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1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7 批 2020 年 9 月 25 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
污染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经办人 |
经办人电话 |
1 |
D1SY202009220007 |
1洞口县石江镇江潭村老寨组居民举报老寨石场无证经营。 2. 老赛石场含泥废水直接排入农田和黄泥江河。 3. 老赛石场每天24小时作业,扬尘大,噪声大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4. 老寨石场乱砍伐树木,剥离的泥土堆放在基本农田里. 5.多次向国土环保等政府部门投诉未果. |
洞口县 |
噪音,水,土壤,生态,大气 |
1、关于举报反映老寨石场无证经营的问题。石江镇派人员于9月23日下午到现场调查,调阅该石场资料,该石场办理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排污许可证。但采矿许可证已过期,正在办理延续登记手续,于2020年4月停产至今未生产。情况不属实。 2、关于举报反映老寨石场含泥废水直排至农田和河流的问题。经查,老寨石场建设有沉淀池,2018年省环保督察进行了交办,该石场通过整改后,完善了手续及环保设施,通过了环保验收并取得了排污许可证(见附件)。现场检查时,该场已于2020年4月停产至今,没有发现污水直排现象。情况不属实。 3、关于举报反映老寨石场24小时作业,扬尘大,噪音大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经查,该场自2020年4月15日石江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下达立即停止生产的执法文书后即停产,之后多次检查均未发现生产现象。同时经查阅检测报告和现场设施,2018年整改之后,老寨石场配套建设了雨水沟、化粪池、雨雾喷淋装置、生活垃圾收集斗等相关环境保护措施,生产期间设施运行正常,根椐第三方公司检测报告及验收小组意见,噪音和扬尘污染均已达标,验收合格,没有产生扬尘和噪音污染。情况不属实。 4、关于举报反映老寨石场乱砍伐树木,剥离的泥土堆放在农田的问题。经洞口县宏大国土测绘有限公司实地测量,该场堆土区面积1926平方米(合2.889亩),土地性质为旱土。套合石江镇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基本农田保护图,堆土区范围为一般耕地,不是基本农田。目前,该堆土区已复耕。 同时该石场自开办以来,在江潭村“野坳上”山场采石,对于其占用林地擅自改变用途的违法事实,县林业部门分别于2015年12月3日下达洞林林行决字【2015】第0138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年12月15日下达洞林林行决字【2017】第0181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年10月29日下达洞林罚决字【2018】第2108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处以罚款,并要求限期恢复林地。经现场勘查,基本已恢复林地。 5、关于举报反映老寨石场多次投诉无果的问题。2018年省环保督察期间,有群众进行了举报,县人民政府立即采取了措施,对该石场实施了停工停产整顿。经过整改后该石场于2018年8月31日取得了排污许可证(证件附后),2018年9月8日通过了环保检测。2019年4月其采矿许可证到期之后,石江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多次到现场检查,对其下达了停工停产通知书。2019年8月、2020年4月按县应急部门的整改要求,为排险、消除安全隐患,断断续续进行过开采。但2020年4月至今,石江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多次到现场检查,该场均处于停工停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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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实 |
(已办结)虽然该信访件举报的情况不属实,该场也没有恢复生产,正在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手续,但是我县还是要求该场加强管理,对设施设备进行检修维护,防止雨水未经初期雨水收集池直排,影响周边农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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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肖程 |
138742810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