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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监察局局长任职承诺书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4-03-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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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2013年12月25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县监察局局长    唐智龙

 

尊敬的曾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被县委提名拟任县监察局局长职务。如果县人大常委会能通过我的任命,我将认真履行好监察局长的职责,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希望与重托。在此,谨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如下庄重承诺。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升自身素质

“学习是前进的基础”。只有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本领、开阔新思路,才能更好履行监察局长的职责。一是强化学习意识,强化时不我待的紧迫意识,只争朝夕,认真学习;强化唯恐落伍的危机意识,始终保持形势逼人、不学则退的思想,主动学习;强化持之以恒的长远意识,在日积月累中提高工作能力。二是突出学习重点,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理论素养,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把实践党的宗旨作为行政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监察业务学习,努力提高业务素质,认真学习《行政监察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行政监察工作科学化水平。三是改进学习方法,“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思考,在思考中提高。

二、认真履职,扎实开展监察工作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我将按照《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深入开展行政监察工作,充分发挥行政监察在构建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中的积极作用。加强执法监察,坚决反对和制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错误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廉政监察,严格规范行政权力,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努力纠正和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一些突出问题;加强效能监察,继续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促进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更好地做到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加强纠风治乱,加大对民生问题的监督检查,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加强案件查办,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严肃惩处违纪违法行为,积极开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洞口经济社会新跨越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三、牢记宗旨,自觉接受各界监督

 “正人先正己”,“监督者也要接受监督”。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树立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强化人大监督意识,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负责地落实好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二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将自身权力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及时处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三是主动接受班子成员监督。维护班子团结,畅通沟通渠道,防止独断专行,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集体决定。四是主动接受媒体监督。敢于面对媒体,善于借助媒体加强与社会、与群众的交流互动,积极引导社会舆论。  

四、严于律己,始终做到公道廉洁

“廉不沽名方为正,官亦能公乃是清”。我深知公道廉洁对一个监察局长的特殊重要性。我将“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切实做到慎初、慎微、慎独、慎交,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范工作圈。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公道正派地对待每一个人,对待每一件事。带头廉洁自律,做到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物不拿、不净之地不去、不正之友不交,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做服务群众的表率,做真抓实干的表率,做艰苦奋斗的表率,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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