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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环保局局长任职承诺书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4-03-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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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2013年12月25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县环保局局长    曾昭奇

 

尊敬的曾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承蒙县委的信任,提名我为县环保局局长人选。如果县人大常委会能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认真履行好这一职位的职责,努力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与重托,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在此,谨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如下庄重承诺。

一、加强学习,提升能力。任职期间,我将自觉强化法律法规、条例条令、党纪党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科学文化和环境保护专业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精通业务、驾驭工作的能力。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及中央其他领导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务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真正做到不偏向、不离向,确保胜任工作,让组织放心,让人民放心。

二、忠诚履职,不辱重托。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人民群众对生存环境质量的期望值,越来越强,越来越高。这些年,由于中央、省、市、县各级对环保工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支持,总体来讲,我县的环境容量和环境质量呈良性发展态势,但仍然存在不可忽视的诸多环境问题。我身为这一职位的环保局长,任期内决心做到:一是坚决贯彻执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把绿色经济、低碳生活、资源保护、宜居环境贯穿于整个环保工作的始终。二是积极探索“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新举措,立足于洞口的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为县委、政府正确决策当好参谋,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用战略的思维和发展的眼光,科学谋划、严谨有序抓好洞口县环境保护近期、中期、远期事关子孙后代赖以生存的各环节工作。三是始终把污染减排做为改善环境的主要抓手,重点抓好我县的结构减排、工程减排、项目减排和管理减排,确保污染减排刚性考核指标的完成,力求使我县城市污水处理、出水水质、饮用水水源保护、空气质量、工业企业废水排放、医院固体废弃物收集处理等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数值甚至更优。四是严格环境监管,确保不出环境事故。在环保准入上,严格控制“两高一资项目”,对不符国家产业政策的一律不批,认真执行项目“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抓好环境保护;在环境监管上,做到依法办事、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化解环境风险,强化对涉及金属、造纸、化工、建筑建材、危险固体废物、家禽养殖、水源保护、采砂、采石、制砖、放射辐射安全和噪声、扬尘等行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和坚决遏制资源掠夺、环境破坏等违法行为,彻底扭转过去的“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被动局面,为全县人民营造一个安居乐业的宜居环境。五是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积极引领全县各行各业、社会各界,关心环保、珍惜环境,积极培育、运用推广新能源、新工艺、新型环保产业,狠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洞口县十大环保工程,力争在2015年前创省级生态县,2017年前创国家级生态功能区。协调各方,力求中央、省更多环保项目及资金支持,用于改善我县环境质量,着力打造洞口水更秀、山更青、天更蓝、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明天。六是时刻关注民生,凡对人民群众因环境所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和有损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问题,我们将做到及时受理、及时答复、及时解决和处理,视百姓为父母,视责任重于泰山。 

三、勤政廉政、接受监督。始终做到秉公办事、阳光行政,牢记宗旨和使命,时刻自省自警。坚决执行中央和地方各级反对“四风”、改进工作作风、坚持群众路线的各项要求以及环保部的“六项禁令”,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自觉接受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在自己以身作则的同时,齐抓队伍作风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着实解决和规避工作中松、软、拖、索、拿、卡、要等不作为、乱作为与党纪党规相违背的问题,真正做到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

    以上承诺,敬请各位领导、委员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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