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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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洞口县“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DKDR-2019-01010


洞政办发〔2019〕57号

洞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洞口县“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茶铺茶场管理区,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洞口县“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洞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31日

洞口县“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和“一网一门一次”政务服务要求,深化“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根据《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5号)和《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邵市政办发〔2019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省市政府“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要求,以“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为总抓手,秉承“高效、便民、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推进“一门、一窗、一表、一网、一次”。

2019年底,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办件量较大的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到2020年底,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全覆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改革内容

“一件事”是指企业群众需办理的一个“事项”,既可以是单独的“一件事情”,也可以是需到多个部门办理或多件相关的“事”“一揽子事”,经过梳理整合、流程再造后,变成企业群众眼中或窗口统一办理的“一件事”;“一次办”是指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办好,线上“一次登录、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逐步实现从部门审批一个事项向服务企业群众“一件事”转变,从每个部门“最多跑一次”向“一件事最多跑一次”转变,从企业群众眼前的“一件事”“一次办”向任何“一件事”“一次办”转变。

(一)一次告知。把“一件事”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办理方式、所需材料等要素,通过线上线下、电视电台、报纸等各种方式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材料的,要对补正材料的内容、期限、方式等一次性告知。

(二)一次表单。对“一件事”涉及多个部门的材料、表格进行精简、优化、合并,整理成一张材料清单,方便企业和群众到现场或通过网上平台一次性阅知、一次性填报。

(三)一次联办。企业和群众通过政务服务网一次认证、一点登录,到实体政务大厅提交一次材料,前台对材料一次性初审、一次性受理,后台一次性分办,职能部门开展并联审批、联合评审、联合勘验、联合验收等集成服务。

(四)一次办好。对申请材料齐全能当场办结的,一次性办好;对申请材料次要条件或次要手续有欠缺的,在当事人承诺补正后,采取容缺方式一次性办好;对申请材料齐全需要集成服务的,开展集成联办,并将办理结果一次性反馈给打印证书的部门(窗口),由该部门(窗口)制作相关证照、批准文书,采取现场递交、邮政寄递、网上传输等方式一次性送达申请人。

三、主要任务

(一)公布清单,全县“一表”管到底

对所有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清理,简化审批环节,特别是涉及多个部门的材料、表格要进行精简、优化、合并,整理成一张材料清单,方便企业和群众到现场或通过网上平台一次性阅知、一次性填报。

1.梳理事项清单。按照“四级四同”的要求,完成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六类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完善依职权类(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完成事项目录梳理,并按照国家规定的要素要求填报实施清单。(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负责)

2.流程优化再造。加大办事审批流程优化再造力度,按照“减证明材料、减跑腿次数、减办理环节、减办结时限”要求,具体抓好:(1)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申报材料、不合理要求的材料、同一事项重复提交的材料。(2)对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以及实际上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的审批环节和前置条件,予以核减;对内容相近、重复设置的行政审批(服务)环节,予以合并。(3)对涉及原多个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若前面环节非后面环节的必要前提,改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对程序复杂的审批项目,分成若干阶段,明确每个阶段牵头单位(科室)和协办单位(科室)职责,实行联合审批,压缩办理时限。按照划转一批或进驻一批,同步做好流程再造。201912月底前,在各部门的优化基础上,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对划转及进驻事项全部做好流程优化再造。(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司法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负责)

3.权力下放“就近办”。加大权力下放清理,进一步优化调整赋权目录清单,以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为目标,创造条件将能由乡镇(街道、管理区)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下放,县乡两级做好下放与承接工作,杜绝“自由落体”及“该管的事没人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编办、县司法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管理区、县直有关部门负责)

(二)集成服务,只进“一门”就能办好事

1.逐步推进“多门”变“一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要求,大力推行政务服务集中办理,实现“多门”变“一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下“只进一扇门”。201910月底前,实现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负责)

