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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全县“优质粮油工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2年全县“优质粮油工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粮油收储企业、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

洞口县经过湖南省“优质粮油工程”项目评审,确定20222023年湖南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示范县。为了全面落实湖南省“优质粮油工程”专项工作任务,保障“好粮油”行动计划示范工程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深入推进优质粮油工程的意见》(财建[2021]177号),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厅关于颁发《2022年粮油千亿产业工程《湖南省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和洞口县《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经与县财政局会商,决定组织2021年全县“优质粮油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将申报材料按照申报指南规定时间提前报县发改局,逾期不予受理。每项申报材料上报2份。县发改局将于2022315日前组织竞争性评审,按照材料遴选确定项目单位。

附件: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示范县项目申报指南

关于申报2022年全县“优质粮油工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洞口县优质粮油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的意见》(财建【2021】)177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打造“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系列决策部署,我县已定为2022—2023年度省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示范县,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切实加快我县粮食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不断提升粮食产业质量和效益,现就做好2022年全县优质粮油工程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主要内容

(一)粮食绿色仓储提升行动

为适应新时期粮食收储的需要,统筹县现有粮食仓储设施资源,实施粮食绿色仓储提升行动,全面提升仓储功能,实现粮食保质保鲜、“常储常新”,支持一部分国有粮库和粮油加工龙头企业进行仓储设施升级改造,一是提升现有粮食仓储设施功能,改造提升仓房的气密性和保温隔热性能,主要包括仓顶、墙体、门窗、地面、孔洞等部门的升级,重点关注接缝处和向阳面;二是推广应用气调、机械或热泵制冷控温、内环流控温、气调和平房仓横向通风集成等绿色储粮技术,完善粮情在线监测和自动化控制功能,配置多参数、多功能的粮情测控系统;三是配套或升级改造低温环保烘干、装卸、输送、清杂除尘降噪等设施设备,实现绿色储粮和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全县二年共完成升级改造仓容4.5万吨,其中2022年完成2.5万吨,2023完成2万吨。

(二)粮食品种品质品牌提升行动

1、品种品质提升

始终坚持“好粮油”是种出来的理念,支持2-3家龙头企业按照“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的模式,主动发挥引领作用,大力推广优势品种订单种植,引导粮食企业主动介入生产前端,引导粮农严格按照统一品种、统一集中育秧、统一栽培管理、统一农业投入品、统一收购、统一包装、统一销售的“七统一”标准化生产模式,确保优质粮源稳定供应二年建设优质稻基地面积30万亩,其中有机稻基地3万亩,推广兆优54555431,泰优390等优质稻品种,发展油茶基地10万亩,推广湘林系列优质油茶品种。

2、品牌提升

1)品牌宣传

实施粮油品牌战略,引导粮油加工龙头企业由做产品向做品牌转变,以优势骨干龙头企业为主体,通过自主创新、品牌经营、专利申请等手段,培育3-5个拥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鼓励积极申报中国好粮油产品和湖南好粮油产品,通过两年建设,打造中国好粮油产品2个,湖南好粮油产品6个。

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全面创新宣传手段,一是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社交类媒体和抖音、快手等网络新媒体对品牌进行宣传推广;二是组织和参加产业高质量发展高峰论坛、新闻发布会、展示展销等主题活动,加大洞口粮油产品推介力度,全面扩大洞口粮油影响力,努力提升人民对洞口粮油产品认同感、辨别感和接受度,以市场为导向,推动行业形成品牌共享、发展共商、合作共赢的运行机制

2)销售网络建设

支持粮油加工龙头企业扩大线上线下销售渠道。线上在互联网销售平台上面设立好粮油专柜,并且入驻天猫、京东、中国惠农网等平台,打造以洞口县为核心,立足湖南,辐射全国的线上销售网络,把洞口“好粮油”品牌推向全国。线下新建和改造“好粮油”实体店40家,主要模式为在大型综合超市、便利店、专卖店设立“好粮油”专柜,在居民社区设立优质粮油门店,在住宅小区和商务楼设置自主销售设备等。

(3)科技研发能力建设

    支持1-2家龙头企业与邵阳学院、湖南省粮食和物资科研设计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战略合作协议,就粮油生产、加工、储存等环节中的关键技术进行技术研发。

(三)粮食质量追溯提升行动

1、质量溯源体系建设

支持3-5家龙头企业制定了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制度、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在6万亩核心基地安装物联网设备,自动采集原料生长过程中的各项指标和信息,比如全生长期的图片、生长环境数据等,并将信息自动生成溯源档案,且后期不可更改,有力保证了溯源档案的真实性。并依托“溯源中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和湖南农产品“身份证”管理信息平台,对粮油生产基地、加工企业、食品终端销售等整个食品产业链的上下游,进行信息共享,通过系统,企业可以及时快速定位质量问题,可以追溯到各生产环节的数据,同时可以追溯到同批次产品的质量问题,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质量“PDCA”全程管控。

