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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办事指南

1、河道保洁监督管理和指导…………………………………1

2、公共场所病死畜禽收集处理………………………………4

3、开展6.16安全生产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等应急管理宣传咨询教育…………………………6

4、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10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服务……………………………15

6、环境保护宣传教育………………………………………18

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登记……………21

8、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24

9、老年人优待证办理………………………………………27

10、生育服务登记 …………………………………………30

11、成立业主委员会备案……………………………………34

12、指导和协助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38

1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取消集中认证)……………………………………………………………42

14、社会保险费缴纳…………………………………………46

15、社会保障卡申领…………………………………………51

16、社会保障卡启用(含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激活……………………………………………………………55

17、社会保障卡应用状态查询………………………………59

18社会保障卡信息变更……………………………………63

19、社会保障卡密码修改与重置……………………………67

20、社会保障卡挂失与解挂…………………………………71

21、社会保障卡补领、换领、换发…………………………75

22、社会保障卡注销…………………………………………79

23、就业政策法规咨询………………………………………83

24、职业介绍…………………………………………………86

25、职业指导…………………………………………………89

26、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92

27、失业登记………………………………………………95

28、就业登记………………………………………………98

29、《就业创业证》申领……………………………………101

30、就业困难人员认定…………………………………101

31、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108

32、政府向社会购买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成果………111

33、职业培训补贴申领……………………………………114

34、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申请………………………………117

35、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122



河道保洁监督管理和指导办事指南

一、实施编码

11430523445862519N4432019103W00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

三、设定依据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2017〕13号)“三、主要任务”、“(四)加强水环境治理”规定“加快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河道保洁机制。

四、实施主体

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五、受理条件

河道保洁在线监控系统的监测资料、河道保洁考评资料

六、材料名称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材料份数

纸质/电子版

1

河道保洁信息收集和指导

原件、复印件

3

纸质、电子

七、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八、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办结

九、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十一、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咨询:0739-7235601

网上咨询: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

1/6/78/index.htm

十二、监督投诉方式

现场监督投诉: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监督投诉:12345

网上监督投诉:http://auth.zwfw.hunan.gov.cn/

syx/tyhd/tyhd_index.shtml

十三、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十四、办理时间

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附录流程图

公共场所病死畜禽收集处理办事指南

一、实施编码

1143052300632623995432020605W00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

三、设定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三、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总责。在江河、湖泊、水库等水域发现的病死畜禽,由所在地县级政府组织收集处理;在城市公共场所以及乡村发现的病死畜禽,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组织收集处理。在收集处理同时,要及时组织力量调查病死畜禽来源,并向上级政府报告。跨省际流入的病死畜禽,由农业部会同有关地方和部门组织调查;省域内跨市(地)、县(市)流入的,由省级政府责令有关地方和部门调查。在完成调查并按法定程序作出处理决定后,要及时将调查结果和对生产经营者、监管部门及地方政府的处理意见向社会公布。重要情况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四、实施主体

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五、受理条件

事项真实

六、办理流程

受理→处理→办结

、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咨询:0739-7235601

十、监督投诉方式

现场监督投诉: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监督投诉:12345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开展6.16安全生产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等应急管理宣传咨询教育活动办事指南

一、实施编码

TE43052300000000113432025201W00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

三、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2007〕69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14〕13号)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

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湖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2009〕29号)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活动。1980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月,并确定今后每年6月都开展安全生产月,使之经常化、制度化;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2009年,联合国通过国际减灾日的相关议程:将每年的“10.13”定为国际减灾日。

四、实施主体

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五、受理条件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1980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月,并确定今后每年6月都开展安全生产月,使之经常化、制度化;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2009年,联合国通过国际减灾日的相关议程:将每年的“10.13”定为国际减灾日。

六、材料名称

无特别材料信息要求

七、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八、办理流程

受理→办结

九、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6个工作日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十一、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咨询:0739-7235601

网上咨询: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

1/6/78/index.htm

十二、监督投诉方式

现场监督投诉: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监督投诉:12345

网上监督投诉:http://auth.zwfw.hunan.gov.cn/

syx/tyhd/tyhd_index.shtml

十三、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村(社区)服务中心

十四、办理时间

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录流程图



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办事指南

一、实施编码

TE43052300000000113432025701W00

二、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三、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七十六条国家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提高应急救援的专业化水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2019〕708号)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至少每2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部〔2009〕2号)第三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第三十三条第三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四、实施主体

