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人民政府关于上报群众反映桐山乡龙井电站影响生态环境问题(第5批信X2HN202104100004号)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湖南省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
2021年4月11日,接到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5批信X2HN202104100004号环境举报问题,已办结,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洞口县龙井电站位于黄泥江流域的桐山乡市坪村、万里村、马颈村境内,法人代表唐春莲。电站采用引水方式开发,装机容量1500千瓦,设计年发电量585万千瓦时,2005年9月26日县水利局下达《关于对<洞口县龙井水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并请批复的函》(洞政水字〔2005〕68号),2005年10月17日县发展和改革局下达《关于龙井水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批复》(洞发改〔2005〕129号),2006年4月5日县水利局下达《关于对<洞口县龙井水电站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的批复》(洞政水字〔2006〕22号),2006年10月9日县环保局下达《关于洞口县龙井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洞环审字〔2006〕18号),2008年4月竣工发电。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有4个交办件重复投诉龙井电站生态环境问题,按时进行了办结,后经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复查,问题没有反弹。2020年小水电清理整改,按照审批权限补办了环评手续,获得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不属实。
(一)反映“龙井电站强行截断黄泥江,凿隧引流发电”情况不属实。该项目建设经桐山乡政府及所在三村村委会签字同意,电站国土、林业等相关手续齐全,符合县水能资源开发规划,建设和审批程序合符当时政府相关规定。
(二)反映“致使农田报废,百姓上访无果”情况不属实。在改善农田灌溉方面,龙井电站按照要求,积极落实和完成了以下整改措施:1、与万里村及相关村民签订协议,在村委会后面山坡上修建一座30立方的灌溉蓄水池。村民表示对整改结果表示满意(见附件)。2、2019年上半年,龙井电站按照《龙井电站河流生态修复方案》,在引水坝左端新建生态放水口1处;在大坝至双江口桥减脱水河道内,修建生态过水坝1座,并在坝上设置量水槽一处,用于监测河道生态流量。2019年5月14日县水利局组织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洞口分局和桐山乡政府,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全部完成。3、2019年小水电清理整改,龙井电站被评估为整改类电站,电站落实“一站一策”整改措施,安装了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并接入省级监管平台统一接受监管。2021年4月12日,桐山乡政府和县水利局一道前往电站现场检查生态流量泄放情况,生态流量泄放值为0.36 m3/s,超过核定值0.29 m3/s。
三、处理、处罚情况
无相关情况。
四、问责情况
无相关情况。
五、办结情况
经办理,此案已办结。
六、下一步工作
电站今后应加强运行管理,积极落实绿色水电措施,确保河流生态流量正常泄放,争取绿色达标,同时做好河道和生产区域卫生保洁工作,满足生态环保要求。
附件:1、龙井电站可研批文(洞政水字〔2005〕68号)
2、龙井电站立项批文(洞发改〔2005〕129号)
3、龙井电站初设批文(洞政水字〔2006〕22号)
4、龙井电站环评批复(洞环审字〔2006〕18号、邵市环评〔2020〕284号)
5、《龙井电站河流生态修复方案》
6、《关于龙井电站负责桐山乡泥湾村修建灌溉设施及便道工程的协议书》及《补充协议》
7、龙井电站生态修复工程验收会议纪要
8、工程实施及完工验收图片
9、《洞口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桐山乡龙井电站相关情况核查说明》
10、现场调查处理照片
经办人:刘孙奇, 县水利局,电话:18907392738
谭辉辉, 桐山乡政府,电话:13975931123
洞口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