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要求批准实施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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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应急呈〔2021〕19号 洞口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要求批准实施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请示 洞口县人民政府: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1号)和《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湘应急发〔2020〕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我局制订的《洞口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已经局党委集体讨论通过,现予以呈报,请求批复。 当否,请批示。 附件: 1、《洞口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 2、《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1号) 3、《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湘应急发〔2020〕5号) 洞口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5月25日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安全生产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规范性文件 |
公开时限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洞口县应急管理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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