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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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洞口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洞口县委 作者:中共洞口县委 发布时间: 2021-08-25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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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8日至11月13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洞口县进行巡视。2021年3月31日,省委巡视组向洞口县委反馈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洞口县委始终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对党忠诚、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切实扛牢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对巡视反馈问题照单全收,高度重视,全面整改。

(一)充分认识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性。洞口县委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迅速研究制定巡视整改方案,明确县委整改主体责任,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县委书记带头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自觉践行“一岗双责”。全县上下聚焦问题,深挖细查,动真碰硬,全面整改。

(二)高规格高标准搭建整改班子。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县委巡视整改工作办公室,实行集中办公,统筹抓好全县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监督办公室,由纪委书记任主任,负责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监督检查,确保整改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开展巡视整改情况全面督查2轮,印发整改交办函67件,工作提示函55件。

(三)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一是落实书记负责制。县委书记切实扛起第一责任,将反馈的5个方面21个问题,融合省、市纪委领导指导意见,细化为67个具体问题表现。督促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主动认领问题,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二是落实常委督办制。县委常委根据分工组织调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强力推进整改工作。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分别调度分管领域的巡视整改工作累计达90余次。三是落实牵头单位领办制。明确19个牵头单位67个工作专班负责本行业、本领域的整改工作,各牵头单位实行5天一报送,10天一调度的工作机制,将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确保整改实效。四是落实部门重点包办制。问题线索全部由县纪委监委负责,成立专案组,专人办理、优先处置,做到重点问题,重点关注、重点处理。

 截至6月30日,巡视反馈6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51个,基本完成整改10个,长期整改1个,未完成整改5个;巡视移交10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巡视移交1465件信访件,已办结1465件。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1.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性坚定性不强。

(1)学习方面,学习计划系统性不强,长效机制不够完善。2018年第1次县委常委会一次性以罗列九个文件名称的方式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决策部署。

整改情况:加强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修订完善《中共洞口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同时,邀请专家授课,开展专题调研,拓展学习的广度和深度。今年来,县委常委会学习11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6次,邀请专家授课辅导3人次,组织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民营经济发展等多项专题调研。

(2)贯彻方面,结合洞口实际贯彻落实有欠缺,跟踪问效的长效机制不完善。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没有过硬举措。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洞口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察湖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三个责任分工方案》等落实举措。二是建立“日调研、周办公、月完善”工作长效机制和政治督察制度,对重点工作常态化调度,并对落实情况开展督察。2021年上半年,县委常委会决议事项94项全部得到有效落实。

2.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发挥不足。

(3)县委系统谋划能力不足,重要事项决策研究不充分,沟通协调不够。

整改情况:县委注重增强统揽全局能力,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修订完善《中共洞口县委全体会议工作规则》《县委常委会工作规则》等制度文件,制定县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今年来,召开县委常委会23次,决议事项94项,解决37个改革发展稳定相关问题。县委及班子成员累计调度经济发展、园区建设、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等重点工作达180余次。

(4)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不够坚强有力。县公安局个别班子成员在听党指挥方面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调整县公安局班子。二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和德才兼备用人原则,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坚强有力。新任洞口县党政主要领导分别对全县24个乡镇(街道、管理区)及部分单位走访调研,相继召开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选拔优秀年轻干部115名,调整交流干部150名,科级干部岗位补缺149名,推荐使用“四个一批”干部27人,运用“第一种形态”263人次。

(5)2013年立项的洞口三桥,目前仍有25座房屋没有拆除,形成断头桥。

整改情况:25座应拆房屋已拆除,三桥项目主体工程已建成通车,南端连接线工程建设已入场开工,2021年9月底前全面竣工。

(6)2012年以前就开始建设的洞口大道,至今未建成,成为断头路。

整改情况:洞口大道东段金平路与雪峰中路已连通,文昌北路、健民路至洞口大道路段、德民路、重阳路全部完工通车。下一步,将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祥云路至洞口大道路段建设和洞口大道西段路基工程,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洞口大道东段红线内房屋征拆和主体工程建设。

(7)建设多年的洞山醪公路等项目,工期一拖再拖。

整改情况:洞山醪公路全线已贯通通车。下一步,将高黄公路、草罗公路纳入建设规划,分别在2023年底和2024年底前完成建设。

3.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不够有力。

(8)县委、县政府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的办法不多,研究部署“六稳”“六保”工作动作慢,没有压紧压实相关部门责任。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研究部署“六稳”“六保”工作,狠抓政策落实。今年来,全县新增城镇就业2399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808人;存款增加16.61亿元,贷款增加8.43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8.58亿;累计发放农村城镇低保、特困供养等保障金6500余万元;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755户,完成粮食播种面积96.28万亩。二是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为各类企业累计减税降费1.49亿元,派出驻企联络员112名,切实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9)洞口经济一度排名全市前三,2016年以来发展不快,县域经济综合排名下滑。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调研座谈,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聘请省社科院专家为县域经济发展把脉问诊,明确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城市建设思路。二是常态化研究经济发展、产业项目对策,针对短板弱项制定措施,刺激经济增速提质。今年来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保持全市中等偏上水平。

(10)县经开区经济引擎功能发挥不足,有聚集功能的产业和重大项目不多,2019年全省排名靠后。

整改情况:推进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加大园区支持、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力度,县经开区经济引擎功能不断增强。5个市级园区重点项目开工建设,1家公司已投产,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园已有6家汽摩零部件企业入。2021年上半年园区各项指标大幅提升。

