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洞口县创建第十届全省双拥模范县和第十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管理区)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县直正科以上单位:
为切实做好创建“第十届全省双拥模范县”和“第十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县”工作,经中共洞口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特制订《洞口县创建第十届全省双拥模范县和第十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县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中共洞口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10日
洞口县创建第十届全省双拥模范县和
第十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县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争创“第十届全省双拥模范县”及“第十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县”各项工作,促进军地全面和谐持续发展,根据湘拥办发〔2019〕5号《关于做好第十届全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全国双拥办2019年7月颁发的《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暨考评标准》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配合和支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军地合力、军民同心,坚持服务备战、保障打赢,坚持贴近基层、注重实效,坚持改进创新、与时俱进,全面提高新时代双拥工作水平,不断密切坚如磐石的军政军民关系,共同把强国强军事业推向前进。
二、创建目标
创建“第十届全省双拥模范县”和“第十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县”。
三、工作步骤
(一)思想发动阶段(2019年9月)
研究细化《洞口县创建“第十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县”及“第十届全省双拥模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目标,明确责任,深入发动。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10月至11月)
按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暨考评标准》的要求,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抓好亮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自评上报阶段(2019年12月)
重点对照创建双拥模范县考评标准进行自查,查缺补漏,完善提高,做好迎接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并上报申报材料。
(四)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1月)
省联合考评工作组进行考评验收。
(五)媒体公示和命名表彰(2020年3月至4月)
经省联合考评工作组综合评定和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省级媒体公示拟命名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名单,并报省委、省政府和省军区批准,以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名义表彰。
四、主要工作
一是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党委、政府和驻军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论述精神,把握新时代双拥工作的根本遵循,切实加强对双拥工作的组织领导。双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的规划方案,纳入党政军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围。落实党委议军会议、军政座谈会议、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双拥专题会商会议等制度,建立军地双向支持需求提报机制,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双拥工作领导机构健全,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发挥明显,专设领导机构办公室承办日常事务,实行军地合署办公。
二是宣传教育广泛深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习近平强军思想,把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和以爱国拥军、爱民奉献为主要内容的双拥宣传,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及部队教育内容,列入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宣传教育活动内涵丰富,“报、网、端、微、屏”等资源融合运用,教育对象、时间、内容落实。推动烈士纪念设施与国防教育基地建设融合发展。悬挂光荣牌、送立功爱奖喜报和慰问信等工作扎实到位,礼遇关爱军烈属、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双拥文化建设成效明显,军爱民、民拥军的社会氛围浓厚。
三是拥军工作扎实有效。倾力服务部队备战打仗,建立拥军支前协调机制,配合和保障部队完成训练演习、战备执勤、科研试验、安保警戒和抢险救灾等多样化军事任务成果明显。积极支持部队建设改革,帮助新调整组建和移防换防部队解决实际问题富有成效。深入推进科技、教育、文化、法律、医疗等拥军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拥军活动,协助部队培养人才。积极支持国防和军事工程、设施建设,军事设施保护完好,城乡基础设施兼顾国防需求充分。军粮供应站应急保障能力强。
四是拥政爱民成果显著。积极支援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助力区域协调发展和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实施。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参与脱贫攻坚,扶贫济困活动开展经常。参与和支持地方重点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军用设施的民用效能发挥明显。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群众纪律,尊重群众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定期开展拥政爱民教育和群众纪律检查。坚决完成上级赋予的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协助地方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扎实做好宣传教育团结影响群众的工作,积极参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五是政策法规落到实处。按时完成转业复员干部、退役士兵、军休人员、伤病残退役军人接收安置任务,相关待遇落实到位;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就业创业和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等政策落实到位;按时完成征兵任务,兵员数量质量得到保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享受相应优待,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医疗、住房等政策落实到位;落实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政策,就业创业能力显著提高;鼓励和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贷款支持、税收优惠等政策落实;退役军人荣誉激励机制和服务保障体系健全,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加强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和革命遗址保护工作;注重军休服务管理机构、拥军优抚事业单位建设。