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五、受理条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至少每2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六、材料名称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材料份数

纸质/电子版

1

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

1

纸质

七、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八、办理流程

受理→办结

九、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6个工作日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十一、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咨询:0739-7235601

网上咨询: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

1/6/78/index.htm

十二、监督投诉方式

现场监督投诉: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监督投诉:12345

网上监督投诉:http://auth.zwfw.hunan.gov.cn/

syx/tyhd/tyhd_index.shtml

十三、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十四、办理时间

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录流程图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服务办事指南

一、实施编码

TE43052300000000113432025601W00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它组织

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七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生。第八十二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四、实施主体

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五、受理条件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六、材料名称

无特别材料要求

七、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八、办理流程

受理→办结

九、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6个工作日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十一、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咨询:0739-7235601

网上咨询: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

1/6/78/index.htm

十二、监督投诉方式

现场监督投诉: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监督投诉:12345

网上监督投诉:http://auth.zwfw.hunan.gov.cn/

syx/tyhd/tyhd_index.shtml

十三、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十四、办理时间

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录流程图

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办事指南

一、实施编码

11430523006326394M4432016101W00

二、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它组织

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四、实施主体

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五、受理条件

主动服务

六、材料名称

无特别材料信息要求

七、办理形式

主动服务

八、办理流程

受理→办结

九、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十一、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咨询:0739-6821518

网上咨询: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

1/6/78/index.htm

十二、监督投诉方式

现场监督投诉: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监督投诉:0739-6833107

网上监督投诉:http://auth.zwfw.hunan.gov.cn/

syx/tyhd/tyhd_index.shtml

十三、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村(社区)服务中心

十四、办理时间

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一、实施编码

TE43052300000000214432036001W03

二、服务对象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登记居民

三、设定依据

《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湘政发〔2016〕29号)第五条省、市州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承担辖区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的协议管理、政策执行及培训、异地就医即时结报和基金结算等工作。县市区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承担本辖区城乡居民医保的业务管理、指导和经办服务。

四、实施主体

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五、受理条件

身份信息错误或身份信息不全的人员,信息资料核实

六、材料名称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材料份数

纸质/电子版

1

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社保卡

原件

1

纸质、电子

七、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八、办理流程

受理→办结

九、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十一、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咨询:0739-7235601

网上咨询: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

1/6/78/index.htm

十二、监督投诉方式

现场监督投诉: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监督投诉:12345

网上监督投诉:http://auth.zwfw.hunan.gov.cn/

syx/tyhd/tyhd_index.shtml

十三、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村(社区)服务中心

十四、办理时间

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附录流程图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办事指南

一、实施编码

TE43052300000000214432036006W03

二、服务对象

邵阳县户籍城乡居民、外来务工(居住)已办理居住证人员

三、设定依据

《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湘政发〔2016〕29号)全文

四、实施主体

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五、受理条件

邵阳县户籍城乡居民、外来务工(居住)已办理居住证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登记

六、材料名称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材料份数

纸质/电子版

1

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或社保IC卡

原件、复印件

1

纸质、电子

七、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八、办理流程

受理→办结

九、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十一、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咨询:0739-7235601

网上咨询: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

1/6/78/index.htm

十二、监督投诉方式

现场监督投诉: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监督投诉:12345

网上监督投诉:http://auth.zwfw.hunan.gov.cn/

syx/tyhd/tyhd_index.shtml

十三、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村(社区)服务中心

十四、办理时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时间:上年10月至下年2月末

城乡居民特殊人员(新生儿、退伍军人、毕业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时间:随时申请随时受理

附录流程图

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办事指南

一、实施编码

11430523MB106548XX4432023107W00

二、服务对象

65岁以上老年人

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七条及第五十八条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2001年1月8日经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2001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二条

四、实施主体

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五、受理条件

邵阳县户籍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或长期居住邵阳县内年满65周岁的外地户老年人

六、所需材料

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

七、办理流程

凡户口在邵阳县内所有年满65周岁以上的常驻老人或长期居住邵阳县内年满65周岁的外户老年人(凭派出所的居住证)到就近乡镇、街道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直接办理《老年人优待证》。

、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咨询:0739-7235601

、监督投诉方式

现场监督投诉: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监督投诉:12345

十二、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村(社区)服务中心

十三、办理时间

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生育服务登记办事指南

一、实施编码

11430523MB106548XX5432023201W00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三、设定依据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湖南省生育服务登记和生育证管理办法》(湘卫指导发〔2016〕1号)第三章