(11)放管服改革不到位,营商环境不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行政审批改革,县级政务服务窗口增加到28个,政务服务事项增加到790项。二是建立“企业家日”制度,出台洞口县优化营商环境十条禁令》等制度文件。三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查处涉企刑事案件1起,刑事拘留5人,行政拘留5人,积极调解涉企纠纷矛盾78起。严查违规增加企业负担行为,开展7轮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9个,处理8人。营商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4.关于三大攻坚战方面的问题。

12产业扶贫的“三棵树”战略重种植、轻管理,个别乡镇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三棵树”扶贫产业实地核查,补栽补种柑桔苗3万余株。二是完善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对产业项目分类建档管理,杜绝合作社空壳运转,确保产业项目效益、参与群众收益。

(13)健康扶贫存在漏洞。乡村医生多数没有相关执照,多年来没有参加培训。

整改情况:全县705名在册乡村医生完成职业资格再注册登记,免费培训乡村医生880人次,实现全覆盖。全面开展健康扶贫“回头看”,持续巩固健康扶贫成果。

(14)中央环保督察四次交办威凌金属环保问题没有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对被污染的土壤和水源完成整治。对威凌金属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并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涉及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对威凌金属环保问题相关17名责任人严肃问责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已全部整改销号。

(15)全县唯一的垃圾填埋场已使用多年,恶臭防治不达标,防渗处理不到位,乡镇垃圾处理能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对县垃圾填理场封场,完成恶臭防治和防渗处理。在高沙镇茶铺村新设置垃圾填埋处置点,建成5个乡镇垃圾中转站。二是开工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成后日处理量为600吨。下一步,将全力推动垃圾焚烧项目主体工程在2022年底前完成,2023年底前完成20个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全覆盖。

5.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足的问题。

(16)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项目建设多年未完工。

整改情况:县妇幼保健院和县人民医院新住院楼均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17)公立医院改革综合指标全省倒数5名。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公立医院改革,2020年度全省公共卫生考核中,我县位于全省第二方阵第13名,在全市排名第3。二是完善制度保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工作的意见》。

(18)乡镇卫生院技术力量薄弱,老百姓外出求医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加大财政投入,全面改善乡镇卫生院医疗条件,村卫生室全部纳入门诊报销范围,充实乡镇医护人员,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今年来,县域内诊疗752857人次,基层卫生机构诊疗452739人次,基层就诊率60.13%,基本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医疗在基层。

(19)县城仅有1处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

整改情况:企事业单位停车场有序规范向社会开放,增加停车位1600余个,在县城凤凰路、平溪北路、洞口三桥与桔城西路交汇处建成3处临时免费公共停车场,新增停车泊位510个,有效地缓解停车难题。下一步,将开展城市体检,把现有的闲置资源有序改造成绿地、停车场,同时加强规划布局,系统解决停车难题。

(20)大桥市场等多个马路市场违规经营。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马路市场违规经营集中整治行动12次,拆除违规乱搭乱建设施151处。二是完成洞口国际商贸城一期工程,建材家居、五金机电、果蔬批发等商户已入驻。三是规划对城南农贸市场和大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农产品专业市场。通过划行规市,规范管理,马路市场违规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21)县城无一家公园。

整改情况:龙洲湿地公园已完成硬化路面2.1公里,安装路灯99盏,伏龙洲民俗文化公园主体工程建设已完工。下一步,将在2021年底前完成平溪北路滨江公园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将城西公园、蔡锷公园、体育公园纳入“十四五”规划建设。

(22)部分农村饮用水不达标。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县17集中供水厂全部进行水质检验,全部达标,取得了卫生许可证。二是214个集中式农村饮水工程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县财政投入500余万元,全面完善县自来水厂和县疾控中心水质检测验室检测配置,对水质定期抽样监测,确保老百姓喝上安全水、放心水。

(23)全县48所寄宿制学校大部分未实现“明厨亮灶”。

整改情况:全县48所寄宿制学校已完成42所学校“明厨亮灶”工程实施,其余6所在2021年8月30日前完成。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的问题。

(24)农村宗族势力抬头,存在宗族势力聚众冲击村委会、乡政府现象。

整改情况:加大对农村宗族恶势力打击力度,打击称霸一方的村霸12人,严惩利用宗族势力违法犯罪人员6名。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常态化排查整治,有效维护农村社会治安,夯实基层治理基础。

(25)宗教问题隐患较大。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宗教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及非法宗教活动整治行动,处理基层各类宗教隐患44个,收缴非法宗教书籍192本,光碟36盒。二是全面整治党员信教问题。三是建立县、乡、村三级宗教领域常态化预防管控机制,确保宗教事业健康规范有序。

(二)反馈问题:全面从严治党宽松软问题突出

7.主体责任有所缺失。

(26)县委对全面从严治党总体形势把握不准,统筹把控和部署推进不够。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各临时工程指挥部,廉政风险大。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了房地产领域和涉矿制砂采石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发现问题183个,整改到位183个,党纪政纪处分17人。二是制定《中共洞口县委2021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任务》,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是以“清廉洞口”建设为统揽,统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签订承诺书,587个单位主动申报创建“廉洁单位”。四是县纪委协助抓好责任落实,发出“两单一书”131份,13名党员领导干部因管党治党不力被问责。

