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尊敬的县领导:您们好! 我小姑出生就是唐氏综合征患者,因记忆力偏弱走失已有20多年,现在跟我们取得联系以后我们才得知她已在隆回县成家,并有一个已满20周岁的儿子,现在的问题是她在隆回县生活了20多年还是没有隆回的户口,导致现在年纪大了,养老、医疗等国家最基本的待遇都无从谈起。问及隆回县政府的情况,他们说要想上户口,还得回洞口县重新上户口然后再迁到隆回去。现在因为年久我小姑原来在洞口的户籍早就按失踪人口销户了,请问县领导这样的情况下我小姑还能不能在洞口县恢复她原来的户籍呢? |
写 信 人: | |
写信时间: | 2022-07-08 |
处理单位: | 县公安局 |
处理时间: | 2022-07-12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情况: | 邓鑫: 您好!您的诉求件已收理。关于您诉求一事,只要有证明其身份的户口依据,可以按规定恢复或补登户口信息,证明材料可以是本人户口登记页或属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材料。详情请咨询属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工作人员。
洞口县公安局 2022年7月12日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