2.加强大厅建设及自助设备应用。抓好政务实体大厅建设,让行政许可权进得来、放得下、办得好。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统筹调剂安排实体大厅场地,确保企业与群众办事有舒适感、获得感。抓好自助设备建设及应用,通过终端设备开展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管理区、县直有关部门负责)

(三)拓展思路,实行“一窗”服务

1.提升“实体一窗”。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设置,提高硬件设备配置水平,实行标准化管理,推动事项全面进驻。2019年底前,全面开展“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管理区、县直有关部门负责)

2.推行“并联一窗”。加快推进涉及两个部门以上事项的并联审批,特别是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实现“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一次完成多项审批”。2019年底前,工程建设项目实现按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阶段开展并联审批,并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相应综合窗口受办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管理区、县直有关部门负责)

3.实行“收费一窗”。政务服务大厅开展一窗式集中收费,同时进一步拓展缴费方式,让办事群众能通过现金、刷卡、转账及网上支付等方式完成规费缴纳。2019年底前,政务服务大厅要实现一窗收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管理区、县直有关部门负责)

(四)整合系统,审批“一网”通办

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体系。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管理区)、村(社区)延伸,实现网上政务服务“县、乡、村”全覆盖,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连通、互联互通。在20199月底前,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管理区、县直有关部门负责)

(五)深化改革,提升“一次”深度广度

1.分批公布“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经过梳理整合、流程再造后,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的要求,编制“一件事一次办”目录清单,并对政务服务各类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到2019年底,将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办件量较大的高频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管理区、县直有关部门负责)

2.公开服务领域推行“最多跑一次”。加快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提速提质提效”的要求推行“最多跑一次”,加强服务行为的指导、组织、协调、监督。2019年底前,完成全县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并参照行政权力要素编制服务指南,明确服务的具体标准和依据。(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管理区、县直有关部门负责)

3.完善12345政府热线功能。推动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整合联通。2019年底,基本实现12345政府服务热线作为客服电话,统一受理企业群众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咨询、查询、预约、投诉和反馈,做到即时咨询、即时答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管理区、县直有关部门负责)

二、组织保障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强化保障

各职能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管理区),要将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人员、经费保障,切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此项工作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管理区)、县直各相关单位要于2019810日前制定改革具体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

(二)对标对表,把握节点,抓好落实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管理区)、县直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全县统一安排,紧盯任务时间节点,逐项落实工作责任。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助抓,要抽调业务能力强的骨干力量具体办。对照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按时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报送工作完成情况。

(三)加大宣传,强化监督,注重实效

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做好“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加强舆论监督,营造良好改革氛围。这项工作已纳入全县重点督查范围,以各部门主动汇报的工作情况及不定期检查情况作为重要考核依据,对推进不力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将严格追究责任。各部门要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力度,确保改革任务有效落实。

附件:洞口县“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表(100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洞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31日印发


附件

洞口县“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表(100项)

序号

事项名称

涉及事项

涉及部门

证照名称

办理层级

备注

1

我要开

商场超市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发

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经营许可证

市、县级


公共场所(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饭馆、咖啡店、酒吧、茶座外)卫生许可

卫生健康部门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市、县级

500㎡以下不需要办理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应急部门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市、县级

300以下不需要办理

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生态环境部门


市、县级

周边有文物保护单位的进行报告表审批;经营餐饮或安装中央空调的进行备案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2

我要开

便利店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发

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经营许可证

县级


公共场所(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饭馆、咖啡店、酒吧、茶座外)卫生许可

卫生健康部门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市、县级


2

我要开

便利店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应急部门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市、县级

300以下不需要办理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3

我要开

水果店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发

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经营许可证

县级


公共场所(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饭馆、咖啡店、酒吧、茶座外)卫生许可

卫生健康部门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

防安全检查

应急部门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市、县级

300以下不需要办理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4

我要开办食品生产企业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食品生产许可证新发

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生产许可证

市级


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或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生态环境部门