四、实施主体

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五、受理条件

1.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省;

2.夫妻双方户籍均不在本省,但双方或一方系本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参股企业)正式工作人员;

3.符合《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第三章第十五条:(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两个子女中一个有残疾或者第一胎系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数量合计为两个的;(三)再婚夫妻婚前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材料名称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材料份数

纸质/电子版

1

身份证

复印件

1

纸质

2

结婚证

复印件

1

纸质

3

离婚协议(再婚)

复印件(民政局公章)

1

纸质

4

再生育证(再婚夫妇,于2016前生育二孩的,须提前供二孩生育证)

复印件

1

纸质

5

病残儿童鉴定确认文件(因病残儿要求再生育的)

复印件

1

纸质

七、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八、办理流程

受理→办结

九、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十一、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咨询:0739-7235601

网上咨询: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

1/6/78/index.htm

十二、监督投诉方式

现场监督投诉:12345

网上监督投诉:http://auth.zwfw.hunan.gov.cn/

syx/tyhd/tyhd_index.shtml

十三、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十四、办理时间

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成立业主委员会备案办事指南

一、实施编码

11430523753397049K4432017407W00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

三、设定依据

1、《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3〕379号)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2、《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7月19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十九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等材料报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并书面告知相关居(村)民委员会。

四、实施主体

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五、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

六、材料名称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材料份数

纸质/电子版

1

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

1

纸质

2

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原件、复印件

1

纸质

七、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八、办理流程

受理→办结

九、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十一、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咨询:0739-7235601

网上咨询: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

1/6/78/index.htm

十二、监督投诉方式

现场监督投诉: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监督投诉:12345

网上监督投诉:http://auth.zwfw.hunan.gov.cn/

syx/tyhd/tyhd_index.shtml

十三、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十四、办理时间

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录流程图

x`

指导和协助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办事指南

一、实施编码

11430523753397049K4432017401W00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

三、设定依据

1、《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3〕379号)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2、《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7月19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依法监督指导业主大会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等工作,督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的关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细则》(建房〔2009〕274号)全文。

四、实施主体

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五、受理条件

物业管理区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筹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1、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超过物业总建筑面积50%以上的;

2、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两年,且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总建筑面积30%以上的。

六、材料名称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材料份数

纸质/电子版

1

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

1

纸质

七、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八、办理流程

受理→办结

九、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十一、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咨询:0739-7235601

网上咨询: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

1/6/78/index.htm

十二、监督投诉方式

现场监督投诉: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监督投诉:12345

网上监督投诉:http://auth.zwfw.hunan.gov.cn/

syx/tyhd/tyhd_index.shtml

十三、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十四、办理时间

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录流程图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取消集中认证)办事指南

一、实施编码

11430523006326204N543201400BW02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三、设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每年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进行核对;村(居)民委员会要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工作,在行政村(社区)范围内对参保人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领取记录进行比对,确保不重、不漏、不错。

2.《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4〕24号)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每年对待遇领取人员进行核对;村(居)民委员会或社区服务中心要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工作,在在行政村(社区)范围内对参保人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领取记录进行比对,确保不重、不漏、不错;对于重复领取、骗取、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应及时追回。

3.《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第三十一条社保机构应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的要求,及时开展参保人员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工作。第三十二条村(居)协办员应于每月初将本村(居)上月死亡人员名单(含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死亡日期等基本信息)上报乡镇(街道)事务所,乡镇(街道)事务所汇总后上报县社保机构。

四、实施主体

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五、受理条件

1.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

2.履行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义务且缴费年限已满;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六、材料名称

  身份证

七、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八、办理流程

  受理→办结

九、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十一、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咨询:0739-7235601

网上咨询: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

1/6/78/index.htm

十二、监督投诉方式

现场监督投诉: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监督投诉:12345

网上监督投诉:http://auth.zwfw.hunan.gov.cn/

syx/tyhd/tyhd_index.shtml

十三、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十四、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社会保险费缴纳办事指南

一、实施编码

11430523006326204N4002014004001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三、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第四条: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3、《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四、基金筹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4、《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0号)第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实行以建筑施工项目为单位,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条:商贸、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洗浴以及文体娱乐等小型服务业企业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按照营业面积的大小核定应参保人数,按照所在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和相应的费率,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也可以按照营业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五条:小型矿山企业可以按照总产量、吨矿工资含量和相应的费率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5、《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下列方式之一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到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缴纳;(二)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的其他方式……。