2、龙头企业质检能力提升

提高龙头企业质检水平,支持3-5家龙头企业进行质检实验室的升级改造,添加部分检测设备,增加优质粮油产品供给。

(四)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提升行动

为更好发挥服务宏观调控、调节稳定市场、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重要作用,有效提升粮食应急保障能力。以现有粮油应急供应点、军粮供应站、洞口县亿丰农林牧科技有限公司为基础,改建和新建一批粮食应急供应点,提高粮油市场供应应急配送能力,构建标准化、规模化、网络化、信息化程度高的放心粮油供应网络和服务新体系。

(五)粮食节约减损健康消费提升行动

近年来,通过全面实施粮安工程、产后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广粮食产后减损技术应用,粮食仓储环节损失明显降低,但我国粮食产后损失依然严重,减损任务艰巨。据统计,我国每年在粮食储存、运输、和加工环节损失粮食约350亿公斤,相当于666.67万公顷耕地的产量,其中加工环节损失粮食约75亿公斤,占21.4%。我县拟通过以下措施在加工、流通、消费环节减少粮食产后各环节损失,推动粮食科学减损和营养健康消费,提升粮食供给品质,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加工环节粮食减损

支持2-3家加工龙头企业一是在加工端运用新技术,新装备,进行生产线技术改造,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产量和质量;二是向前向后延伸产业链条,减少粮油加工过程中的损失。

2、流通环节粮食减损

进一步提升产后服务能力,增加粮食烘干能力,不断加强粮食收获后的管理,重视和加大粮食产后流通各环节的投入,有效降低粮食产后的损失率,增加粮食有效供给,以减损促增产,切实增强为农服务的技术优势和设施优势,解决产后粮食晾晒问题,促进粮食节约减损。

2、消费环节粮食减损

1)进小区、进学校进行膳食营养健康宣传,通过分发宣传图册及物品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居民对食物营养、平衡膳食基本原则的认识,引导形成健康观念,通过消费环节的改变促使企业适度加工。

2)积极开展爱粮节粮宣传,建立爱粮节粮长效机制,主动耕好“无形粮田”,组织“光盘行动”、节约标兵评选、爱粮节粮随手拍等活动,带头推动形成全行业爱惜粮食、节约粮食、坚决制止粮食浪费风尚。

3聘请有关专家开展科普培训,讲解粮食种植、收获、干燥、储藏等专业知识,提高农户粮食种植和收储技术水平,每年开展技术培训2次,培训农民200人次。

二、企业申报条件

1.粮油收储企业仓储能力达到1万吨以上。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必须运行良好,有完善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有1万吨以上的仓容,能承担国家政策性粮食的收购。民营粮食收储企业具备5000吨以上的仓储能力,能保证优质稻粮食订单收购。

2.加工企业原则上是省市龙头企业,粮食加工企业年加工能力达到3万吨,日加工能力达到100吨以上,仓储能力1000吨以上。食油日加工能力20吨以上,储油能力达到1000吨以上,优先支持已完成订单生产和已建设优质粮油种植基地的粮油加工龙头企业

3.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土地流转规模在1000亩以上,粮食产量500吨以上,粮食仓容不低于200吨,现有优质稻种植面积达到1000亩以上,优质油茶种植面积达到800亩以上,新增优质稻种植面积达到500亩以上,新增油茶种植面积达到300亩以上。

4.企业有工商注册。

5.企业资产负债率低于60%2年之内不得有不良记录。

6.企业不欠员工工资、社会保险,无涉及税收违法违规行为。

7.企业实施方案总体目标和考核指标清晰,措施可行,带动作用明显,能够落实企业自筹资金。

8.已获得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再申报。

三、财政支持方式

1.省财政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直接补助等方式进行支持,省级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

2.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用于补助项目前期费用,人员培训等难以核定的项目支出,不得用于补助劳务工资等成本性支出,不得用于补助办公用房、土地购置及租赁、职工宿舍等非生产性支出,不得用于休闲旅游观光、休闲特色小镇、博物馆、接待中心、专家楼、生活设施、综合服务等其他开支。

四、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

2.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的人员情况、资产结构、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情况。

3.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清单、资金筹措、时间进度、预期效果、保障措施等内容。

4.有关资质材料,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件,2020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有关获奖证书,2018-2020年税务缴纳情况等。

5.单位两年内未发生严重质量安全事故受行政处罚的承诺书。

6.同一项目未受其他财政支持及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7.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需提供上年度种植面积、优质稻种植面积证明,土地流转证明。

五、时间要求

    上述申报材料与2022228日前报县发改局行发股,逾期不予受理,每项申报材料上报2份。


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局                洞口县财政局

202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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