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县水电生产形势良好,全年完成发电量3.38亿千瓦时,实现发电收入1.17亿元,上交税费702万元。
我县水能资源丰富,可开发利用量达12.3万千瓦。多年来,一直受制于政府主导开发建设,进展缓慢,到本世纪初,全县水电装机容量仅3.98万千瓦,县域电网发供矛盾十分突出。2002年以来,县委、县政府转变思路,出台《关于加快水电资源开发的决定》,明确规定,按照“政府引导、多元开发”“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等原则,鼓励社会各界人士以独资、合资或入股等方式兴办水电站,将干部职工个人入股建电站与“不允许干部经商办企业”严格区分开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决定》的出台为所有投资者吃了一颗定心丸,各种民间资本闻电而投,小水电开发建设方兴未艾,高潮迭起。
新思路带来新变化。自《关于加快水电资源开发的决定》出台以来,我县面向社会撬动民间资本4.54亿元,新建小水电站82处,新增装机7万千瓦,到2016年底,全县水电站达99处,装机216台,装机容量10.98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