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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医保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洞口县 作者:洞口县 发布时间: 2021-09-27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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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洞口县医保局全称洞口县医疗保障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全额预算拨款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突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5、组织制定实施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按照省、市招标采购平台建设要求,承担相关工作任务。
    7、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行为。
    8、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拟订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经办服务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县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洞口县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洞办字﹝2019﹞28号)文件要求,县医疗保障局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股、医药服务保障股、医药价格股(招标采购监管股)、基金监管股5个股室,下辖一个二级机构洞口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0年末,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医保事务中心事业编制33名。合计人员编制41名;现有在职人员74人,退休人员8人。
    二、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根据报表数据反映,2020年收入总额1521.24万元,支出总额1521.24万元。
    1.收入分析
    本年总收入1521.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1.24万元,占比100% 。
    2.支出分析
    本年总支出为1521.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58.37万元,占比49.85%,;商品和服务支出344.96万元,占比22.6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1.71万元,占比27.06%,资本性支出6.2万元,占比0.41%。其中三公经费支出9.7万元。
    三、单位财务管理情况
    1.预算管理方面
    单位不断强化预算意识,实行部门综合预算管理,形成以单位领导支持、财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保证预算编制质量。结合单位业务情况,进行科学合理分配细化,部门预算经批复后,跟踪预算执行进度,及时组织收入,科学合理安排支出,降低预算支出的波动幅度。加强对预算执行过程的控制和结果的反馈,对预算执行差异及时分析成因和影响,并及时向领导和相关部室进行反馈,以采取措施纠正执行偏差,促进预算目标的全面完成。
    2.内控管理方面
    健全完善部门内控制度,全面梳理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分析风险隐患,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制定风险应对策略;有效运用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归口管理、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控制、单据控制、信息内部公开等内部控制基本方法,加强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实现内部控制体系全面、有效实施。建立单位内控监督约束机制,确保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会计核算工作。严格执行现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购入的固定资产、收到的捐赠资产等及时入账,编制固定资产卡片,确保账面上能真实、完整的反映单位的固定资产情况,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二是加强程序管理。对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资产采购,必须报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政府采购;未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资产采购,采用其他形式采购。未纳入预算的固定资产,不得随意采购,确需急用,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
三是加强内部监督。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固定资产进行抽查。检查固定资产的购置、领用、处置等程序是否合规,账实是否相符等,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4.绩效管理方面
    单位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认识,强化以“绩效为中心、对支出结果负责、对社会公众负责”的理念,在绩效目标编制方面,针对绩效目标设置指向不清、预算和目标匹配不足,数量目标和质量目标量化不细,效益目标编制不完整等方面加以了改善。加强预算绩效动态监控管理,及时跟踪项目进度,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采取纠偏措施。加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评价质量。目前单位绩效评价结果还停留在反映情况、找问题、提建议层面,评价结果和预算安排有机结合的机制尚未真正建立。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0年通过规范预算支出管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理顺内部业务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了提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具体如下:
    (一)经济性评价
    1.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0万元,决算数为9.7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97%。
    2.预算执行评价。支出总额在预算总额内,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1521.24万元,指标实际执行1521.24万元,预算完成率为100%;2020年度没有新建楼堂馆所。
    3.预算管理评价。为规范部门整体支出,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完善内部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节约型机关,我局在强化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和厉行节约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预算管理水平提高显著。
    ①“三公经费”可用指标10万元,指标实际执行9.7万元,控制率97%;政府采购预算数12万元,实际政府采购金额10万元。
    ②完善预算、内控、财务管理制度,为了规范预算资金整体支出的管理,先后修订完善了《洞口县医保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洞口县医保局“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为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管理稳步推进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全年来,我局一般性经费开支合理、规范,且未超过预算;政府采购流程、资产管理、合同管理逐步完善。
    ③预决算信息公开性。根据《预算法》要求,我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均按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在网站上予以公开。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基础数据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二)社会效益评价
    1、全面落实医保扶贫政策。一是确保所有困难群众落实“应保尽保”。2020年我县10212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其中766名“六类”人员)、 30580名城乡低保对象、 3593特困人员、355名孤儿、202名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人员、15219名重度残疾人员、470名边缘户100%参加医保。参保补助共1757.69万元全部落实到位。二是确保各项保障政策“一站式”到位。我县所有贫困人口补偿实行“一站式”结算,2020年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共补偿36799人次,补偿17572.51万元,其中县域内住院30844次,补偿11369.16万元,实际补偿比例88.08%,达到了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综合保障报销比例不低于85%目标任务。三是开展医保扶贫核查工作。我局组织8个检查小组,分别对全县24个乡镇337个村(社区)开展“逐村、逐户、逐人”核查、比对,发现问题现场“立行立改”,至今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指导各村制作健康扶贫台账,将医疗保障政策、各类困难群众参保台账、“六类”人员佐证材料、住院报销台账纳入台账管理。有效防范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2、全面完成医保市级统筹工作。为稳步推进市级统筹工作。我县市级统筹工作分为动员部署、摸底清查、整章建制、总结验收四个阶段,在各部门协同配合下,10月1日起已全面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
