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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山乡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8-03-01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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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大力整治我县大气环境,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加快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桐山,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国家、省、市、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采取超常规措施,重点解决工地污染、烟花爆竹污染、燃煤污染、机动车排气污染和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突出大气环境问题,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保持全乡较好环境大气质量。

 二、工作目标

 全乡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以上,确保2018年全乡空气质量进入全县前5名。

 三、整治任务

 (一)四大专项整治

1.建筑工地专项整治

(1)房屋建筑工地整治。建筑工地周边100%围挡,主要道路临街工地要采用硬质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次要道路临街工地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临时围挡采用绿色生态围挡,高度不低于1.5米;裸露黄土100%覆盖;施工进出路面100%硬化,工程车出入口道路硬化不少于30米;扬尘施工100%湿法作业,必须配备必要的雾炮机、洒水车;房屋拆除工地整治:大面积拆除要分区作业,管理要求参照“房屋建筑工地整治要求”。(责任单位:乡易地搬迁联席办、马颈村委会、市坪村委会)

(2)严禁随意倾倒垃圾、渣土,严禁焚烧垃圾、秸秆、杂草。(主要责任单位:乡环卫整治办、各村委会)

(3)拆违控违建设工地整治。对民房拆违控违建设工地开展整治,对应办施工许可证而未办的控违工地开展整治。(主要责任单位:乡国土所、各村委会)

(4)加强项目监管。在施工合同中要写明项目建设对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和破坏环境卫生的处罚办法,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安排专人负责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执法,并指导施工单位整改到位。(责任单位:乡城建办)

2.道路扬尘专项整治

(1)“四车”整治。加强对黄标车的管理,黄标车禁止上路。(黄标车整治主要责任单位:乡安监站、各村委会,协助责任单位:山门交警中队)

(2)主干道道路清扫保洁整治。要根据不同路段实际情况,适当设定清扫频次,合理选择清扫时间,确保路面经常保持干净。(主要责任单位:乡环卫整治办、各村委会)

3.烟花爆竹燃放专项整治

为保持我乡空气质量的良好状态,向全体村民发出桐山乡“保卫蓝天”倡议书,春节期间建议少燃放烟花爆竹,注意烟花爆竹燃放安全。(主要责任单位:乡安监站、各村委会)

4.垃圾、秸秆焚烧及烧山专项整治

对本乡所辖行政区域内垃圾、秸秆焚烧及烧山行为采用网格化管理,将每个村的责任落实到人,严禁垃圾、秸秆焚烧及烧山行为。(主要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二)其它整治工作

1.各村要做好村民工作,尽量减少熏制品加工产生的污染。(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2.加强建筑施工场地管理,有效控制建筑工地扬尘污染。

3.严格禁止在易燃区特别是林场附近露天焚烧秸秆、杂草、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桐山乡蓝天保卫战领导小组,由谭辉辉同志任组长,向尧任常务副组长,卿前晔、刘奇勇、匡娟、谢怡军任副组长,张稳石、丁翔、向晶、阳少勇、林文峰、周军及各村村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政办主任张稳石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调度全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强化监督。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乡广播站要开辟专栏,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报道蓝天保卫战进展情况,对工作迟缓、推进不力的村和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在全乡营造全民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浓厚氛围。

(三)落实责任。全乡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好大气污染防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村委会和乡属各单位要根据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切实抓好落实,迅速开展工作。严禁推诿扯皮,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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