6、《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十二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度(自然年度)缴纳……根据参保人员选定的缴费档次进7.《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二十三条: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应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行保费收缴……。

7《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二十三条: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应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第三条:……个体工商  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四、实施主体

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五、受理条件

资料真实有效

六、材料名称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材料份数

纸质/电子版

1

本人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复印件

2

纸质

七、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八、办理流程

受理→初审→审核→审批→办结

九、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十一、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咨询:0739-7235601

网上咨询: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

1/6/78/index.htm

十二、监督投诉方式

现场监督投诉: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监督投诉:12345

网上监督投诉:http://auth.zwfw.hunan.gov.cn/

syx/tyhd/tyhd_index.shtml

十三、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村(社区)服务中心

十四、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录流程图



社会保障卡申领办事指南

一、实施编码

11430523006326204N4002014010001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三、设定依据

1.《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第二章:发行管理;第三章:制作管理;第四章:应用管理。

2.《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二、功能定位: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主要通过在社会保障卡上加载银行业务应用实现。加载金融功能后的社会保障卡,作为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社会保障卡基本功能的同时,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应用为人民币借记应用,暂不支持贷记功能。芯片中应同时包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用和金融应用。

3.《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0号)全文。

4.《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2号)全文。

5.LD/T32—2015《社会保障卡规范》全文。

6.LD/T33—2015《社会保障卡读写终端规范》全文。

四、实施主体

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五、受理条件

本地区参加社会保障卡的人员。

六、材料名称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材料份数

纸质/电子版

1

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

1

纸质

2

电子照片

原件

1

电子

七、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八、办理流程

受理→办结

九、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十一、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咨询:0739-7235601

网上咨询: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

1/6/78/index.htm

十二、监督投诉方式

现场监督投诉: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监督投诉:12345

网上监督投诉:http://auth.zwfw.hunan.gov.cn/

syx/tyhd/tyhd_index.shtml

十三、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村(社区)服务中心

十四、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

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附录流程图



社会保障卡启用(含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激活)办事指南

一、实施编码

11430523006326204N4002014010002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三、设定依据

1.《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第二章:发行管理;第三章:制作管理;第四章:应用管理。

2.《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二、功能定位: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主要通过在社会保障卡上加载银行业务应用实现。加载金融功能后的社会保障卡,作为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社会保障卡基本功能的同时,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应用为人民币借记应用,暂不支持贷记功能。芯片中应同时包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用和金融应用。

3.《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0号)全文。

4.《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2号)全文。

5.LD/T32—2015《社会保障卡规范》全文。

6.LD/T33—2015《社会保障卡读写终端规范》全文。

四、实施主体

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五、受理条件

持有社保卡但未启用社保卡时,社会保障卡办理领卡启用后方可正常使用,启用时需携带社会保障卡。该启用不包含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的启用,银行账户启用需到相对应的银行网点激活。

六、材料名称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材料份数

纸质/电子版

1

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

1

纸质

七、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八、办理流程

受理→办结

九、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十一、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301

电话咨询:0739-7235601

网上咨询: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

1/6/78/index.htm

十二、监督投诉方式

现场监督投诉: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监督投诉:12345

网上监督投诉:http://auth.zwfw.hunan.gov.cn/

syx/tyhd/tyhd_index.shtml

十三、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村(社区)服务中心

十四、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录流程图



社会保障卡应用状态查询办事指南

一、实施编码

11430523006326204N4002014010003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三、设定依据

1.《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第二章:发行管理;第三章:制作管理;第四章:应用管理。

2.《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二、功能定位: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主要通过在社会保障卡上加载银行业务应用实现。加载金融功能后的社会保障卡,作为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社会保障卡基本功能的同时,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应用为人民币借记应用,暂不支持贷记功能。芯片中应同时包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用和金融应用。

3.《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0号)全文。

4.《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2号)全文。

5.LD/T32—2015《社会保障卡规范》全文。

6.LD/T33—2015《社会保障卡读写终端规范》全文。

四、实施主体

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五、受理条件

参与社会养老保险与职工医保、办理社保卡的人员

六、材料名称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材料份数

纸质/电子版

1

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

1

纸质、电子

七、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八、办理流程

受理→办结

九、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十一、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咨询:0739-7235601