    3、全面落实基本医保全覆盖工作。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工作按照任务进度安排全部落实到位。制定下发了《基本医保全覆盖专项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干。各乡镇全面梳理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摸清参保底数,找准扩面重点,实现基本医保全覆盖。2020年我县基本医保参保共计773194人,其中:职工医保参保39266人,完成全年参保目标任务的100%;城乡居民医保参保733928人,参保率96.25%,均达到常住人口基本医保参保率95%目标任务。
    4、持续做好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继续把打击欺诈骗保作为基金监管首要政治任务。一是积极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活动。共发出宣传折页20000余份,各医药机构采取悬挂横幅、展板、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进行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向广大群众宣传欺诈骗保的方式内容、举报电话及范围以及相关医保政策等知识。二是加强稽查工作。开展不定时到各协议医药机构实地稽查、严查挂床住院、分解住院、冒名住院、串换药品等违规情况。截止至今,对县内95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检查,查处违反规定定点医药机构7家,约谈整改7家,行政处罚2家。对省市飞行检查发现的线索开展专项检查,对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盛华医院、杏林医院追回基金4863659.97元,行政罚款1574798.8元。
    5、落实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持续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改革,完善集中采购机制,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我局落实医药集中采购相关政策措施,分别于2020年3月12号和9月7号完成了第一批和第二批带量采的资金预付,目前已经完成了第三批带量采的报量;抗菌药物集采工作,已完善基础工作,做好药品信息维护,完成配送企业选定,加快联动挂网目录建设;医药耗材集采工作,我局配合省局市局完成临床耗材摸底工作,将对于临床用量大、金额高、临床使用技术较成熟、多家企业生产的高值耗材,逐步实施集中带量采购,实现“以量换价”,降低采购价格,减轻患者医疗负担,减少医保基金支出,促进临床规范使用。大力推动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工和抗菌药物及高值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稳步推进我县低值医用耗材采购工作。
    6、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一是成立了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我局先后于2020年1月28日、2月1日给我县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县人民医院预拨医保基金350万元。我县累计确诊病例11例,累计疑似病例27例,县人民医院累计发生医疗费用144131.43元,我局协助医院除12名县外参保患者暂未结算,其余26名县内参保患者全部结算到位。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患者救治。二是实施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阶段性减征政策。我县减征企业101家,减征金额373.8万元。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有效助推我县企业复工复产。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根据本次预算评价情况,存在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2.部分项目绩效目标欠明确,导致绩效评价结果欠准。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在编制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时要求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
    (二)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设置支出科目,规范财务核算,完整披露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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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医保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 洞口县 作者: 洞口县 2021-09-27 10:45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洞口县医保局全称洞口县医疗保障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全额预算拨款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突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5、组织制定实施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按照省、市招标采购平台建设要求,承担相关工作任务。
    7、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行为。
    8、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拟订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经办服务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县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洞口县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洞办字﹝2019﹞28号)文件要求,县医疗保障局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股、医药服务保障股、医药价格股(招标采购监管股)、基金监管股5个股室,下辖一个二级机构洞口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0年末,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医保事务中心事业编制33名。合计人员编制41名;现有在职人员74人,退休人员8人。
    二、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根据报表数据反映,2020年收入总额1521.24万元,支出总额1521.24万元。
    1.收入分析
    本年总收入1521.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1.24万元,占比100% 。
    2.支出分析
    本年总支出为1521.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58.37万元,占比49.85%,;商品和服务支出344.96万元,占比22.6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1.71万元,占比27.06%,资本性支出6.2万元,占比0.41%。其中三公经费支出9.7万元。
    三、单位财务管理情况
    1.预算管理方面
    单位不断强化预算意识,实行部门综合预算管理,形成以单位领导支持、财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保证预算编制质量。结合单位业务情况,进行科学合理分配细化,部门预算经批复后,跟踪预算执行进度,及时组织收入,科学合理安排支出,降低预算支出的波动幅度。加强对预算执行过程的控制和结果的反馈,对预算执行差异及时分析成因和影响,并及时向领导和相关部室进行反馈,以采取措施纠正执行偏差,促进预算目标的全面完成。
    2.内控管理方面
    健全完善部门内控制度,全面梳理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分析风险隐患,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制定风险应对策略;有效运用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归口管理、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控制、单据控制、信息内部公开等内部控制基本方法,加强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实现内部控制体系全面、有效实施。建立单位内控监督约束机制,确保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会计核算工作。严格执行现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购入的固定资产、收到的捐赠资产等及时入账,编制固定资产卡片,确保账面上能真实、完整的反映单位的固定资产情况,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二是加强程序管理。对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资产采购,必须报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政府采购;未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资产采购,采用其他形式采购。未纳入预算的固定资产,不得随意采购,确需急用,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
