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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4305250009/2020-00574 -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洞口分局 -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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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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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 发文日期:
2020-11-09 -
公开范围:社会公开
- 发文日期:
二、 联系地址:洞口县文昌街道健民路北端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洞口分局环评股 邮编:422300
三、 联系电话:0739-7222810
四、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洞口县秀丰加油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洞口县竹市镇矾背村第三组
建设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邵阳销售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邵阳销售分公司洞口县秀丰加油站建项目位于湖南省洞口县竹市镇矾背村第三组(E110°41'30.34"、N27° 3'36.18"),总投资674.54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3083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站房、罩棚、加油区、埋地油罐、环保工程及其他辅助设施,设置加油岛3 个、加油机3台、地埋式油罐4个(其中30m3柴油罐1个,30m3汽油罐3个),实现油品年销售量1580t (其中汽油销量 1080t/a,柴油 500t/a)。项目已于2005年建成并投入运营,又于2018年完成整改,根据《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并结合专家评审意见,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同意该项目建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建设须严格遵循《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修订版)要求。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对地下储罐、埋地管道及加油岛等工程的防渗防腐进行专业设计和施工监管,确保工程质量,杜绝泄漏事故发生。设置地下储油罐防渗漏观测井或检查通道,防止油品泄漏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2、合理规划给排水工程,严格实施雨污分流。规范设置项目雨、污水收集导流管沟及污水处理设施,对项目运营期场地冲洗废水、初期雨水进行有效处理,确保经处理后的综合污水可回用于站区清扫和绿化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肥。
3、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消声、减震等有效降噪措施,设置进出加油车辆减速、禁鸣标识,确保运营中加油站东、北、南侧边界噪声及西侧边界噪声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和4a类标准要求。
4、采取自封式加油枪及密闭卸油,按规定要求设置油气回收装置,降低油气逸散量。加强油料运输贮存和输送设备的管理与维护,杜绝出现各有关设备跑、冒、漏现象和人为导致的环境污染事故。项目在运营中无组织排放的油气浓度须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的油气控制浓度限值。
5、运营期产生的油罐清洗废渣(液)、废水处理系统维护清理过程中产生的浮渣和废油、废过滤介质、含油泥沙、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分别设专用容器收集后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并及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和危险废物储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可资源化利用的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二、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档案,确保项目运营中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对各类油品储运及员工操作的规范化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制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
三、项目建成后须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方可投入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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