网上咨询: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

1/6/78/index.htm

十二、监督投诉方式

现场监督投诉: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监督投诉:12345

网上监督投诉:http://auth.zwfw.hunan.gov.cn/

syx/tyhd/tyhd_index.shtml

十三、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村(社区)服务中心

十四、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录流程图

社会保障卡信息变更办事指南

一、实施编码

11430523006326204N4002014010004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三、设定依据

1.《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第二章:发行管理;第三章:制作管理;第四章:应用管理。

2.《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二、功能定位: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主要通过在社会保障卡上加载银行业务应用实现。加载金融功能后的社会保障卡,作为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社会保障卡基本功能的同时,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应用为人民币借记应用,暂不支持贷记功能。芯片中应同时包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用和金融应用。

3.《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0号)全文。

4.《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2号)全文。

5.LD/T32—2015《社会保障卡规范》全文。

6.LD/T33—2015《社会保障卡读写终端规范》全文。

四、实施主体

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五、受理条件

因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化,持卡人持卡并携带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公安证明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办理信息变更、原卡注销、换卡手续。

六、材料名称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材料份数

纸质/电子版

1

身份证

原件

1

纸质

七、办理形式

银行窗口办理、人社局窗口办理

八、办理流程

受理→办结

九、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十一、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咨询:0739-7235601

网上咨询: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

1/6/78/index.htm

十二、监督投诉方式

现场监督投诉: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监督投诉:12345

网上监督投诉:http://auth.zwfw.hunan.gov.cn/

syx/tyhd/tyhd_index.shtml

十三、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村(社区)服务中心

十四、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录流程图

社会保障卡密码修改与重置办事指南

一、实施编码

11430523006326204N4002014010006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三、设定依据

1.《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第二章:发行管理;第三章:制作管理;第四章:应用管理。

2.《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二、功能定位: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主要通过在社会保障卡上加载银行业务应用实现。加载金融功能后的社会保障卡,作为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社会保障卡基本功能的同时,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应用为人民币借记应用,暂不支持贷记功能。芯片中应同时包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用和金融应用。

3.《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0号)全文。

4.《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2号)全文。

5.LD/T32—2015《社会保障卡规范》全文。

6.LD/T33—2015《社会保障卡读写终端规范》全文。

四、实施主体

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五、受理条件

持卡人因社会保障功能密码遗忘或连续多次输入错误造成锁的。

六、材料名称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材料份数

纸质/电子版

1

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

2

纸质

七、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八、办理流程

受理→办结

九、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十一、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咨询:0739-7235601

网上咨询: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

1/6/78/index.htm

十二、监督投诉方式

现场监督投诉: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监督投诉:12345

网上监督投诉:http://auth.zwfw.hunan.gov.cn/

syx/tyhd/tyhd_index.shtml

十三、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村(社区)服务中心

十四、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录流程图

社会保障卡挂失与解挂办事指南

一、实施编码

11430523006326204N4002014010007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三、设定依据

1.《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第二章:发行管理;第三章:制作管理;第四章:应用管理。

2.《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二、功能定位: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主要通过在社会保障卡上加载银行业务应用实现。加载金融功能后的社会保障卡,作为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社会保障卡基本功能的同时,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应用为人民币借记应用,暂不支持贷记功能。芯片中应同时包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用和金融应用。

3.《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0号)全文。

4.《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2号)全文。

5.LD/T32—2015《社会保障卡规范》全文。

6.LD/T33—2015《社会保障卡读写终端规范》全文。四、实施主体

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五、受理条件

需本人持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六、材料名称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材料份数

纸质/电子版

1

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

2

纸质、电子

七、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八、办理流程

受理→办结

九、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十一、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咨询:0739-7235601

网上咨询: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

1/6/78/index.htm

十二、监督投诉方式

现场监督投诉: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监督投诉:12345

网上监督投诉:http://auth.zwfw.hunan.gov.cn/

syx/tyhd/tyhd_index.shtml

十三、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村(社区)服务中心

十四、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录流程图

社会保障卡补领、换领、换发办事指南

一、实施编码

11430523006326204N2002014010008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三、设定依据

1.《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第二章:发行管理;第三章:制作管理;第四章:应用管理。

2.《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二、功能定位: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主要通过在社会保障卡上加载银行业务应用实现。加载金融功能后的社会保障卡,作为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社会保障卡基本功能的同时,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应用为人民币借记应用,暂不支持贷记功能。芯片中应同时包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用和金融应用。