市、县级

有机械化生产的进行报告表审批,没有机械化生产的进行备案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5

我要开办

食品生产

小作坊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新发

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

县级


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生态环境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6

我要开饭店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发

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经营许可证

市、县级


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生态环境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应急部门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市、县级

300以下不需要办理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7

我要开酒吧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发

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经营许可证

县级


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生态环境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应急部门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市、县级

300以下不需要办理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8

我要开小餐馆(50平方米以下)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新发

市场监管部门

小餐饮经营许可证

县级


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生态环境部门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9

我要开

面包店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新发(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发

市场监管部门

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县级

50㎡以下办理小餐饮经营许可,50㎡以上办理食品经营许可

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生态环境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应急部门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市、县级

300以下不需要办理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10

我要开

饮品店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新发(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发

市场监管部门

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县级

50㎡以下办理小餐饮经营许可,50㎡以上办理食品经营许可

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生态环境部门


市、县级

纯手工制作不需要办理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应急部门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市、县级

300以下不需要办理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11

我要开茶楼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新发(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发

市场监管部门

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县级

50㎡以下办理小餐饮经营许可,50㎡以上办理食品经营许可

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生态环境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应急部门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市、县级

300以下不需要办理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12

我要开

粉面馆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新发(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发

市场监管部门

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县级

50㎡以下办理小餐饮经营许可,50㎡以上办理食品经营许可

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生态环境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应急部门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市、县级

300以下不需要办理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13

我要开药店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药品经营许可证新发

市场监管部门

药品经营许可证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13

我要开药店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应急部门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市、县级

300以下不需要办理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14

我要开酒店、宾馆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办理

公安部门

特种行业许可证

市、县级


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生态环境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应急部门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市、县级

300以下不需要办理

公共场所(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饭馆、咖啡店、酒吧

、茶座外)卫生许可

卫生健康部门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市、县级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发

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经营许可证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15

我要开医疗

器械店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新发

市场监管部门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16

我要开

旅行社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旅行社设立(境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

文化和旅游部门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17

我要开网吧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文化和旅游部门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市、县级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公安部门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合格证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应急部门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市、县级

300以下不需要办理

公共场所(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饭馆、咖啡店、酒吧、茶座外)卫生许可

卫生健康部门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市、县级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发

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经营许可证

县级

兼营食品的情况下办理

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生态环境部门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18

我要开KTV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文化和旅游部门

娱乐经营许可证

市、县级


公共场所(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饭馆、咖啡店、酒吧、茶座外)卫生许可

卫生健康部门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市、县级


18

我要开KTV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发

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经营许可证

县级

兼营食品的情况下办理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应急部门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市、县级

300以下不需要办理

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生态环境部门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19

我要经营足浴、洗浴场所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公共场所(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饭馆、咖啡店、酒吧、茶座外)卫生许可

卫生健康部门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应急部门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市、县级

300以下不需要办理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发

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经营许可证

县级

兼营食品的情况下办理

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生态环境部门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20

我要开

理发店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公共场所(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饭馆、咖啡店、酒吧、茶座外)卫生许可

卫生健康部门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市、县级


20

我要开

理发店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应急部门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市、县级

300以下不需要办理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21

我要开

美容院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公共场所(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饭馆、咖啡店、酒吧、茶座外)卫生许可

卫生健康部门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应急部门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市、县级

300以下不需要办理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22

我要开营利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审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23

我要开营利性民办培训学校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营利性民办学校直接申请设立

教育部门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市、县级


公共场所(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饭馆、咖啡店、酒吧、茶座外)卫生许可

卫生健康部门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市、县级


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或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生态环境部门


市、县级

有实验室的情况进行报告表审批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发

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经营许可证

县级

有食堂的情况下办理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24

我要办非营利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民政部门


市、县级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25

我要办非

营利性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审批

教育部门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市、县级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民政部门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公共场所(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饭馆、咖啡店、酒吧、茶座外)卫生许可