三是加强内部监督。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固定资产进行抽查。检查固定资产的购置、领用、处置等程序是否合规,账实是否相符等,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4.绩效管理方面
    单位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认识,强化以“绩效为中心、对支出结果负责、对社会公众负责”的理念,在绩效目标编制方面,针对绩效目标设置指向不清、预算和目标匹配不足,数量目标和质量目标量化不细,效益目标编制不完整等方面加以了改善。加强预算绩效动态监控管理,及时跟踪项目进度,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采取纠偏措施。加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评价质量。目前单位绩效评价结果还停留在反映情况、找问题、提建议层面,评价结果和预算安排有机结合的机制尚未真正建立。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0年通过规范预算支出管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理顺内部业务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了提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具体如下:
    (一)经济性评价
    1.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0万元,决算数为9.7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97%。
    2.预算执行评价。支出总额在预算总额内,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1521.24万元,指标实际执行1521.24万元,预算完成率为100%;2020年度没有新建楼堂馆所。
    3.预算管理评价。为规范部门整体支出,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完善内部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节约型机关,我局在强化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和厉行节约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预算管理水平提高显著。
    ①“三公经费”可用指标10万元,指标实际执行9.7万元,控制率97%;政府采购预算数12万元,实际政府采购金额10万元。
    ②完善预算、内控、财务管理制度,为了规范预算资金整体支出的管理,先后修订完善了《洞口县医保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洞口县医保局“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为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管理稳步推进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全年来,我局一般性经费开支合理、规范,且未超过预算;政府采购流程、资产管理、合同管理逐步完善。
    ③预决算信息公开性。根据《预算法》要求,我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均按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在网站上予以公开。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基础数据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二)社会效益评价
    1、全面落实医保扶贫政策。一是确保所有困难群众落实“应保尽保”。2020年我县10212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其中766名“六类”人员)、 30580名城乡低保对象、 3593特困人员、355名孤儿、202名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人员、15219名重度残疾人员、470名边缘户100%参加医保。参保补助共1757.69万元全部落实到位。二是确保各项保障政策“一站式”到位。我县所有贫困人口补偿实行“一站式”结算,2020年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共补偿36799人次,补偿17572.51万元,其中县域内住院30844次,补偿11369.16万元,实际补偿比例88.08%,达到了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综合保障报销比例不低于85%目标任务。三是开展医保扶贫核查工作。我局组织8个检查小组,分别对全县24个乡镇337个村(社区)开展“逐村、逐户、逐人”核查、比对,发现问题现场“立行立改”,至今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指导各村制作健康扶贫台账,将医疗保障政策、各类困难群众参保台账、“六类”人员佐证材料、住院报销台账纳入台账管理。有效防范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2、全面完成医保市级统筹工作。为稳步推进市级统筹工作。我县市级统筹工作分为动员部署、摸底清查、整章建制、总结验收四个阶段,在各部门协同配合下,10月1日起已全面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
    3、全面落实基本医保全覆盖工作。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工作按照任务进度安排全部落实到位。制定下发了《基本医保全覆盖专项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干。各乡镇全面梳理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摸清参保底数,找准扩面重点,实现基本医保全覆盖。2020年我县基本医保参保共计773194人,其中:职工医保参保39266人,完成全年参保目标任务的100%;城乡居民医保参保733928人,参保率96.25%,均达到常住人口基本医保参保率95%目标任务。
    4、持续做好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继续把打击欺诈骗保作为基金监管首要政治任务。一是积极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活动。共发出宣传折页20000余份,各医药机构采取悬挂横幅、展板、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进行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向广大群众宣传欺诈骗保的方式内容、举报电话及范围以及相关医保政策等知识。二是加强稽查工作。开展不定时到各协议医药机构实地稽查、严查挂床住院、分解住院、冒名住院、串换药品等违规情况。截止至今,对县内95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检查,查处违反规定定点医药机构7家,约谈整改7家,行政处罚2家。对省市飞行检查发现的线索开展专项检查,对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盛华医院、杏林医院追回基金4863659.97元,行政罚款1574798.8元。
    5、落实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持续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改革,完善集中采购机制,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我局落实医药集中采购相关政策措施,分别于2020年3月12号和9月7号完成了第一批和第二批带量采的资金预付,目前已经完成了第三批带量采的报量;抗菌药物集采工作,已完善基础工作,做好药品信息维护,完成配送企业选定,加快联动挂网目录建设;医药耗材集采工作,我局配合省局市局完成临床耗材摸底工作,将对于临床用量大、金额高、临床使用技术较成熟、多家企业生产的高值耗材,逐步实施集中带量采购,实现“以量换价”,降低采购价格,减轻患者医疗负担,减少医保基金支出,促进临床规范使用。大力推动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工和抗菌药物及高值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稳步推进我县低值医用耗材采购工作。
    6、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一是成立了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我局先后于2020年1月28日、2月1日给我县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县人民医院预拨医保基金350万元。我县累计确诊病例11例,累计疑似病例27例,县人民医院累计发生医疗费用144131.43元,我局协助医院除12名县外参保患者暂未结算,其余26名县内参保患者全部结算到位。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患者救治。二是实施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阶段性减征政策。我县减征企业101家,减征金额373.8万元。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有效助推我县企业复工复产。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根据本次预算评价情况,存在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2.部分项目绩效目标欠明确,导致绩效评价结果欠准。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在编制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时要求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
    (二)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设置支出科目,规范财务核算,完整披露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