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80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107号)《洞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洞口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洞政办发{2022}32号)文件相关规定,我局为修订《洞口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依法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就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关于修订《洞口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
二、听证时间:2023 年 5 月 12 日上午9:00
三、听证地点: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
四、听证代表的确定:本次听证会确定参加人员30人。其中邀请单位代表 20人、社会公众代表8名、律师代表2名。社会公众和律师代表采取自愿书面申请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微信报名),报名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时,采用随机选取方式;报名人数不足时,由我局推荐产生。
五、报名时间: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11日上午12点止。
六、报名地点:洞口县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809办公室(政务中心8楼)。
联系人:罗先兵 联系电话:138****3650
七、听证会纪律
(一)参加听证的人员听从主持人指挥、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接打手机或随意走动;
(二)保持良好的情绪,依次发言,发言时不得进行人身攻击,不得侮辱、谩骂参加听证会的工作人员及其它参加人,不得随意插言或打断他人发言,发言时不得讲与听证事项无关的内容;
(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实事求是对《洞口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提出合法、科学、合理性意见和建议;
(四)参加听证会人员不得起哄、鼓掌、 喧哗 、吵闹和实施其它妨害听证会场活动的行为,对扰乱会场秩序不听制止的,视其情节移送政法机关追究其责任;
(五)参加听证人员不得随意离开会场,未经许可擅自离开会场或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六)参加听证人员在听证结束后,核对自己的发言是否属实,然后在听证笔录上签字,拒绝签字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特此公告
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