3.《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0号)全文。

4.《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2号)全文。

5.LD/T32—2015《社会保障卡规范》全文。

6.LD/T33—2015《社会保障卡读写终端规范》全文。四、实施主体

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五、受理条件

社会保障卡遗失补办

六、材料名称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材料份数

纸质/电子版

1

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

2

纸质、电子

七、办理形式

银行窗口办理

八、办理流程

受理→办结

九、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十一、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咨询:0739-7235601

网上咨询: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

1/6/78/index.htm

十二、监督投诉方式

现场监督投诉: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监督投诉:12345

网上监督投诉:http://auth.zwfw.hunan.gov.cn/

syx/tyhd/tyhd_index.shtml

十三、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村(社区)服务中心

十四、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

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附录流程图

社会保障卡注销办事指南

一、实施编码

11430523006326204N2002014010009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三、设定依据

1.《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第二章:发行管理;第三章:制作管理;第四章:应用管理。

2.《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二、功能定位: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主要通过在社会保障卡上加载银行业务应用实现。加载金融功能后的社会保障卡,作为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社会保障卡基本功能的同时,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应用为人民币借记应用,暂不支持贷记功能。芯片中应同时包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用和金融应用。

3.《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0号)全文。

4.《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2号)全文。

5.LD/T32—2015《社会保障卡规范》全文。

6.LD/T33—2015《社会保障卡读写终端规范》全文。四、实施主体

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五、受理条件

本人申请

六、材料名称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材料份数

纸质/电子版

1

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

1

纸质、电子

2

社保卡

原件、复印件

1

纸质、电子

七、办理形式

银行窗口办理

八、办理流程

受理→办结

九、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十一、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咨询:0739-7235601

网上咨询: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

1/6/78/index.htm

十二、监督投诉方式

现场监督投诉: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监督投诉:12345

网上监督投诉:http://auth.zwfw.hunan.gov.cn/

syx/tyhd/tyhd_index.shtml

十三、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村(社区)服务中心

十四、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

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附录流程图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办事指南

一、实施编码

11430523006326204N4002014101001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三、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三)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

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二十五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以下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 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实施主体

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五、受理条件

法定成年人

六、材料名称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材料份数

纸质/电子版

1

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

1

纸质

七、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八、办理流程

受理→办结

九、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十一、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咨询:0739-7235601

网上咨询: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

1/6/78/index.htm

十二、监督投诉方式

现场监督投诉: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监督投诉:12345

网上监督投诉:http://auth.zwfw.hunan.gov.cn/

syx/tyhd/tyhd_index.shtml

十三、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村(社区)服务中心

十四、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职业介绍办事指南

一、实施编码

11430523006326204N4002014102001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三、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三)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

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二十五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以下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 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实施主体

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五、受理条件

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劳动者持身份证到常住地社会事务中心申请

六、材料名称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材料份数

纸质/电子版

1

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

1

纸质

七、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八、办理流程

受理→办结

九、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十一、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咨询:0739-7235601

网上咨询: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

1/6/78/index.htm

十二、监督投诉方式

现场监督投诉: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监督投诉:12345

网上监督投诉:http://auth.zwfw.hunan.gov.cn/

syx/tyhd/tyhd_index.shtml

十三、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村(社区)服务中心

十四、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职业指导办事指南

一、实施编码

11430523006326204N4002014102002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三、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三)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

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二十五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以下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 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实施主体

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五、受理条件

有需求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六、材料名称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材料份数

纸质/电子版

1

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

1

纸质、电子

七、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八、办理流程

受理→办结

九、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十一、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咨询:0739-7235601

网上咨询: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

1/6/78/index.htm

十二、监督投诉方式

现场监督投诉: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监督投诉:12345

网上监督投诉:http://auth.zwfw.hunan.gov.cn/

syx/tyhd/tyhd_index.shtml

十三、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村(社区)服务中心

十四、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录流程图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办事指南

一、实施编码

11430523006326204N4002014103001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三、设定依据

1.《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三十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针对特定就业群体的不同需求,制定并组织实施专项计划。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根据服务对象的特点,在一定时期内为不同类型的劳动者、就业困难对象或用人单位集中组织活动,开展专项服务……。

2.《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16号)六、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全面执行公共就业服务各项制度,包括……专项服务制度等……。

3.《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03号)(七)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全面实施统一的……大型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制度……等各项就业公共服务制度……。

