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县全面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防控责任。
二、对近14天以内所有在洞口有湖北、武汉暴露史和与之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由乡镇(街道、管理区)组织村(社区)干部全面摸排到人,逐一科学处置。当天必须清零,并将摸查、处置情况每天下午3点前上报。
三、在高铁站、高速公路出口和汽车总站全面设卡,对来往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四、所有医院预检分诊关口前移,对进入医院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引导就诊,严防院内交叉感染。各医院对呼吸系统病人进行清查,再次核查是否有武汉暴露史或与之有密切接触史。
五、全体防护人员升级防护,一级防护加上面罩,简易防护可以使用X光胶片制作。
六、做好隔离床位准备。县人民医院传染科全部腾空,同时做好预备隔离床位的准备。
七、农贸市场、商场严格实行日清理、日消毒、日巡查,活禽、活畜交易场所一律关闭交易。
八、全县除超市、医院、农贸市场、加油站、婴幼儿用品店、药店等正常营业外,其它如影院、歌厅、网吧、餐饮、游乐场、棋牌室、茶馆、各类培训机构、托幼机构等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九、禁止广场舞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各类大型活动(包括招商引资、人才招聘等)一律暂停,禁止举办龙灯、庙会、戏曲等涉及人口流动与聚集的传统民俗活动。
十、全县公交车一律暂时停运,出租车全面消毒,运行时打开窗户,司机戴口罩上岗。
十一、市民不搞大型聚餐聚会,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加强室内通风,外出戴口罩。
十二、各类媒体反复推送播放《洞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公众关心的几个问题的答复》。
十三、开通市民热线,方便市民咨询,提倡市民自觉执行并互相监督。洞口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监督电话:0739—7222608。
十四、省际、市际、县际客运车辆一律暂行停运,外地驶入我县的客运车辆,一律查车到人。
十五、县内旅行社暂停经营活动,不再组团收客;已经组团的外地来我县旅游组团协议取消,景区景点暂行关闭。
十六、按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 级响应的有关规定,相应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取消休假,全部到岗到位。
洞口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