查关,严禁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或农业部监测到人感染H7N9禽流感阳性样品省份的商品代活禽流入我县市场,同时要加强H7N9禽流感疫情的监测工作,发现可疑的疫情要及时果断处置,确保防控工作目标的落实。
二○一三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