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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权力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备注

1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行政许可

2

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许可

行政许可

3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行政许可

4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含餐厨)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行政许可

5

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核准

行政许可

6

门店招牌设置管理

其他行政权力

7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征收

行政征收

8

城市管理问题投诉举报行政奖励

行政奖励

9

对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编制城乡规划,或者未依法或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

擅自摆设摊点,客运车辆向车外抛弃、倾扫废弃物,擅自设置屠宰点,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

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

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商业活动未采取措施,使其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

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不按指定的路线、时间行驶、施工场地的泥浆水未经沉淀直接排入下水道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

对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及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

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处罚

行政处罚

16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的企业不履行规定义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

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

对违反餐厨垃圾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9

未经同意擅自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经批准在城市公园管辖范围外的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不服从公共绿地管理单位管理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

擅自在市区散发广告、宣传品,在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焚烧树叶、枯草,乱停乱放交通工具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

未经批准在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期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

对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未履行必要告知义务擅自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未经审批擅自停业或者歇业,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服务,燃气经营者未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或者未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

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

对违反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26

对伪造、涂改、出租、借用、转让或者出卖资质证书,年检不合格的企业继续从事安装、维修业务,因安装、维修不当造成燃气事故,未经燃气供应企业同意移动燃气计量表及表前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

未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责任的处罚

行政处罚

28

查封或扣押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

行政强制

29

对建设单位未按期报送验收资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30

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逾期未改造或未拆除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行政强制

31

对未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或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32

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的处罚

行政处罚

33

对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燃气设施、设备、器材的查封或者扣押

行政强制

34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35

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处罚

行政处罚

36

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处罚

行政处罚

37

对取得城乡规划许可证,但不按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封施工现场和对违法建筑的强制拆除

行政强制

38

对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39

户外广告设置人未按规定履行维护责任的处罚

行政处罚

40

未按照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标准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41

未经核准擅自处置或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处罚

行政处罚

42

对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

43

经批准在公共场地举办公益活动的,举办单位在活动结束后未立即清理现场,清运垃圾,拆除设置的临时设施和宣传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44

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45

被处罚后继续违法排放水污染物或者拒绝、阻挠复查的,按日连续处罚

行政强制

46

拖移违规停放、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车辆

行政强制

47

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

48

未按户外广告设置证件规定的批准事项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未注明户外广告设置证件编号的处罚

行政处罚

49

在公共广告张贴栏以外的地方张贴、书写广告且逾期不清除的,组织人员清除

行政强制

50

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罚

行政处罚

51

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处罚的处罚

行政处罚

52

对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未设立售后服务站点或者未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

53

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的处罚

行政处罚

54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处罚

行政处罚

55

机动车擅自占用人行道违章停车的处罚

行政处罚

56

在公共广告张贴栏以外的地方张贴、书写广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57

建筑垃圾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有毒有害垃圾的处罚

行政处罚

58

对未取得资质、聘用未取得岗位证书人员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59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处罚

行政处罚

60

擅自设置临时户外广告、临时户外广告超过设置期限未自行拆除的处罚

行政处罚

61

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的处罚

行政处罚

62

擅自移动、占用、关闭、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的处罚

行政处罚

63

对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64

对未经批准、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或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处罚

行政处罚

65

未经核准或者超出核准范围处置建筑垃圾的处罚

行政处罚

66

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渣、废弃物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67

承运建筑垃圾的车辆未安装车载定位装置或者不能正常使用;未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明;未按照核准的运输线路、时间运输的处罚

行政处罚

68

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69

对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等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处罚

行政处罚

70

对出租单位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71

未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或者不按河道主管机关的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的处罚

行政处罚

72

对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等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73

对未在规定的时间或与用户约定的时间提供安装、维修服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74

对违反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75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76

对燃气经营者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的处罚

行政处罚

77

对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进行建设、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处罚

行政处罚

78

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79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处罚

行政处罚

80

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处罚

行政处罚

81

对无证人员从事燃具安装、维修,以个人名义承揽燃具安装、维修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82

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处罚

行政处罚

83

设置的户外招牌不符合本市城市容貌规定和招牌设置规范的处罚

行政处罚

84

运输流体、散装货物以及垃圾、粪便的车辆沿途撒漏飞扬的处罚

行政处罚

85

对违反国家燃气设施运行、维护、抢修等安全技术规程;未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定期检测、检修、更新燃气设施,无正当理由停止供气的处罚

行政处罚

86

张贴栏、广告栏(牌)、宣传栏(画)、画廊、标语牌、招牌、路牌、橱窗、霓虹灯等,残破或者内容过时,未及时维修或者拆除的处罚;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87

对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企业的检查

行政检查

88

燃气经营、质量和安全状况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89

对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90

临街门店经营者店外经营、作业,将垃圾弃置店外,在店外堆放、吊挂、晾晒有碍市容观瞻的物品,在道路路缘石设置踏步的处罚

行政处罚

91

户外广告设置人逾期未自行拆除户外广告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92

对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93

向水体排放倾倒污水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94

在景物、设施上刻划、涂污或者在风景名胜区内乱扔垃圾的处罚

行政处罚

95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放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96

对擅自安装、改装、拆迁管道燃气设施或者改换气瓶检验标记的,倒灌瓶装燃气的,擅自倾倒瓶装燃气残液的,进行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等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97

对限定用户购买本企业生产的或者其指定的燃气燃烧器具和相关产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98

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处罚

行政处罚

99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0

未经批准擅自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1

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2

对违反城市公厕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3

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建设单位未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或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4

对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或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5

占用人行道、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公共广场、绿地等场所从事设摊经营、兜售、揽工等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6

对毁坏、涂改或者擅自拆除、迁移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毁坏或者擅自拆除、迁移公用燃气设施,擅自关闭或者开启管道燃气公共阀门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7

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8

市区内设置的机动车清洗场所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9

对在市区内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0

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粪便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1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2

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3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或者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的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歇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4

对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5

在城市主、次干道两旁设立的棚架、遮阳(雨)布、檐篷等破损未及时更换或者维修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6

对违反城市道路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7

对燃气经营者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燃气经营者未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燃气经营者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8

对违反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9

未经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0

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1

损坏城市花草树木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2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不履行规定义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3

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刻划、涂污,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张贴、悬挂、设置宣传品、广告,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架设线缆、安置其它设施或者接用电源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4

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或者燃气经营者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5

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服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6

对违反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7

对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人行天桥、地下通道不按规定停放;机动车擅自占用人行道违章停车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8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的安装、维修人员无证擅自从事或以个人名义承揽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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