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从2016年底开始,我局停止收取烟花爆竹经营户的安全押金,并且退还以前收取的烟花爆竹安全押金,大部分经营户接到通知后已办理押金退还手续,至今尚有部分经营户未办理退还手续。为保障广大烟花爆竹经营户合法权益,请还未办理退还手续的经营户,2020年3月9日前持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押金收据到我局办理退还手续。并请广大群众相互转告。
联系地址:洞口县桔城西路县政府大院3栋2楼
联 系 人:曾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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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