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下午,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试点实施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决定从4月16日开始,除文昌中学、城关一校、城关中学、竹山小学外,全县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内划定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校期间均可享受到每人每天3元钱的营养餐。
会议传达贯彻了全国、全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会议精神,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洞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就《暂行办法》进行了讨论。
《暂行办法》指出,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将按照“三结合、一纳入”的方法操作。“三结合”是指学校食堂供餐、企业供餐、家庭(个人)托餐三种供餐模式相结合,试点学校可根据本校情况,自主选择供餐模式;“一纳入”是指营养餐中央补助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实行专账管理,与学校伙食帐分开核算。
县教育局局长曾广增在会上要求:全县各中小学校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安排,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让广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真正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严禁在营养餐专账中用虚假发票套取资金用于支出,严禁降低平时正常的早中餐分量与标准,严禁教师与食堂从业人员从学生营养餐中谋口福,真正把安全放心的营养餐送到学生口中,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副县长吴中华在会上指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国家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后的又一项民生工程和德政工程,县教育局要以对人民、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和质量的保障链条,筑牢食品安全“防火墙”,确保食品安全,扎实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把党和国家的关怀送到学生手中,把安全放心的营养餐送到学生口中,确保营养餐试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