四、实施主体

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五、受理条件

资料真实有效

六、材料名称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材料份数

纸质/电子版

1

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

1

纸质

七、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八、办理流程

受理→办结

九、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十一、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咨询:0739-7235601

网上咨询: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

1/6/78/index.htm

十二、监督投诉方式

现场监督投诉: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监督投诉:12345

网上监督投诉:http://auth.zwfw.hunan.gov.cn/

syx/tyhd/tyhd_index.shtml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村(社区)服务中心

十四、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录流程图

失业登记办事指南

一、实施编码

11430523006326204N4002014104001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三、设定依据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失业求职登记实施细则》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35号

四、实施主体

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五、受理条件

资料真实有效

六、材料名称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材料份数

纸质/电子版

1

身份证、户口本

原件、复印件

1

纸质、电子版

七、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八、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办结

九、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十一、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咨询:0739-7235601

网上咨询: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

1/6/78/index.htm

十二、监督投诉方式

现场监督投诉: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监督投诉:12345

网上监督投诉:http://auth.zwfw.hunan.gov.cn/

syx/tyhd/tyhd_index.shtml

十三、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村(社区)服务中心

十四、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录流程图



就业登记办事指南

一、实施编码

11430523006326204N4002014104002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三、设定依据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失业求职登记实施细则》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35号

四、实施主体

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五、受理条件

(一)本辖区内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或劳动者自主就业、灵活就业人员;

(二)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六、材料名称

(一)用人单位就业登记人员花名册被录用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初次办理还需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材料。

(二)劳动者自主创业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办理,并填写《就业失业求职登记表》。

(三)劳动者属灵活就业的,持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并填写《就业失业求职登记表》。

七、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八、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办结

九、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十一、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咨询:0739-7235601

网上咨询: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

1/6/78/index.htm

十二、监督投诉方式

现场监督投诉: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监督投诉:12345

网上监督投诉:http://auth.zwfw.hunan.gov.cn/

syx/tyhd/tyhd_index.shtml

十三、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村(社区)服务中心

十四、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就业创业证》申领办事指南

一、实施编码

11430523006326204N4002014104003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三、设定依据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失业求职登记实施细则》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35号

四、实施主体

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五、受理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处于无业状态下的劳动者可到城镇常住地的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然后可进行《就业创业证》的申领。

六、材料名称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常住地证明(六个月以上的暂住证或租房、购房合同等有效证明资料);

3、2张二寸彩色证件照;

4、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失业人员提供);

5、毕(肄)业证书(毕业年度内离校高校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年度内在校期间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提供);

6、其它相关材料。

七、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八、办理流程

乡镇初审→录入系统→县人社部门审核→县人社部门发证

九、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十一、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咨询:0739-7235601

网上咨询: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

1/6/78/index.htm

十二、监督投诉方式

现场监督投诉: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监督投诉:12345

网上监督投诉:http://auth.zwfw.hunan.gov.cn/

syx/tyhd/tyhd_index.shtml

十三、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村(社区)服务中心

十四、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事指南

一、实施编码

11430523006326204N4002014106001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三、设定依据

《湖南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实施办法》

四、实施主体

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五、受理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具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可以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一)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人员;

(二)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三)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四)残疾人员;

(五)失地农民;

(六)军队退役人员;

(七)市州级以上劳动模范;

(八)烈士家属;

(九)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十)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六、材料名称

申请人应持《就业创业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出具的目前尚未就业的证明、本人免冠两寸彩色照片两张及以下规定的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湖南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以下简称《申请认定表》,《申请认定表》由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统一印制。

1、符合上述受理条件中第二项、第九项的,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出具的全家所有劳动力未实现就业再就业的证明;

2、符合上述受理条件中第三项的,还须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凭证;

3、符合上述受理条件中第四项的,还须提供民政部门或残联发放的残疾等级证明;

4、符合上述受理条件中第五项的,还须提供土地被征用的证明;

5、符合上述受理条件中第六项的,还须提供部队转业、复员、退伍证明;

6、符合上述受理条件中第七项的,还须提供《劳动模范荣誉证》;

7、符合上述受理条件中第八项的,还须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革命烈士证明书》。

七、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八、办理流程

个人(家庭)申请→社区核查公示→街道初审→县人社局认定。

九、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4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4个工作日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十一、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咨询:0739-7235601

