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县国税局了解到,我县将从7月1日起全面推行实名办税制。
实名办税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以及由其授权指定的办税人员(包括税务代理人)等身份进行确认的制度。推行实名办税主要包括实名信息登记、实名信息办税和实名信息应用。办税人员在办理涉税事项时提供有效个人身份证明,税务机关采集、比对、确认其身份信息后,办理涉税事项,提升办税效率与质量。
为切实做好实名办税工作,县国税局印发《洞口县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实名办税工作方案》,对工作目标、组织架构、工作内容、工作安排、工作要求等事项进行了明确。营造推行合力,加强部门协作,明确了办公室、法规、征管、信息中心、纳税服务、税源管理等部门工作职责。加强与县地税部门的沟通合作,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建立完善问题收集和处理的快速通道,及时解决影响操作的问题,共同做好实名办税推行工作。县国税局还注重做好实名办税工作的宣传发动。制定《洞口县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实名办税的通告》,通过门户网站、内网进行公开,并在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
县国税局特别提醒纳税人,从2017年7月1日起,全面实行实名办税管理,办税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实名信息登记后,才能办理相关涉税事项。2017年3月1日—2017年6月30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办税人员未进行实名信息登记的,仍可办理涉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