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
-
- 索引号:
4305250009/2023-01158 -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 索引号:
-
- 所属主题: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 发文日期:
2023-02-16 -
公开范围:社会公开
- 发文日期:
2022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关怀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法治政府建设体系为抓手,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农业农村中心工作,把法治建设贯穿于发展现代农业、深化农村改革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促进农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升农业农村依法治理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与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成立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工作专班。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股,统一负责依法行政的协调组织实施,促进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推进法律顾问制度。为了健全我局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保障法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我局聘请了湖南方众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二)加强规范监督,全力推进依法履职
一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落实信息公开要求,按照《洞口县行政事项清单(2022年版)》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努力做到主动公开信息及时规范,“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二是严格落实执法制度。认真执行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准则和重大农业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执法制度,按照规定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农业行政处罚结果等信息,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推动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配备必要的执法设备。三是强化法制审核监督。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的作用,依法做好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等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确保行政行为主体合法、程序合规。严格落实省、市、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办法相关工作制度,组织参加省市组办的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付某龙、肖某淼承办的《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案》(洞农农药罚﹝2022﹞6号)先后荣获省、市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严把执法资格准入关,加强证件申领发放审核,圆满完成2022年度行政执法换证工作。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坚持集体领导原则,坚持和完善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建立健全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及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属全局性的问题,先由法律顾问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再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的监督,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重大决策不失误、重大项目安排无疏漏、大额度资金使用避风险。建立自我约束的工作机制,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了界定,主要是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并依法依规制定了工作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实行制度化管理。
(四)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1、加强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公务人员学法用法的相关规定,采取请进来、派出去方式,抓好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法制学习培训,组织职能股室干部参加相关执法培训和资格考试。坚持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要求干部职工特别是执法人员每年培训和自学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
2、开展多种形式普法宣传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紧紧围绕“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服务推进乡村振兴”主题,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切实把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2022年深入全县各乡镇开展了“湘剑护农”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渔政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放心农资进乡村,稳产丰收保供应”、“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食品安全宣传周”、农机“安全生产月”暨“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采取制作展板、印发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共出动宣传人员360余人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接受农民咨询1200余人次。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
从农药兽药源头监管入手,抓住兽用抗菌药物、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农资经营户购销台账、瘦肉精及三聚氰氨等非法添加物以及农药非法添加隐性成分等重点问题,组织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开展农业投入品源头治理。我局组织开展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巡查监管358人次,巡查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等农产品生产主体220余家次,对生产主体的生产台账、质量管控措施、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等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督促农产品生产者科学规范使用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从源头上确保了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了全县人民的生产与生活安全。
2、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
一是突出抓好“绿剑”系列集中执法。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和瘦肉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及生猪非法调运以及私屠滥宰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中,全面开展“五查五清”。今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900余人次,检查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180余个,检查各类农业市场600余人次,行政立案28起,结案27起,罚款金额50.08万元。
二是深入开展渔政专项执法检查督查。认真落实长江重点水域退捕禁捕精神,组织开展水面巡航、岸线同步巡查,重点打击使用“电毒炸”“绝户网”等禁用渔具渔法和违反禁渔期、禁渔区规定等违法捕捞行为,2022年共出动执法人员(含乡镇)1479人次,动用执法车辆169台次,出动执法舰艇10艘次,联合检查生产、销售经营点61个,查获、销毁禁用渔网、渔具17具,联合森林公安查办“电、毒、炸”非法捕捞案件8件,查办生产性垂钓作业案件3起,共计查处涉案人员16人,查处非法捕获渔获物41.69千克。