卫生健康部门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市、县级


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经营许可证

市、县级


26

我要开

游泳馆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公共场所(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饭馆、咖啡店、酒吧、茶座外)卫生许可

卫生健康部门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市、县级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 (县区办理)

体育部门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应急部门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市、县级

300以下不需要办理

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或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生态环境部门


市、县级

周边有文物保护单位的进行报告表审批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27

我要开诊所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1)医疗机构设置审批;(2)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卫生健康部门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应急部门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市、县级

300以下不需要办理

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或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生态环境部门


市、县级

20张床位以下进行备案;20张以上、500张以下报告表审批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28

我要开办职业中介机构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职业中介服务许可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职业介绍服务许可证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29

我要开印刷企业(不含出版物类)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申请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

新闻出版部门

印刷经营许可证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生态环境部门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30

我要办理卷烟零售资格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

烟草部门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31

我要开办燃气销售网点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城市燃气经营许可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燃气经营许可证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32

我要开

健身馆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应急部门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市、县级

300以下不需要办理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33

我要开

电影院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公共场所(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饭馆、咖啡店、酒吧、茶座外)卫生许可

卫生健康部门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市、县级


设立电影放映单位

电影管理部门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应急部门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市、县级

300以下不需要办理

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或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生态环境部门


市、县级

周边有文物保护单位的进行报告表审批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34

我要开

专科医院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1)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2)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3 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

生态环境部门


市、县级

20张床位以下进行备案;20张床位以上、500张床位以下报告表审批;500张床位以上报告书审批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34

我要开

专科医院

1)医疗机构设置审批;(2)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卫生健康部门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35

我要开劳务

派遣公司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36

我要开

宠物医院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动物诊疗许可证新发

农业农村部门

动物诊疗许可证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37

我要开

干洗店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生态环境部门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38

我要开

洗车行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39

我要开画店画廊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

城管部门

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发布)许可证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40

我要开

电玩城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文化经营许可证核发

文化部门

文化经营许可证

县级


特种行业许可

公安部门

特种行业许可证

县级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应急部门


县级

300以下不需要办理

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

城管部门

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发布)许可证

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41

我要开

表演机构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县级


演出管理许可

文化和旅游部门

演出管理许可证

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42

我要买卖

二手房

不动产登记

自然资源部门

不动产登记证

县级


核税缴税

税务部门

税票

市、县级


43

我要办

公积金贷款

不动产抵押登记

自然资源部门

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

市、县级


贷款条件审核;签订贷款合同;放款

公积金中心


市、县级


44

我要经营

货物运输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经营许可

交通运输部门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45

我要经营

道路客运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经营许可

交通运输部门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46

我要办营业性道路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

营业性道路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核发

交通运输部门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市级


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交通违法未满12分记录证明

公安部门




47

我要办营业性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

营业性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核发

交通运输部门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市级


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交通违法未满12分记录证明

公安部门




48

我要办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认定

交通运输部门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市级


1)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证明;(2)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证明;(3)无暴力犯罪、无吸毒记录证明

公安部门




49

我要办网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

从业许可

交通运输部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市级


1)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证明;(2)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证明;(3)无暴力犯罪、无吸毒记录证明

公安部门


市级


50

我要开

养老院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市、县级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


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生态环境部门


市、县级


50

我要开

养老院

设立养老机构备案

民政部门


市、县级


涉税事项办理

税务部门


市、县级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


市、县级


51

我要办理

生育证

一孩生育服务登记

卫生健康部门

生育证

县级

再婚夫妻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52

我要生二孩

再生育审批

卫生健康部门

生育证

县级


53

我要办理教师资格证

教师资格认定

教育部门

教师资格证

县级


54

我买了房子需要落户

购房落户

公安部门


县级


55

我要考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普通话等级鉴定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普通话等级证书


