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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科学技术局局长任职承诺书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4-03-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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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2013年12月25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谢瑞生

 

尊敬的曾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2008年1月被县人大任命为县科学技术局局长,现已履职6年。如获再次任命,我将勤奋工作,决不松懈,兢兢业业完成任期目标任务。现承诺如下:

一、我将认真履行职责,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努力推进全县科技进步,提高全民科技素质,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工业产业升级和现代农业发展,为富民强县做出应有努力。

二、坚决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自觉接受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增强宗旨意识和公仆意识,在本职岗位上尽心尽责。

三、严格要求自己,慎言、慎行、慎独,切实遵守中央“八个严禁”、省委的“九项规定”和市委、县委的“十项规定”,廉洁从政,洁身自好,当好表率。同时,履行好“一岗双职”,带好一班人,提升全局干部队伍的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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