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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洞口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行政执法

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县农业发展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理念,坚持依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履行职责严厉打击农业领域一切违法行为,确保全县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促进了农业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现将今年以来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农业法制宣传工作

1.抓好农业普法工作。2021年我局立足农业政策法规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遏制农业违法行为;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普治并举,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进一步增强依法治农、依法行政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三农”发展的水平,增强广大农民群众法律素质,提高依法维权能力,不断扩大农业法律的权威性和影响力,积极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服务。

2、认真抓好春季农资打假工作。组织县有关单位和局有关股室参加了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认真听取会议内容,深刻领悟会议精神,以净化农资市场为底线,以维护农民利益为根本,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逐步健全农资打假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农资的数量和质量,持续提高农产品供给的能力,为实现粮食稳产增产、农民较快增收提供基本保障。

3、积极开展农业“五下乡”活动。今年我们在文昌街道、高沙镇、石江镇等地组织了洞口县2021年农业“五下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万份,接受农民咨询1500余人;组织法规股、执法大队、植保站、农环站等工作人员为来访群众解答农业政策法规、农药识假辩劣的维权知识、病虫害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知识的咨询,为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4、积极开展农资打假宣传活动。3月份我局联合公安、市监等相关部门开展了春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宣传活动。通过喇叭广播、张贴标语、设置咨询台、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张贴标语80余条,挂横幅10余条。

二、强化执法体系建设

1、全面完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的要求,按照洞口县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洞口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中共洞口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印发<洞口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洞口县农业农村局加挂洞口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2020年12月9日组建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县农业农村局管理的副科级机构,整合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动物卫生监督、植物检疫、渔政、农村宅基地等执法职责,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3名,核定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2名,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设综合股1个、案件审理和处罚中心1个、执法中队4个。现已全面正常开展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

2、狠抓执法队伍培训。一是结合我局实际,我们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常用的法律法规,并积极组织新老执法成员参加省市组织的农业法规培训班和农业行政审批培训班,提高我们掌握农业政策、农业行政审批和农业执法行政能力,从而加强农业执法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努力构建一支懂法的执法队伍。二是规范执法行为,要求所有执法人员都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全年共组织本局执法人员集中培训6次,各中队自学50次,参加部级培训3次6人,参加省级培训2次2人,参加市级培训4次8人,有效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个人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

3、积极创建行政执法规范化示范窗口。我局驻县政务中心窗口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示范窗口创建,得到了县行政审批局的充分肯定。我局在县政务中心的办事窗口人员全年无早退、迟到和其它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三、狠抓农业监督执法

(一)全面开展执法监督检查与巡查

2021年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从农药兽药源头入手,抓住兽用抗菌药物、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农资经营户购销台账、瘦肉精及三聚氰氨等非法添加物以及农药非法添加隐性成分等重点问题,重点查看生产经营主体的生产和购销台账、质量管控措施、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等措施落实情况。督促农产品生产者科学规范使用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到目前为止,共巡查农资、农机、畜药等经营门店358家次,巡查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等220余家次,发现问题45起,责令整改45起。

(二)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执法大队主要围绕“四大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农业执法。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620人次,行政立案35起,结案33起,收缴罚没款92.7474万元。

1、“绿剑护农”专项行动。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和瘦肉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及生猪非法调运、私屠滥宰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中,全面开展“五查五清”:查主体资格、查产品质量、查产品许可、查产品广告、查经营行为。出动执法人员198人次,查扣散装种子294.8公斤,没收假劣农药1922瓶(包),依法扑杀疑似染疫生猪266头,行政立案31起。

2、“禁捕退捕”专项整治。认真落实长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精神,组织开展水面巡航、岸线同步巡查,重点打击使用“电毒炸”“绝户网”等禁用渔具渔法和违反禁渔期、禁渔区规定等违法捕捞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176人次,收缴地笼280个,拆解三无船只3艘,行政立案2起,移送刑事立案33起,刑事拘留22人。

3、“拖拉机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根据上级和县交通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要求,联合交警部门开展拖拉机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拖拉机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无牌无证、非法改装、报废机车运行、超速超载、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122人次,检查拖拉机160余辆,现场纠正违法行为14起,行政立案1起。

4、“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联合县自然资源局、乡镇人民政府,重点排查和整治2020年7月3日以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共出动执法人员124人次,督促并指导乡镇执法65次,发出整改建议6份,行政立案1起。

四、扎实做好行政审批工作

1、做好驻县政务中心窗口服务工作。我局行政审批服务实行“三集中三到位”制度,加快实现审批服务“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驻县政务中心窗口服务工作有序开展,规范审批。全局2021年共办结动物检疫行政许可21409件次,农机事务许可234件次,植保检疫79件次,农药事务许可19件次,畜牧兽医行政许可24件次。

2、明确我县行政执法目录。根据《湖南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公示,我们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了清理,涉及我省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共有260个,其中行政处罚事项237个、行政强制事项23个。我们结合本地实际,对以上执法事项进行了补充、细化和完善,制定了本县执法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事项的实施主体,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农业法制宣传工作和加强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推进去局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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