(27)县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不严。

整改情况:新任县委书记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领导县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督促县委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和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不直接批条子进人,确保县乡换届风清气正。

28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个别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二是县委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今年来,开展廉政谈话234人次。

8.监督责任有所缺位

29县纪委日常监督有漏洞,对关键人、关键岗位、关键领域的重点监督不够。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存在围标串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查处高标准农田项目围标串标问题,8名相关责任人被给予处分,4人被移送司法,1人被诫勉谈话,24名参与围标串标人入“黑名单”。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查处56人,收缴违法违纪金额382万元。二是加强日常监督,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定期解剖,发现问题,及时纠偏。今年来,运用“四种形态”421人次,运用“第一种形态”263人次,占比62.5%。

30执纪问责偏松偏软。2016年换届以来,没有查办过正科级单位“一把手”。县公安局有的民警参与赌博未处理。

整改情况:一是对3名参与赌博的民警给予党纪处分。二是加大监督执纪特别是对“一把手”监督力度。今年来,精准运用“四种形态”421人次,立案124件,其中科级干部25人,处分156人,组织处理165人,留置3人, 16名“一把手”受到处分处理。

31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管理不力。有的纪检干部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招投标、违规入股、放贷等。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监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十条措施》等规定,对2名纪检监察干部给予党纪处分。二是持续开展“重程序、讲规矩、强本领”活动,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铿锵铁军”,组织集中培训4次,干部夜校5期。三是聘请10名特约监察员,履行对监察机关监督职责。

32派驻纪检组、乡镇纪委监督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县乡一体化管理,建立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片区工作机制。二是出台《洞口县乡镇(街道、管理区)纪(工)委履职情况考核办法》《洞口县纪委监委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进一步压实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的监督责任。2020年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立案97件,乡镇纪委立案123件,县纪委对2名工作不力的纪(工)委书记提醒谈话。

9.担当作为不够

33黑恶势力人员高勇违规占用国有土地建别墅,职能部门没有给予处罚。

整改情况:已查实该起违规占地行为。高勇案正处于审理阶段,资产已被查封,待终审判决后依法处理。

34县城工业园内一处违章别墅,多年来经开区与职能部门相互推诿,未给予任何处理。

整改情况:依法处理违规行为,收缴罚金11万元,并责令2021年8月30日前整改到位。

35园艺场违规占地建房问题没有处理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县委书记、县长亲自挂帅,抽调专人专职落实整治工作。二是制定整治方案,对园艺场内非法买卖土地建房行为全面摸底核查,严格依法依规,2021年10月底前处理到位。

10.政治巡察效果不佳

36)政治巡察定位把握不准,巡察问题质量不高,震慑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巡察流程和各项制度,推动巡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通过专题培训、集中学习、以巡代训全面提升业务能力。三是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巡察工作人才资源储备315人。全县累计开展10轮巡察,实现巡察全覆盖,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问题1422个,完成整改1229个,移交问题线索126件,办结118件,立案56件,处分处理89人。

1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突出

37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议而不决、决而不行、陪会、会议时间较长等现象。

整改情况:严控参会人员数量和会议时间,杜绝陪会、会议拖堂。对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的议定事项及时跟踪督查贯彻落实情况,相关情况一季度一通报,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今年来县委常委会决议事项94项,全部得到有效落实。

38应景式检查过多。个别村1年间迎接多起县直部门调研检查。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清单,严格督查工作计划管理和计划外事项备案管理。二是改进督查方式,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督查,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三)反馈问题:部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问题严重,廉政风险大

12.关于房地产领域的问题

39违规开发现象严重,政府监管责任缺失,执法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房地产领域专项整治,新增办理不动产证6534套,办证率65.94%,追缴土地价款332.86万元、罚款524.29万元、税费2048.27万元。二是严肃查处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对1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三是出台《进一步健全完善房地产监管工作机制的规定》《洞口县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制度性文件,全面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规范房地产市场。

40存在职能部门和开发商挪用物业维修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追缴开发商挪用资金772.28万元,剩余部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追缴原房产局挪用物业维修资金539.78万元,对1人给予党纪处分。二是重新修订完善《洞口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完善维修基金收支管理办法和监督使用的规章制度。

41部分干部违规放贷。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重点人员监督和廉政风险排查,对1名违规放贷的人员予以政务立案,4人予以党纪处分。二是在全县开展公职人员投资入股借贷收息问题自查行动,87个单位17557名公职人员自查全覆盖,59人申报本人及家庭成员曾经入股借贷情况,给予1人党纪处分,追缴违规持股收益6.4万元。

42为获取房贷利益,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个别干部违规把开发商12套房产更名转移。

整改情况:一是将12套房产予以收回。二是对原房产局4名工作人员予以问责。三是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教育和监督管理。

13.关于制砂采砂采石领域的问题

43各类采砂制砂采石厂普遍手续不齐全。

整改情况:一是全县各类采砂制砂采石厂关闭82家,停工停产60家,10家手续齐全正常生产,无证生产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二是对制砂采砂采石领域有关问题严肃查处,共处理21人。三是出台《洞口县机制砂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洞口县砂石矿产管理暂行办法》《洞口县河道管理暂行办法》,严格对砂石矿产行业的管理。

