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治超办〔2020〕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区,各治超成员单位:
为加强货物运输源头管理,深化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根据《湖南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96号)及省市治超办有关文件精神,我办会同有关部门,全面统计辖区内货源单位情况。经查,洞口县年货运量20万吨以上货运源头企业15家,现予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运输环境。监督电话:0739-7220023。
附件:洞口县2020年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名单
洞口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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