六是双拥活动坚持经常。深入开展“爱心献功臣”、“双拥在基层”等活动,按规定组织军营开放和军地互访,不断丰富内容形式,增强生机活力。各项活动主题鲜明,具有时代特色和地域特点,面向基层,讲求实效,群众参与广泛。双拥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年度有计划,节日有安排,工作有亮点,军地有互动。
七是军民共建富有成效。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四有”新时代革命军人,军地基层单位结对共建,军民共学科学理论、共树文明新风、共育优秀人才、共办文化活动,凝结共同的价值追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弘扬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高军民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法治创建等活动,军警民联防联治活动开展经常。
八是军政军民关系融洽。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爱护军队,关心部队建设改革,优待尊崇军人,维护部队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部队尊重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视驻地为故乡、视人民为亲人,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军政军民互相关心、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军地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处理,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军政军民关系密切。
五、任务分解
各乡镇、各单位在严格对照《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和《县创建第十届全省双拥模范县和第十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县实施方案》标准和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党政军主要领导带头参加双拥活动。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每半年至少到联系点一次,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双拥工作方针、政策,教育官兵安心服役、献身国防。听取部队对地方经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联系点搞好双拥工作。把每年8月定为议军议政会议或军地联席会议月,定期召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听取双拥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双拥工作。在“八一”、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党政主要领导每年走访慰问驻军和重点优抚对象。为重点优扶对象和基层官兵办好事实事。广泛开展“爱心献功臣”、“双拥在基层”等活动。每年烈士纪念日,党委、政府和驻军组织开展公祭烈士活动。积极探索创新富有时代特色和地域特点的群众性双拥活动载体。军地相互尊重,相互支持,互办实事,建立军地需求“双清单”,重点难点问题及时解决。结合本地区和驻军部队实际,制定综合性双拥政策规定或工作措施,对在创建双拥模范城 (县) 活动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双拥办:编印双拥工作简报等刊物、开设网站或者网页,交流双拥工作经验做法、反映双拥工作动态等。在繁华地段、临街门面制作双拥宣传标语,高速路出口和广场设置大型永久性双拥宣传标牌,以营造浓厚的双拥氛围。住建、城管、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为宣传标牌设置提供方便。根据需要建立拥军支前协调机构,积极支持驻县部队完成战备执勤、训练、演习、科研试验、安保、警戒和抢险救灾等多样化军事任务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效。积极支持驻县部队建设改革,帮助新调整组建和移防换防驻县部队解决实际问题。
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双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政绩考核。落实党委议军会议、军政座谈会议、双拥专题会商会议制度。
县委宣传部:制定年度国防教育计划,督促各级各部门抓好工作落实。运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兴媒体经常性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利用阅报栏、宣传橱窗、电子屏幕等公共设施进行教育宣传;积极组织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兵和广大市民与驻县部队开展联谊、联欢活动,大力宣传双拥工作。宣传一批双拥模范先进单位和个人先进事迹。
县委统战部:要充分调动少数民族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大力组织开展民族拥军活动。
县发展和改革局:现役军人乘坐县内公共汽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享受优待,残疾军人免费乘坐县内公共汽车和轨道交通工具。
县财政局:支持驻县部队建设改革、走访慰问驻县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等双拥工作经费及双拥办办公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经费保障满足双拥工作需要,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增加。县级财政预算有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并逐年增加,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不低于相关政策法规明确的标准。将退役士兵的自谋职业安置补助费、待分配期间生活补助费列入财政预算。
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负责精心制作一部反映近年来双拥
工作成果的电视专题片。现役军人和残疾军人参观游览当地风景名胜区享受优待。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健全组织保障,落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维修改造和日常运行经费。落实文化拥军活动计划。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官兵立功受奖喜报、慰问信及时送达并予以宣扬。负责积极帮助随军随调家属就业,扶持退伍军人带头创业致富。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得到及时妥善安置,并落实相关待遇。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得到及时妥善安置。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到位。及时发放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金和生活费;积极有序组织祭扫活动。军队离退休干部得到妥善安置, 政治、生活、医疗待遇落实,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编制、人员、车辆、工作经费、附属用房设施落实,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妥善安置, 退休费及各类津贴补贴落实。
县民政局:建立各种社会拥军组织,社会化拥军活动开展经
常。
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有科技拥军活动计划并落实,支持
保障社会化有实际举措、驻县部队反映良好。
县司法局:开展司法拥军活动,建立健全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机制,积极稳妥地处理涉军案件和有关问题。有预防和处理军民纠纷的规定措施,发生矛盾和纠纷时,军地双方及时妥善处理。