44生态环境每况愈下。盗采偷采现象较为普遍,环保设施缺失,且不同程度违规占用基本农田和林地。

整改情况:一是依法查处盗采偷采、违规占用基本农田和林地等违法行为,对11家砂制砂厂违法用地进行立案查处,收缴非法所得和罚款329万元,追缴采矿权价款1300余万元,追缴植被恢复费1221.68万元。二是完善机制,严格行业准入限制。三是加大环境污染治理的监管力度,2020年度,我县空气质量优良率97%,饮用水源达到类水质标准,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14.关于项目建设指挥部的问题

45指挥部设置过多。全县由县级领导牵头挂帅的项目指挥部及工作人员偏多。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项目指挥部设置,通过撤销、合并和压缩,保留指挥部(项目部)21个,保留抽调人员302人。二是出台《洞口县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与推进办法(试行)》,规范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多个项目稳步推进。

46运行不规范。与职能部门职责交叉重叠,一些重大事项变更没有严格履行规范程序。

整改情况:一是思源学校、公安局办公大楼建设依法依程序进行项目概算调整。二是出台《关于规范全县重点建设项目临时协调机构设置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重点建设项目临时协调机构管理的通知》,规范指挥部设置、职责及权限。

47津补贴发放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核查各指挥部发放津补贴情况,全额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61.93万元。二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规范指挥部补贴发放。

(四)反馈问题:落实党的新时代组织路线差距较大

15.干部队伍结构严重老化

48从县级领导班子到县直单位和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年龄普遍偏大,没有形成合理梯队。县公安局干部队伍结构老化。

整改情况:一是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2020年9月以来,提拔“90”后干部24名,“85”后干部91名。二是提拔使用县公安局“80后”中层干部14人,县公安局副局长均为“70后”。三是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年轻化、干部队伍基层化、日常管理规范化”机制,促进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

16.领导干部岗位配备不及时

492018年以来全县多个科级领导岗位缺配。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干部补缺工作,累计补缺科级领导岗位149个。二是实行干部动态管理,空缺岗位及时补缺。

17.干部长期不交流

50部分县直机关单位科级干部在同职位任职长期未交流。县公安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长期没有调整。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干部交流力度,调整任职10年以上的干部66名,任现职15年以上的干部20名。调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森林公安72名科级领导干部职务。二是建立健全干部交流机制,进一步规范干部交流标准、条件、程序,确保干部适时依规交流。

18.存在违规借调人员问题

51个别县直机关长期违规借调人员。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县开展违规借调人员清查行动,144名违规借调人员全部退回原单位上班。二是出台《洞口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借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控制数量、严格审批、规范管理人员借调(借用)。

19.基层党建薄弱

52党建业务“两张皮”,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近三年反映村干部信访比重较大。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双述双评,压实党建责任,抓好主责主业,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党员县级领导党建联系点制度。二是明确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等10个方面29项重点工作任务,每月下发党建工作提示,开展常态化督查。三是全面推行“支部+协会”基层治理模式,全县1820个协会共开展活动11000余次,机关党员到186个网格点开展活动427次。四是开展廉洁村创建活动,近三年查处137名村干部;严格村(社区)换届,2021年换届信访量同比2017年下降70%。

53个别农村党员涉黑涉恶。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扫黑除恶力度,严肃处理违纪违法村(居)“两委”成员137名,调整不称职村(社区)干部30名,给予涉黑涉恶党员谢瑞仲开除党籍处分,并依法严惩涉黑涉恶犯罪行为。二是严格党员教育管理,2020年度评议不合格党员19名,今年来组织6轮1630余人次党员集中培训,对全县农村党员开展3轮线上培训。

(五)反馈问题:上轮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不够有力

20.县委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54上轮巡视反馈的问题还有3个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上轮巡视反馈的3个问题已整改到位。

55审计反馈的问题还有8个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通过本轮巡视已整改完成3个,基本整改完成4个,还有1个未完成。

56主题教育反映的问题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主题教育反映的249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21.县纪委落实整改监督责任有所缺失

57未把督促巡视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没有采取过硬措施督查督办。

整改情况:一是县纪委监委将巡视整改落实做为日常监督重点,制定《巡视整改监督清单》,实行“一个问题,一套专班”监督落实,共开展全面督查2轮,发出“两单一书”16份,督促整改问题17个。严肃查处相关违纪违法问题,共立案33人,党纪政务处分30人。二是出台相关制度,将巡视整改监督工作列为纪检监察业务工作考核重点内容,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效能。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下一步,洞口县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持续抓好巡视整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一是持续攻坚克难,确保问题清零。始终保持思想不散、体制不变、工作不松、责任不减,持续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进一步加强督导调度,落实落细整改措施,确保所有问题见底清零。

二是突出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坚持具体问题整改落实与建章立制同步推进,注重抓源头、治根本、管长远,以具体问题整改为突破口,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及时总结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努力把制度笼子扎得更紧、织得更牢,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

三是强化成果运用,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强化巡视成果运用,推动顽瘴痼疾、沉疴陋习进一步解决,推动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落地,激励全干部奋力担当作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9-7221371;邮政信箱:洞口县文昌街道桔城西路248号县委巡察办;电子邮箱:dkxwxszhgb@163.com。

                      

