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东镇转发《教育部出台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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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领域 义务教育
一级事项 教师管理 二级事项 教师培训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公开主体 水东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部门网站,政府网站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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