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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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报告

中共洞口县委书记吴韬

2023年2月12日)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抓好法治建设工作,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现将个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齐抓共管为重点,不断提升依法执政能力

我致力将全县上下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来,不断加强法治学习,不断提升依法执政能力。

1.高度重视,凝聚依法治县思想共识。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我深刻认识到抓法治就是为高质量发展扫障清淤,为高效能治理夯基垒台,为高品质生活创造条件,始终把推进法治洞口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2022年5月30日,组织召开了洞口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总结了上年度的依法治县工作,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二是进一步带头学法用法。严格按照“六个环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纳入县委、县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学习内容,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和普法考试学习,通过专题讲座和理论中心组自主学习、集中研讨等形式,在全县营造了良好的学法氛围。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前学法制度,安排常委带头“讲法”,与会人员集体“学法”,重点对《宪法》《民法典》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深入学习。三是进一步搞好法治培训。全年组织领导干部集体学法20余次,各部门开展学习100余次。2022年3月—5月,全县各行政执法机关相继组织举办了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了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能力。

2.压实责任,汇聚依法治县工作合力。一是坚决扛牢法治建设责任。坚决扛牢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对法治建设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督促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建设的谋划、部署、推动、落实。二是大力支持法治建设工作。坚持将法治建设作为全县工作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党委领导制度化、法治化,确保发挥党委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核心作用。支持县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三是全面形成法治建设合力。2022年5月30日召开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依法治县工作的“一方案两规划”,《法治洞口建设规划(2021—2025年)》《洞口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洞口县八五普法规划(2021—2025年》,通过周密部署、科学分工,使全县上下牢固树立法治建设“一盘棋”思想,讲政治,顾大局,既分工把关、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将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3.全面保障,筑牢依法治县基础支撑。一是坚持高位推动。严格落实《洞口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县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注重锻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专业化法治工作队伍,着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的政法铁军。加强对法律从业者教育、管理、引导,确保政治方向坚定,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三是严格考核管理。将法治建设纳入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平安建设体系、绩效考评范畴。每年末对本年度法治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职务任免、职级升降、交流培训、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二、以健全机制为核心,不断推进法治建设

我始终坚持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对洞口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负责,重点围绕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着力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构建系统完备的全面依法治县制度体系等方面,凝心聚力,善作善为,高质量推动法治建设。

1.坚持民主集中,健全决策机制。一是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对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重大行政决策是否合理确定公众参与、是否专家论证、是否风险评估等方面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查,保证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合法性审查期限,确保不以征求意见代替合法性审查。二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成立县委县政府联合法律顾问团,在推进新冠疫情防控、乡村振兴推进、重点项目推进、重大矛盾化解等工作时,由法律顾问团提供合法性、可行性法律意见,对决策项目的风险和法律保障等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和对策措施。2022年实现了县、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可以随时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矛盾纠纷调处等服务。

2.落实“三项制度”,严格公正执法。一是坚持把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作为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依据,结合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工作有序推进。全县所有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湖南政务服务网按行政执法类别公示了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流程图。行政执法单位也按相关要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按程序公示了执法决定二是坚持把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作为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的重要保证,并结合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全面推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管局、县交警大队、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均配备十台以上执法记录仪,在2022年开展的法治建设督察中,实地督查了执法记录仪的使用情况。三是坚持把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作为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的关键环节,结合法律顾问报备工作推动落实。目前,各行政执法机关的法治审核人员基本配备到位,各相关执法单位已建立行政处罚案件法治审核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制度,做到对重大案件及时召开案审会,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行政执法中的重要作用。

3.积极主动作为,优化发展环境。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持续推进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擦亮“一件事一次办”品牌,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率,2022年,全县一体化平台上办件量24万余件。同时,大力提高“一网通办率”及“四级网办率”,我县网上可办率已达100%,四级网办率已达到84.62%,两项指标在全市稳居首位。二是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创新开展“背包调解员”工作方法,在村(社区)设立村级调解委员会364个,组建了人民调解员1728人、法律明白人500余人、法律服务志愿者400余人的三支队伍,做到村村有场地、有人员、有经费、有台账,发挥村级源头预防作用,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当地。创新推出“六零创建、“积分换项目”等工作机制,安排了不少于1000万元的项目资金专项用于奖励矛盾调处兑换积分排名前100名的村(社区),全面调动村级矛盾纠纷化解主动性。全年共排查发现矛盾纠纷1129起,调解成功1119件,调解成功率99.1%,履行率达100%,涉及金额2240.5万元。三是依法打击经济犯罪。坚持扫黑与治乱结合、扫黑与打“伞”结合、扫黑与强基结合,成立由我任组长的专项工作整治小组,制定下发了扫黑除恶斗争重点整治实施方案,划拨了100万元经费专项保障,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企业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三、以法治教育为根本,不断深化全民法治信仰

坚持不断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提高全民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1.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一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2022年5月30日的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四次会上通过了《洞口县“八五”普法规划》,为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执什么法普什么法”普法责任制提供文件支持,制定县直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建立领导干部学法、考法制度,推动执法者先学法,在执法中普法、以案释法,形成执法与普法互促联动机制。二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主持召开专门会议制定本年度的宣传计划,按计划开展各类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确保执法人员科学公正、依法执法。2022年,普法宣传受众对象达60余万人次。三是推进重要法规宣传。积极推进《宪法》《民法典》等重要法规宣传,“开展12.4《宪法》宣传周”活动,切实提升全县人民群众尊宪学宪守宪用宪意识,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法治宣传活动。不断加大《民法典》的宣传力度,确保民法典深入人心。

2.不断健全集体学法制度。一是规范集中学法方式。进一步规范学法内容、学法方式、学法时间。结合我县工作的实际,制定好学习计划,做到年度有计划、学习有安排。每季安排一天作为学法日,坚持每季度集中学法一次。二是坚持学以致用。坚持把集中学法与我县近期重点工作和需要决策的重大事项结合起来,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业务知识作为学习的重点,专题开展学习,做到即学即用。三是加强执法培训。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考核力度,持续深入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活动,不定期对我县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行政执法知识培训。目前,我县已有1576人持有执法资格证,组织村(社区)干部、村民组长等人民调解员1728人参加了法律明白人在线培训。

3.着力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实现334个行政村、28个社区法治文化宣传全覆盖。一是建设宣传阵地。根据《洞口县法治宣传工作方案》,实施乡村法治文化建设三年行动,不断完善县、乡、村(社区)三级法治文化广场(公园)建设,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二是拓宽宣传渠道。采取访谈、讲座、宣传栏、宣传车等方式,在各级各单位开展深入宣传。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切实做到“电视上有影、报纸上有字、广播里有声”,让法律真正进入千家万户。积极运用新媒体、“互联网+”等现代传播方式,加大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对象宣传力度。三是丰富宣传载体。我组织宣传部门通过视频、动画、图像等方式,通过群众性法治文化等活动,通过法治文化歌舞等作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一步丰富普法宣传载体,提高普法效果。

2022年,我县法治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法治建设工作还存在法治学习不够系统、工作机制有待健全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仍需进一步优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下一步,我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凝聚各方力量真抓实干,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行稳致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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