 中共洞口县委

2021年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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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洞口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中共洞口县委 作者: 中共洞口县委 2021-08-25 08:3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8日至11月13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洞口县进行巡视。2021年3月31日,省委巡视组向洞口县委反馈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洞口县委始终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对党忠诚、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切实扛牢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对巡视反馈问题照单全收,高度重视,全面整改。

(一)充分认识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性。洞口县委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迅速研究制定巡视整改方案,明确县委整改主体责任,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县委书记带头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自觉践行“一岗双责”。全县上下聚焦问题,深挖细查,动真碰硬,全面整改。

(二)高规格高标准搭建整改班子。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县委巡视整改工作办公室,实行集中办公,统筹抓好全县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监督办公室,由纪委书记任主任,负责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监督检查,确保整改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开展巡视整改情况全面督查2轮,印发整改交办函67件,工作提示函55件。

(三)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一是落实书记负责制。县委书记切实扛起第一责任,将反馈的5个方面21个问题,融合省、市纪委领导指导意见,细化为67个具体问题表现。督促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主动认领问题,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二是落实常委督办制。县委常委根据分工组织调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强力推进整改工作。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分别调度分管领域的巡视整改工作累计达90余次。三是落实牵头单位领办制。明确19个牵头单位67个工作专班负责本行业、本领域的整改工作,各牵头单位实行5天一报送,10天一调度的工作机制,将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确保整改实效。四是落实部门重点包办制。问题线索全部由县纪委监委负责,成立专案组,专人办理、优先处置,做到重点问题,重点关注、重点处理。

 截至6月30日,巡视反馈6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51个,基本完成整改10个,长期整改1个,未完成整改5个;巡视移交10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巡视移交1465件信访件,已办结1465件。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1.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性坚定性不强。

(1)学习方面,学习计划系统性不强,长效机制不够完善。2018年第1次县委常委会一次性以罗列九个文件名称的方式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决策部署。

整改情况:加强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修订完善《中共洞口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同时,邀请专家授课,开展专题调研,拓展学习的广度和深度。今年来,县委常委会学习11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6次,邀请专家授课辅导3人次,组织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民营经济发展等多项专题调研。

(2)贯彻方面,结合洞口实际贯彻落实有欠缺,跟踪问效的长效机制不完善。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没有过硬举措。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洞口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察湖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三个责任分工方案》等落实举措。二是建立“日调研、周办公、月完善”工作长效机制和政治督察制度,对重点工作常态化调度,并对落实情况开展督察。2021年上半年,县委常委会决议事项94项全部得到有效落实。

2.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发挥不足。

(3)县委系统谋划能力不足,重要事项决策研究不充分,沟通协调不够。

整改情况:县委注重增强统揽全局能力,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修订完善《中共洞口县委全体会议工作规则》《县委常委会工作规则》等制度文件,制定县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今年来,召开县委常委会23次,决议事项94项,解决37个改革发展稳定相关问题。县委及班子成员累计调度经济发展、园区建设、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等重点工作达180余次。

(4)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不够坚强有力。县公安局个别班子成员在听党指挥方面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调整县公安局班子。二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和德才兼备用人原则,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坚强有力。新任洞口县党政主要领导分别对全县24个乡镇(街道、管理区)及部分单位走访调研,相继召开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选拔优秀年轻干部115名,调整交流干部150名,科级干部岗位补缺149名,推荐使用“四个一批”干部27人,运用“第一种形态”263人次。

(5)2013年立项的洞口三桥,目前仍有25座房屋没有拆除,形成断头桥。

整改情况:25座应拆房屋已拆除,三桥项目主体工程已建成通车,南端连接线工程建设已入场开工,2021年9月底前全面竣工。

(6)2012年以前就开始建设的洞口大道,至今未建成,成为断头路。

整改情况:洞口大道东段金平路与雪峰中路已连通,文昌北路、健民路至洞口大道路段、德民路、重阳路全部完工通车。下一步,将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祥云路至洞口大道路段建设和洞口大道西段路基工程,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洞口大道东段红线内房屋征拆和主体工程建设。

(7)建设多年的洞山醪公路等项目,工期一拖再拖。

整改情况:洞山醪公路全线已贯通通车。下一步,将高黄公路、草罗公路纳入建设规划,分别在2023年底和2024年底前完成建设。

3.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不够有力。

(8)县委、县政府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的办法不多,研究部署“六稳”“六保”工作动作慢,没有压紧压实相关部门责任。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研究部署“六稳”“六保”工作,狠抓政策落实。今年来,全县新增城镇就业2399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808人;存款增加16.61亿元,贷款增加8.43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8.58亿;累计发放农村城镇低保、特困供养等保障金6500余万元;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755户,完成粮食播种面积96.28万亩。二是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为各类企业累计减税降费1.49亿元,派出驻企联络员112名,切实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9)洞口经济一度排名全市前三,2016年以来发展不快,县域经济综合排名下滑。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调研座谈,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聘请省社科院专家为县域经济发展把脉问诊,明确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城市建设思路。二是常态化研究经济发展、产业项目对策,针对短板弱项制定措施,刺激经济增速提质。今年来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保持全市中等偏上水平。

(10)县经开区经济引擎功能发挥不足,有聚集功能的产业和重大项目不多,2019年全省排名靠后。

整改情况:推进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加大园区支持、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力度,县经开区经济引擎功能不断增强。5个市级园区重点项目开工建设,1家公司已投产,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园已有6家汽摩零部件企业入。2021年上半年园区各项指标大幅提升。

