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从县地方海事处了解到,我县在2018年“僵尸船”专项行动中清理摸排出的32艘“僵尸船”,已于今年3月中旬全部拆解处置完毕,僵尸船清理整治任务圆满完成。目前,正在建立一系列长效机制,加强合法船舶的安全管理,巩固整治成果。
今年来,我县以“僵尸船”专项整治为契机,积极开展常态化巡河和无人机巡河,对各类船舶全面摸底,建立船舶分类台账,健全船舶档案,出台“僵尸船”专项整治方案。对长期停泊不用、无人管理的船舶一律拆解处置;对不符合环保要求和闲置废弃的挖砂船(含采砂船、运输船、卸驳船)一律取缔拆解;对污染水体环境的餐饮船一律取缔。同时,强化合法船舶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五个管理措施”,即:一个安全的锚泊区、一个固定的系缆桩、一套合格的钢丝绳、一个安全作业责任卡、一个防汛预案。
据了解,下阶段我县将切实落实船舶“五个管理措施”,加强部门联合巡航,压实乡镇具体责任,确保全县防洪、航行和生态安全,确保省总河长令精神在洞口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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