56

我要办理身份证

身份证办理

公安部门

身份证

县级


57

我要办理港、澳通行证

港、澳通行证

公安部门

港、澳通行证

县级


58

我要迁入户口(高校毕业生落户)

高校毕业生落户

公安部门


县级

年满16周岁的省外迁入人员需提交近期标准证件照片

59

我要办理(暂)居住证

居住证申领

公安部门

暂住证;居住证

县级

育龄妇女(1849周岁)应交验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签发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复印件

60

我要出国

办理护照

普通护照申请及变更加注、换发、补发的审查

公安部门

护照

县级


61

我要办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证明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证明

公安部门


县级


62

我要办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机动车合格检验标志核发

公安部门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县级


63

我要办理校车驾驶资格

许可证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公安部门

准许驾驶校车的机动车行驶证

县级


64

我要办理社保卡

社会保障卡服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社会保障卡

县级


65

我要进行职业技能鉴定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县级


66

我要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县级


67

我要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医保部门


县级


68

我要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补助

就业困难人员或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县级


69

我要申领城镇职工生育津贴

城职生育津贴申领

医保部门


县级


70

我要办理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部门


县级


71

我要办理设立、变更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

设立、变更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

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应急部门


县级


72

我要申请创业贷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县级


73

我要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举办营业性演出审批

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公安部门


县级


74

我要报销住院费

城职医保待遇报销

医保部门

基金支出单

县级


75

我要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注销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县级


76

我要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含预售合同)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

税务部门


县级


77

我要申请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

县级


78

我要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请表

县级


79

我要办理公路施工许可

涉及公路施工许可

交通运输部门

设置公路交叉道口许可证、跨(穿)越公路修建设施许可证

县级


80

我要领取老年人补贴

高龄津贴

民政部门


县级


81

我要办理健康证

健康合格证核发

卫生健康部门

健康证

县级


82

我要申请农业机械购置补助

组织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农业农村部门


县级


83

我要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市场监管部门


县级


84

我要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1)个体工商户核准登记(含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2)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市场监管部门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通知书;清税证明

县级


85

我要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服务

司法部门


县级


86

我要办理村民建房用地许可

本辖区内无宅基地或一户一宅证明

自然资源部门


县级

地灾户、危改户、安置户等须相关部门意见、证明

乡村建设许可证核发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县级

87

我要办理老年优待证

老年人优待证办理

卫生健康部门

老年人优待证

县级


88

我要申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民政部门


县级


89

我要办理结婚登记

结婚登记

民政部门

结婚证

县级


90

我要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

民政部门

离婚证

县级

军人需要提供军人证件

91

我要申请临时救助资金(大额)

困难居民临时救助资金给付

民政部门


县级


92

我要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民政部门


县级


93

我要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乡村医生职业注册

卫生健康部门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县级

委托办理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94

我要办理病残儿医学鉴定

对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的对象的初步认定

卫生健康部门

鉴定结果样本

县级


95

我要办理卫生许可证

工作场所卫生许可证签发

卫生健康部门

卫生许可证

县级

住宿业需提供消防部门合格证明

96

我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林业部门

林木采伐许可证

县级


97

我要申请

残疾人危房

改造补助

残疾人危房改造补助

残联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请表

县级


98

我要办理房产赠予业务

转移登记

自然资源部门


县级


99

我要申请残疾人创业扶持

残疾人创业扶持相关服务

残联

残疾人创业扶持申请审批表

县级

需正常稳定经营一年以上、无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县内个体户、企业、合作社和民办非企业机构

100

我要申请家庭困难学生补贴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给付

教育部门


县级


说明:1.涉及多个部门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由各级行政审批服务机构牵头负责;

      2.在机构改革调整到位前,所有涉及部门由当前机构具体负责;

      3.涉及场所建筑面积300㎡以下或投资额30万元以下的事项,无需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消防验收或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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