(11)放管服改革不到位,营商环境不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行政审批改革,县级政务服务窗口增加到28个,政务服务事项增加到790项。二是建立“企业家日”制度,出台洞口县优化营商环境十条禁令》等制度文件。三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查处涉企刑事案件1起,刑事拘留5人,行政拘留5人,积极调解涉企纠纷矛盾78起。严查违规增加企业负担行为,开展7轮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9个,处理8人。营商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4.关于三大攻坚战方面的问题。

12产业扶贫的“三棵树”战略重种植、轻管理,个别乡镇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三棵树”扶贫产业实地核查,补栽补种柑桔苗3万余株。二是完善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对产业项目分类建档管理,杜绝合作社空壳运转,确保产业项目效益、参与群众收益。

(13)健康扶贫存在漏洞。乡村医生多数没有相关执照,多年来没有参加培训。

整改情况:全县705名在册乡村医生完成职业资格再注册登记,免费培训乡村医生880人次,实现全覆盖。全面开展健康扶贫“回头看”,持续巩固健康扶贫成果。

(14)中央环保督察四次交办威凌金属环保问题没有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对被污染的土壤和水源完成整治。对威凌金属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并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涉及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对威凌金属环保问题相关17名责任人严肃问责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已全部整改销号。

(15)全县唯一的垃圾填埋场已使用多年,恶臭防治不达标,防渗处理不到位,乡镇垃圾处理能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对县垃圾填理场封场,完成恶臭防治和防渗处理。在高沙镇茶铺村新设置垃圾填埋处置点,建成5个乡镇垃圾中转站。二是开工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成后日处理量为600吨。下一步,将全力推动垃圾焚烧项目主体工程在2022年底前完成,2023年底前完成20个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全覆盖。

5.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足的问题。

(16)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项目建设多年未完工。

整改情况:县妇幼保健院和县人民医院新住院楼均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17)公立医院改革综合指标全省倒数5名。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公立医院改革,2020年度全省公共卫生考核中,我县位于全省第二方阵第13名,在全市排名第3。二是完善制度保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工作的意见》。

(18)乡镇卫生院技术力量薄弱,老百姓外出求医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加大财政投入,全面改善乡镇卫生院医疗条件,村卫生室全部纳入门诊报销范围,充实乡镇医护人员,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今年来,县域内诊疗752857人次,基层卫生机构诊疗452739人次,基层就诊率60.13%,基本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医疗在基层。

(19)县城仅有1处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

整改情况:企事业单位停车场有序规范向社会开放,增加停车位1600余个,在县城凤凰路、平溪北路、洞口三桥与桔城西路交汇处建成3处临时免费公共停车场,新增停车泊位510个,有效地缓解停车难题。下一步,将开展城市体检,把现有的闲置资源有序改造成绿地、停车场,同时加强规划布局,系统解决停车难题。

(20)大桥市场等多个马路市场违规经营。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马路市场违规经营集中整治行动12次,拆除违规乱搭乱建设施151处。二是完成洞口国际商贸城一期工程,建材家居、五金机电、果蔬批发等商户已入驻。三是规划对城南农贸市场和大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农产品专业市场。通过划行规市,规范管理,马路市场违规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21)县城无一家公园。

整改情况:龙洲湿地公园已完成硬化路面2.1公里,安装路灯99盏,伏龙洲民俗文化公园主体工程建设已完工。下一步,将在2021年底前完成平溪北路滨江公园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将城西公园、蔡锷公园、体育公园纳入“十四五”规划建设。

(22)部分农村饮用水不达标。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县17集中供水厂全部进行水质检验,全部达标,取得了卫生许可证。二是214个集中式农村饮水工程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县财政投入500余万元,全面完善县自来水厂和县疾控中心水质检测验室检测配置,对水质定期抽样监测,确保老百姓喝上安全水、放心水。

(23)全县48所寄宿制学校大部分未实现“明厨亮灶”。

整改情况:全县48所寄宿制学校已完成42所学校“明厨亮灶”工程实施,其余6所在2021年8月30日前完成。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的问题。

(24)农村宗族势力抬头,存在宗族势力聚众冲击村委会、乡政府现象。

整改情况:加大对农村宗族恶势力打击力度,打击称霸一方的村霸12人,严惩利用宗族势力违法犯罪人员6名。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常态化排查整治,有效维护农村社会治安,夯实基层治理基础。

(25)宗教问题隐患较大。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宗教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及非法宗教活动整治行动,处理基层各类宗教隐患44个,收缴非法宗教书籍192本,光碟36盒。二是全面整治党员信教问题。三是建立县、乡、村三级宗教领域常态化预防管控机制,确保宗教事业健康规范有序。

(二)反馈问题:全面从严治党宽松软问题突出

7.主体责任有所缺失。

(26)县委对全面从严治党总体形势把握不准,统筹把控和部署推进不够。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各临时工程指挥部,廉政风险大。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了房地产领域和涉矿制砂采石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发现问题183个,整改到位183个,党纪政纪处分17人。二是制定《中共洞口县委2021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任务》,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是以“清廉洞口”建设为统揽,统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签订承诺书,587个单位主动申报创建“廉洁单位”。四是县纪委协助抓好责任落实,发出“两单一书”131份,13名党员领导干部因管党治党不力被问责。

