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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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申请公开受理
  • 受理查询

申请公开的信息类型:

(一)应主动公开而没有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除以下内容外的其它政府信息(包括有关申请者本人的政府信息)。

1.事权方面的政府信息:

①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②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

③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

④政府的机构设置、职能和设定依据;

⑤政府行政审批项目;

⑥当地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⑦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

2.财权方面的政府信息:

①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报告及其执行情况;

②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情况,重要物资招标采购情况和重大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

③政府投资建设的社会公益事业情况。

3.人事权方面的政府信息:

①政府领导成员的履历、分工和调整变化情况;

②公务员录用、选拔任用、评选先进的条件、程序及结果;

③政府机构改革人员分流情况。

4.其他政府信息:

①行政行为的依据;

②行政行为的程序;

③行政行为的时限;

④救济途径和时限。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个人隐私;

2.商业秘密;

3.国家秘密;

4.在审议、讨论过程中的政府信息;

5.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它政府信息。


说明:

1.本栏目只受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其他事项请通过相关渠道反映,本栏目不予受理;

2.请您在填写表格前先到洞口县政府门户网搜索引擎中搜索您要申请公开的内容;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用户还可以向本县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及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申请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的方式包括网站申请、电话(传真)申请、电子邮件申请、现场申请等。

4.申请公开处理时间规定:

①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在当日内进行答复;

②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应在20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进行答复,如特殊情况要报主管部门或上级领导批准的可以再延长20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

③依申请公开答复不了的应由主管部门说明原因。

5.申请公开答复的内容均按照自动生成的“受理编号”在“依申请公开查询”内进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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