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上午,我县召开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全县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
会上,县民政局局长向敏宣读了全县《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方案》。根据方案要求,此次兜底保障对象主要在已纳入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中进行甄别认定,原则上不扩大认定范围。其主要对象为:以户为单位,贫困家庭中主要劳动力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认定程序包括入户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初评结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判。各乡镇(街道、管理区)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要在
副县长曾泽群在会上指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精准”二字贯穿于认定工作全过程,联合开展认定,强化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切实将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精准认定出来,兜底保障起来,筑牢社会保障“安全网”,兜住贫困地区民生底线;要切实加强认定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认定工作任务。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许又龙强调,要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迅速铺开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要根据工作方案进行责任分工,细化任务、压实责任、狠抓落实,明确责任主体,规范工作程序,推动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