网上咨询: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

1/6/78/index.htm

十二、监督投诉方式

现场监督投诉: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监督投诉:12345

网上监督投诉:http://auth.zwfw.hunan.gov.cn/

syx/tyhd/tyhd_index.shtml

十三、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村(社区)服务中心

十四、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办事指南

一、实施编码

11430523006326204N400201410700Y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三、设定依据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工字〔2010〕152号)及省人社厅、财政厅、商务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三年3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86号)

四、实施主体

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五、受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省属非公经济单位接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的毕业生)全日制的中专以上文凭(含中专);进行失业登记的16至24周岁的青年。

六、材料名称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材料份数

纸质/电子版

1

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

原件、复印件

1

纸质

七、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八、办理流程

受理→办结

九、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十一、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咨询:0739-7235601

网上咨询: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

1/6/78/index.htm

十二、监督投诉方式

现场监督投诉: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监督投诉:12345

网上监督投诉:http://auth.zwfw.hunan.gov.cn/

syx/tyhd/tyhd_index.shtml

十三、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村(社区)服务中心

十四、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政府向社会购买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成果办事指南

一、实施编码

11430523006326204N400201410800Y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三、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四、实施主体

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五、受理条件

用人单位应依法为政府购岗人员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个人承担,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当地就业补助资金全额补贴。政府购岗人员的住房公积金、休假休息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待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执行。

六、材料名称

1、就业创业证;

2、基层岗位就业协议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3、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出具的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账;

4、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七、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八、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办结

九、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十一、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咨询:0739-7235601

网上咨询: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

1/6/78/index.htm

十二、监督投诉方式

现场监督投诉: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监督投诉:12345

网上监督投诉:http://auth.zwfw.hunan.gov.cn/

syx/tyhd/tyhd_index.shtml

十三、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村(社区)服务中心

十四、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职业培训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一、实施编码

11430523006326204N400201420100Y

二、服务对象

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强制戒毒人员及社区服刑人员和贫困劳动力、贫困家庭子女。

三、设定依据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42

四、实施主体

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五、受理条件

有培训就业愿望,年龄在16周岁至50周岁之间的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劳动者及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等符合国家规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人员

六、材料名称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材料

份数

纸质/电子版

1

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

1

纸质、电子版

2

就业创业证(城镇户籍)

原件、复印件

1

纸质、电子版

七、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八、办理流程

培训人员到培训机构报名申请培训→培训机构向县人社部门递交开班申请→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九、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十一、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咨询:0739-7235601

网上咨询: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

1/6/78/index.htm

十二、监督投诉方式

现场监督投诉: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监督投诉:12345

网上监督投诉:http://auth.zwfw.hunan.gov.cn/

syx/tyhd/tyhd_index.shtml

十三、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村(社区)服务中心

十四、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申请办事指南

一、实施编码

11430523006326204N4002014302001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三、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实施主体

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五、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六、材料名称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材料份数

纸质/电子版

1

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

1

纸质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原件、复印件

1

纸质

3

调节申请书

原件、复印件

3

纸质

七、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八、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调解

九、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十一、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咨询:0739-7235601

网上咨询: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

1/6/78/index.htm

十二、监督投诉方式

现场监督投诉: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电话监督投诉:12345

网上监督投诉:http://auth.zwfw.hunan.gov.cn/

syx/tyhd/tyhd_index.shtml

十三、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村(社区)服务中心

十四、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录流程图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办事指南

一、实施编码

11430523006326204N4002014302002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三、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3号)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下列争议的仲裁:

(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一)事业单位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二)社会团体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五)军队文职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制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4号)第七条: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二)受理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争议案件;

(四)监督本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活动;

(五)制定本仲裁委员会的工作规则;

(六)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

四、实施主体

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五、受理条件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下列争议的仲裁:

(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事业单位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社会团体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五)军队文职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制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六、材料名称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材料份数

纸质/电子版

1

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

1

纸质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原件、复印件

1

纸质

3

仲裁申请书

原件、复印件

3

纸质

4

证据

原件、复印件

1

纸质

七、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八、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开庭→裁决

九、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6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45个工作日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十一、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咨询:0739-7235601

网上咨询: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

1/6/78/index.htm

十二、监督投诉方式

现场监督投诉: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

电话监督投诉:12345

网上监督投诉:http://auth.zwfw.hunan.gov.cn/

syx/tyhd/tyhd_index.shtml

十三、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村(社区)服务中心

十四、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录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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