(27)县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不严。

整改情况:新任县委书记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领导县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督促县委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和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不直接批条子进人,确保县乡换届风清气正。

28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个别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二是县委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今年来,开展廉政谈话234人次。

8.监督责任有所缺位

29县纪委日常监督有漏洞,对关键人、关键岗位、关键领域的重点监督不够。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存在围标串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查处高标准农田项目围标串标问题,8名相关责任人被给予处分,4人被移送司法,1人被诫勉谈话,24名参与围标串标人入“黑名单”。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查处56人,收缴违法违纪金额382万元。二是加强日常监督,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定期解剖,发现问题,及时纠偏。今年来,运用“四种形态”421人次,运用“第一种形态”263人次,占比62.5%。

30执纪问责偏松偏软。2016年换届以来,没有查办过正科级单位“一把手”。县公安局有的民警参与赌博未处理。

整改情况:一是对3名参与赌博的民警给予党纪处分。二是加大监督执纪特别是对“一把手”监督力度。今年来,精准运用“四种形态”421人次,立案124件,其中科级干部25人,处分156人,组织处理165人,留置3人, 16名“一把手”受到处分处理。

31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管理不力。有的纪检干部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招投标、违规入股、放贷等。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监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十条措施》等规定,对2名纪检监察干部给予党纪处分。二是持续开展“重程序、讲规矩、强本领”活动,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铿锵铁军”,组织集中培训4次,干部夜校5期。三是聘请10名特约监察员,履行对监察机关监督职责。

32派驻纪检组、乡镇纪委监督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县乡一体化管理,建立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片区工作机制。二是出台《洞口县乡镇(街道、管理区)纪(工)委履职情况考核办法》《洞口县纪委监委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进一步压实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的监督责任。2020年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立案97件,乡镇纪委立案123件,县纪委对2名工作不力的纪(工)委书记提醒谈话。

9.担当作为不够

33黑恶势力人员高勇违规占用国有土地建别墅,职能部门没有给予处罚。

整改情况:已查实该起违规占地行为。高勇案正处于审理阶段,资产已被查封,待终审判决后依法处理。

34县城工业园内一处违章别墅,多年来经开区与职能部门相互推诿,未给予任何处理。

整改情况:依法处理违规行为,收缴罚金11万元,并责令2021年8月30日前整改到位。

35园艺场违规占地建房问题没有处理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县委书记、县长亲自挂帅,抽调专人专职落实整治工作。二是制定整治方案,对园艺场内非法买卖土地建房行为全面摸底核查,严格依法依规,2021年10月底前处理到位。

10.政治巡察效果不佳

36)政治巡察定位把握不准,巡察问题质量不高,震慑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巡察流程和各项制度,推动巡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通过专题培训、集中学习、以巡代训全面提升业务能力。三是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巡察工作人才资源储备315人。全县累计开展10轮巡察,实现巡察全覆盖,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问题1422个,完成整改1229个,移交问题线索126件,办结118件,立案56件,处分处理89人。

1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突出

37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议而不决、决而不行、陪会、会议时间较长等现象。

整改情况:严控参会人员数量和会议时间,杜绝陪会、会议拖堂。对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的议定事项及时跟踪督查贯彻落实情况,相关情况一季度一通报,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今年来县委常委会决议事项94项,全部得到有效落实。

38应景式检查过多。个别村1年间迎接多起县直部门调研检查。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清单,严格督查工作计划管理和计划外事项备案管理。二是改进督查方式,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督查,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三)反馈问题:部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问题严重,廉政风险大

12.关于房地产领域的问题

39违规开发现象严重,政府监管责任缺失,执法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房地产领域专项整治,新增办理不动产证6534套,办证率65.94%,追缴土地价款332.86万元、罚款524.29万元、税费2048.27万元。二是严肃查处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对1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三是出台《进一步健全完善房地产监管工作机制的规定》《洞口县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制度性文件,全面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规范房地产市场。

40存在职能部门和开发商挪用物业维修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追缴开发商挪用资金772.28万元,剩余部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追缴原房产局挪用物业维修资金539.78万元,对1人给予党纪处分。二是重新修订完善《洞口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完善维修基金收支管理办法和监督使用的规章制度。

41部分干部违规放贷。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重点人员监督和廉政风险排查,对1名违规放贷的人员予以政务立案,4人予以党纪处分。二是在全县开展公职人员投资入股借贷收息问题自查行动,87个单位17557名公职人员自查全覆盖,59人申报本人及家庭成员曾经入股借贷情况,给予1人党纪处分,追缴违规持股收益6.4万元。

42为获取房贷利益,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个别干部违规把开发商12套房产更名转移。

整改情况:一是将12套房产予以收回。二是对原房产局4名工作人员予以问责。三是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教育和监督管理。

13.关于制砂采砂采石领域的问题

43各类采砂制砂采石厂普遍手续不齐全。

整改情况:一是全县各类采砂制砂采石厂关闭82家,停工停产60家,10家手续齐全正常生产,无证生产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二是对制砂采砂采石领域有关问题严肃查处,共处理21人。三是出台《洞口县机制砂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洞口县砂石矿产管理暂行办法》《洞口县河道管理暂行办法》,严格对砂石矿产行业的管理。

