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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春节期间整治行动方案

洞口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春节期间

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县城城市管理,让市民有一个美好舒适的春节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行动使主次干道实现无商品出店、占道经营、以路为市、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涂乱画等现象,确保“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到位;使早夜市市场规范有序,无早餐、夜宵摊点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外经营现象;使县城户外广告内容健康、外形美观,无陈旧、破损广告和店牌,无盯人拉客、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县城主要街道和重点区域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放养家禽家畜、占用公共绿地种菜、占用公共场所晾衣晒物等不文明行为,无损坏市政公用设施,破坏园林绿化等现象;县城规划区内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实现市容市貌整洁有序、早夜市场经营规范、户外广告和谐美观、县城市民文明有礼、生活环境优美舒适的目标。

二、整治时间

2020113日至2月12日,整治时间为一个月

三、人员分工及整治区域划分

春节期间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长:杨亲炳、蒲明

常务副组长:曾维定

副组长:肖乐仁、杨杰生、彭绍宜、王有苏

员:刘和宝、向红菊、尹晶阳、尹湘勇、  

        曾昭云、杨中平、王建飞、肖斌、许子建

        曾成武、肖小柏

下设九个整治工作组。城东、城中、城西三个整治组由杨亲炳联系领导,彭绍宜指导开展整治行动,可根据工作需要集中多个整治组的力量整治重点、难点区域;城南、经开区、环保禁狗禁爆三个整治组由蒲明联系领导,王有苏指导开展整治行动,可根据工作需要集中多个整治组的力量整治重点、难点区域;环境卫生整治组渣土整治组由杨杰生联系领导,后勤保障与信访处置组由肖乐仁联系领导。

1、城东整治组

长:杨忠平

副组长:王汝红、肖  

员:片预备工作人员

整治区域:城东片区管辖区域。

2、城中整治组

长:曾昭云

副组长:肖洪权、唐贤武

员:片预备工作人员

整治区域:城中片区管辖区域。

3、城西整治组

长:  

副组长:袁益民、方耀州

员:

整治区域:城西片区管辖区域。

4、城南整治组

长:卿上仁

副组长:曾广文、卿光军

员:

整治区域:城南片区管辖区域。

5、经开区整治组

长:许子建

副组长:袁昕晖、张海平

员:

整治区域:经开区城管分局管辖区域。

6、环保禁狗禁爆专项整治组

长:尹晶阳

副组长:  

员:

整治内容:

1)整治县城规划区内的环保问题,如油烟污染、噪声污染、焚烧垃圾等,配合水利部门打击向河道超标排放污水行为

2)捕杀城区放养的犬只。

3)进行禁爆宣传,对城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处罚和曝光。

7、环境卫生整治组

长:曾成武

副组长:唐小伟、唐大胜

员:环境卫生管理局全体职工

整治内容:

1)督促龙吉顺公司搞好卫生责任区(包括背街小巷、开放式住宅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和“牛皮癣”,清除城区段河道两岸积存的暴露垃圾,配合水利部门打击向河道倾倒生活垃圾行为。

2)加强对垃圾中转和无害化处理的监管,杜绝在主次干道上中转垃圾现象,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

3)加强对归口龙吉顺公司管理的公厕的监管,督促龙吉顺公司对脏、乱、差及基础设施损坏的公厕进行整改。

8、渣土整治组

长:肖小柏

副组长:刘小妹、朱

员:渣土管理所全体职工

整治内容:

1)对县城所有建筑工地进行全面检查,严格落实“六个100%”,确保渣土运输安全、有序、干净进行

2)确定春节期间渣土禁运的时间、地点和路段。

3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查处渣土运输车辆污染路面,并配合水利部门打击向河道倾倒建筑垃圾和渣土行为

9、后勤保障与信访处置组

长:  

副组长:  

员:刘和宝、尹湘勇、向红菊、黄国文、付勇军、陈  、李群铃

责:

1)负责分类登记、保存各整治组收缴的物品,并对其粘贴标签、拍照。

2)负责准备好宣传录音资料,联系电视台对整治工作情况宣传,对各类不文明现象进行曝光。

3)处理由整治行动引发的信访问题。

四、各片区、分局整治内容

1.整治占道经营。达到店铺货物不出店、无占道堆物,卫生整洁。

2、整治市场外秩序和流动摊担,实行疏堵结合的原则,对群众自产自销的产品分类规范管理,防治市场摊担的外溢现象

3、整治早夜市市场,取缔各类流动烧烤摊,禁止早餐、夜宵摊点(含卤菜摊)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以外经营,规范县城早夜市经营秩序。

4、拆除私搭乱建临时摊(货)棚、临时构筑物和乱拉乱扯的塑料布及各类影响市容的遮阳(雨)篷

5、取缔城区占道算命现象。

6、抓好“门前三包”管理工作。重点落实主次干道沿街单位、门店的“门前三包”责任制,组织沿街单位、门店对建筑外墙进行清洗,确保门前无“牛皮癣”和暴露垃圾。

7、收缴占道摆放的移动式广告牌(灯箱)。对沿街散发小广告、乱张贴、乱涂写等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

8、查处损坏市政公用设施、破坏园林绿化等违章行为。

五、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

1、服从安排,遵守纪律,敬岗爱业,树立形象。

2、对校对表,逐项落实,服务群众,打通最后“一公里”。

3、所有整治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佩戴好袖章,执法人员必须着装整齐,配备执法记录仪。

4、所有整治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安排部署。

5、整治期间,非特殊情况不能请假;如须请假,需经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6、在机动车道、人行道上的售货车辆一律驱离,不听劝阻无法驱离的,抄牌报交警大队依法处置。

7、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并在电视台上曝光。

8、对不配合整治行动、阻碍执法的一律联系电视台进行曝光。

9、综合整治时间为每天的正常上班时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工作时间的由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早夜市整顿由各整治组自行安排时间,确保整治效果。

洞口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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