县自然资源局:支持国防和军事工程、设施等建设,在规划审批、土地征用、设施配套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支持部队重点军事工程建设任务。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持国防和军事工程、设施等建设,重点优抚对象住房实际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县教育局:教育拥军活动计划并落实,支持保障社会化有实际举措、驻县部队反映良好。解决军人子女入学、入托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
县信访局: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群体性上访事件。
县卫生健康局:医院设立“军人优先”、“军人窗口”等标志牌。
县交通运输局:公路、桥粱、隧道、渡口等收费交通站点,免收军车通行费用。
县医疗保障局: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实际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编 办:双拥办有编制有人员。
县电视台、报社:开辟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专栏。全年在市级以上新闻单位刊(播)发双拥工作稿件不得少于2篇(条)。洞口电视台要及时报道双拥工作新闻,滚动播出双拥宣传标语。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城区主要公共场所, 提供公益性广告位,设立永久性双拥标志或宣传牌。
县人民武装部:党委工作报告有双拥工作内容。积极协调驻军部队开展双拥工作,推动合署办公制度落实。利用国防和双拥教育阵地,每年集中组织开展1次以上教育活动。征兵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兵役法》要求向部队输送高质量兵员,避免出现责任退兵情况;充分利用民兵之家、国防教育活动室、墙报、黑板报、宣传牌、标语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双拥宣传。
驻县部队:制定拥政爱民工作计划,做到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经常组织官兵学习拥政爱民政策和地方法规,充分利用军人俱乐部、墙报、黑板报、宣传牌、标语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双拥宣传,进一步提高支持和服务“第二故乡”建设的自觉性。要在县重点中小学确定一批爱国主义、国防教育兼职辅导员和军事训练兼职教员,并成立军事活动指导机构,帮助学校搞好爱国主义、国防教育和军训活动,共建和谐校园,提高师生综合素质。支持驻地学校开展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和示范学校、少年军校活动,按规定组织军营开放或利用部队军史馆、荣誉室、武器装备陈列馆等场所支持开展全民国防教育。依托军队医疗资源,援建地方医疗机构,为群众开展医疗服务。帮助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支持开展德育美育体育劳动教育等特色教育,以党(团)组织名义结对资助贫困学生;广泛开展“学雷锋”活动,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为群众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参与洞口建设,加强军地联防联治,协助地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勇于承担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积极参加和支援驻地经济社会建设,在参与新农村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中要有具体规划措施,确保援建成效。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帮困工作。军地基层单位结成共建对子,经常组织共建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四有”新时代革命军人,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社区和法治创建等活动。军地相互尊重,相互支持,互办实事,建立军地需求“双清单”,重点难点问题及时解决。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群众纪律,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定期开展拥政爱民教育和群众纪律检查,树立人民军队良好形象。
各乡镇(街道、管理区):对照《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和《县创建第十届全省双拥模范县和第十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县实施方案》的标准和要求,制定相应方案,逐项抓好落实。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高双拥工作水平。县成立创建双拥模范县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创建“第十届全省双拥模范县”和“第十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县”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督导。各单位、各乡镇(街道、管理区)也要成立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双拥工作联络员,村(社区)要明确专人负责。
(二)强化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县军民的双拥意识。在全县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合的双拥工作宣传网络,大力宣传驻县部队的历史功绩和光荣传统,宣传广大优抚对象为革命和建设事业做出的卓越贡献,宣传军队与人民相互依存、不可分离的“鱼水情”关系,宣传双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模范事迹。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全县人民的双拥意识,大力营造良好的双拥氛围。
(三)加强督导检查,提供强有力的措施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健全完善目标明确、责任清楚、评估准确、奖惩分明的创建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创建工作的督导力度,对各级各部门职责的履行,政策的落实,指标、计划、任务的完成情况等,及时进行检查督办,善始善终地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完成每一项工作任务,确保高质量完成争创活动的各项目标要求。
附件
创建双拥模范县工作领导小组
为实现创建“第十届全省双拥模范县”和“第十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县”,在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特成立创建双拥模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三个小组(宣传组、文秘资料组和督导组)。
组长: 常务副县长杨云龙
副组长: 副县长罗崇雄、县人武部副部长张毅
办公室主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付昭春。负责创建工作的总调度和协调工作。
办公室副主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欧阳恩雄、县委督察室副主任肖洪均、县人武部政工科长付利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王道勇。
一、宣传组
组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欧阳恩雄
成员:县委宣传部1人、县电视台1人、县城管局1人、县人武部1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人
二、文秘资料组
组长:王道勇
成员:县政府办曾胜、县委宣传部1人、县城管局1人、县委办1人、县人武部1人、驻县部队1人、县电视台1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人
三、督导组
组长:县委督察室副主任肖洪均
成员:县纪检监察室1人、县人武部1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