44生态环境每况愈下。盗采偷采现象较为普遍,环保设施缺失,且不同程度违规占用基本农田和林地。

整改情况:一是依法查处盗采偷采、违规占用基本农田和林地等违法行为,对11家砂制砂厂违法用地进行立案查处,收缴非法所得和罚款329万元,追缴采矿权价款1300余万元,追缴植被恢复费1221.68万元。二是完善机制,严格行业准入限制。三是加大环境污染治理的监管力度,2020年度,我县空气质量优良率97%,饮用水源达到类水质标准,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14.关于项目建设指挥部的问题

45指挥部设置过多。全县由县级领导牵头挂帅的项目指挥部及工作人员偏多。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项目指挥部设置,通过撤销、合并和压缩,保留指挥部(项目部)21个,保留抽调人员302人。二是出台《洞口县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与推进办法(试行)》,规范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多个项目稳步推进。

46运行不规范。与职能部门职责交叉重叠,一些重大事项变更没有严格履行规范程序。

整改情况:一是思源学校、公安局办公大楼建设依法依程序进行项目概算调整。二是出台《关于规范全县重点建设项目临时协调机构设置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重点建设项目临时协调机构管理的通知》,规范指挥部设置、职责及权限。

47津补贴发放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核查各指挥部发放津补贴情况,全额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61.93万元。二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规范指挥部补贴发放。

(四)反馈问题:落实党的新时代组织路线差距较大

15.干部队伍结构严重老化

48从县级领导班子到县直单位和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年龄普遍偏大,没有形成合理梯队。县公安局干部队伍结构老化。

整改情况:一是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2020年9月以来,提拔“90”后干部24名,“85”后干部91名。二是提拔使用县公安局“80后”中层干部14人,县公安局副局长均为“70后”。三是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年轻化、干部队伍基层化、日常管理规范化”机制,促进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

16.领导干部岗位配备不及时

492018年以来全县多个科级领导岗位缺配。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干部补缺工作,累计补缺科级领导岗位149个。二是实行干部动态管理,空缺岗位及时补缺。

17.干部长期不交流

50部分县直机关单位科级干部在同职位任职长期未交流。县公安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长期没有调整。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干部交流力度,调整任职10年以上的干部66名,任现职15年以上的干部20名。调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森林公安72名科级领导干部职务。二是建立健全干部交流机制,进一步规范干部交流标准、条件、程序,确保干部适时依规交流。

18.存在违规借调人员问题

51个别县直机关长期违规借调人员。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县开展违规借调人员清查行动,144名违规借调人员全部退回原单位上班。二是出台《洞口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借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控制数量、严格审批、规范管理人员借调(借用)。

19.基层党建薄弱

52党建业务“两张皮”,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近三年反映村干部信访比重较大。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双述双评,压实党建责任,抓好主责主业,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党员县级领导党建联系点制度。二是明确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等10个方面29项重点工作任务,每月下发党建工作提示,开展常态化督查。三是全面推行“支部+协会”基层治理模式,全县1820个协会共开展活动11000余次,机关党员到186个网格点开展活动427次。四是开展廉洁村创建活动,近三年查处137名村干部;严格村(社区)换届,2021年换届信访量同比2017年下降70%。

53个别农村党员涉黑涉恶。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扫黑除恶力度,严肃处理违纪违法村(居)“两委”成员137名,调整不称职村(社区)干部30名,给予涉黑涉恶党员谢瑞仲开除党籍处分,并依法严惩涉黑涉恶犯罪行为。二是严格党员教育管理,2020年度评议不合格党员19名,今年来组织6轮1630余人次党员集中培训,对全县农村党员开展3轮线上培训。

(五)反馈问题:上轮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不够有力

20.县委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54上轮巡视反馈的问题还有3个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上轮巡视反馈的3个问题已整改到位。

55审计反馈的问题还有8个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通过本轮巡视已整改完成3个,基本整改完成4个,还有1个未完成。

56主题教育反映的问题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主题教育反映的249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21.县纪委落实整改监督责任有所缺失

57未把督促巡视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没有采取过硬措施督查督办。

整改情况:一是县纪委监委将巡视整改落实做为日常监督重点,制定《巡视整改监督清单》,实行“一个问题,一套专班”监督落实,共开展全面督查2轮,发出“两单一书”16份,督促整改问题17个。严肃查处相关违纪违法问题,共立案33人,党纪政务处分30人。二是出台相关制度,将巡视整改监督工作列为纪检监察业务工作考核重点内容,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效能。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下一步,洞口县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持续抓好巡视整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一是持续攻坚克难,确保问题清零。始终保持思想不散、体制不变、工作不松、责任不减,持续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进一步加强督导调度,落实落细整改措施,确保所有问题见底清零。

二是突出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坚持具体问题整改落实与建章立制同步推进,注重抓源头、治根本、管长远,以具体问题整改为突破口,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及时总结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努力把制度笼子扎得更紧、织得更牢,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

三是强化成果运用,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强化巡视成果运用,推动顽瘴痼疾、沉疴陋习进一步解决,推动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落地,激励全干部奋力担当作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9-7221371;邮政信箱:洞口县文昌街道桔城西路248号县委巡察办;电子邮箱:dkxwxszhgb@163.com。

                      

 中共洞口县委

2021年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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