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要求批准实施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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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应急呈〔2021〕19号

 

洞口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要求批准实施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请示 

 

洞口县人民政府: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1号)和《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湘应急发〔20205)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我局制订的《洞口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已经局党委集体讨论通过,现予以呈报,请求批复。

当否,请批示。

 

 

 

附件:

1、《洞口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2、《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1号)

3、《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湘应急发2020〕5号)

 

 

洞口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5月25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安全生产
一级事项 政策文件 二级事项 规范性文件
公开时限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洞口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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