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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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DKDR-2018-00012






洞政发〔2018〕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茶铺茶场管理区,县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18〕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取消2项行政许可事项。

  对于公布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市场已具备自我调节能力的事项改革后,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能要重点转向制定行业标准规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改革涉及的部门要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适宜公开的向社会公布并加强宣传、确保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抓紧做好衔接工作,认真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坚决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过去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docx

                                 洞口县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1日




 相关文件解读:解读《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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