三是开展拖拉机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执法。根据上级和县交通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要求,联合交警部门开展拖拉机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执法工作,重点整治拖拉机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无牌无证、非法改装、报废机车运行、超速超载、非法载人等违法现象。共出动执法人员246余人次,检查拖拉机180余辆,现场纠正违法行为20余起,查处无证驾驶1起,累计完成报废拖拉机拆解任务106台,其中提前报废拖拉机19台。
3、推进执法信息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是做好执法信息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严格遵守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所有的行政执法案件办结都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开,并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平台报县检察院,便于社会监督。二是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机制。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斯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全面按期高质量完成全县重点水域禁捕退捕任务,联合森林公安共同巡河。对戴程林、胡春民、王周轩、卿小英四起非法捕捞造成渔业资源损害,鉴于渔业资源受损比较小、认错态度好,运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制度,认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完成生态修复后免予行政处罚。共收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6458.5元,生态补偿人工放流1万尾。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建立健全信访制度。登记、批办、交办、转办、督办等制度化,严格依法办理群众信访事项,做到信访件件有登记、件件有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将越级上访的信访材料转交下级农业部门办理;同事将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2.依法调处涉农民事纠纷。坚持行政执法与民事调处并重,健全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依法及时调解和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着力构建县、乡(镇)、村联动的涉农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最大限度将纠纷化解在基层。
(七)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放管服”改革
一是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服务实行“三集中三到位”,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综合窗口对外办理业务。以流程表的形式,限定办理时间,严格按照行政审批业务手册规范办理程序,并优化重组行政审批事项的各个要素,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实施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受理范围等,全面梳理再造行政审批流程和细化量化材料标准,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二是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对民营企业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更新建立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以监管对象为基础的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涵盖业务股室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印发了《实施方案》,梳理出了农业农村各类监管事项,明确了其法律依据和抽查方式等方面的问题,为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划定了范围,从制度上杜绝了职权滥用情况的发生。编制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不断总结工作推进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根据新的工作要求,第一时间调整工作内容,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三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规范审批行为,实现清单事项与现有行政审批流程无缝衔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律专业人才的缺乏。随着农业农村各项改革的深入推进,法治工作面临新的挑战,我局现有法律人才储备不够。而农业部门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较多,法律法规修订更新快,执法监管人员因基层执法任务重而未能及时学习做到全面掌握,建立学习常态化制度,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二是改革进行深水期,矛盾迭加突出。现在的改革进行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于关键时期,在新形势下如何结合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的落实并推进政府职能的有效转变,任务依然艰巨。
三是执法还不够规范,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有的执法程序不够规范,有的行政处罚案卷制作水平尚待提高,部分案卷格式制作不规范。而农业部门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较多,许多新的法律法规还在陆续出台,有的正在修订,执法监管人员未能及时全面掌握。
四是农业执法投入不足,装备数量严重不足。当前,县财政没有预算监管、办案经费,农业执法监管的车辆装备、现场快速检验工具、特殊应急设备、储藏罚没品仓库都没有,办案机构难以及时赶赴违法现场进行调查取证,造成一些违法案件得不到及时有效查取。
五是普法工作效果不太好。人民群众是普法的重要主体,但因涉农群众平均文化程度较低,影响普法工作深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强化人才培育力度。一是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继续抓好制度建设,在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等方面积极引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制度,确保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二是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应诉等制度。三是加大法制监督力度。强化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降低管理风险;加大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四是加强法律人才培育。组织执法人员外出开拓视野,交流经验,提高素质,增长才干。开展技能大比武、岗位大练兵、干部交流轮岗师徒结对等活动,合理安排岗位,用其所长,提升执法队伍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深化改革,落实职责法定化,加强后续监管。一是继续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推进机构、职责、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确保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推行以监管取代审批的政府管理模式,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进一步完善改革事项后续监管制度,构建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
(三)加大法律法规培训力度,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制定并落实干部职工年度学法计划,注重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有序推进普法教育,切实提高全局干部守法用法能力;持续开展执法人员专业性法律法规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四)强化经费保障,加快执法信息化建设。一是县财政要将行政执法经费、人员经费、办案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预算,实行标准化、规范化预算管理。加大农业执法投入,配齐执法记录仪、现场快速检测设备、特殊应急设备等农业执法装备。二是积极运用“互联网+执法”模式,加快县级农业执法平台建设,提高对违法线索的收集、分析和能力,提升全县农业执法指挥效率。除涉密案件外,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必须通过行政执法系统办理,实行案件办理可监测,违法行为可追追溯,执法行为可监督,提升执法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五)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培育工作。根据省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我县“八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到2022年底,实现全县30%的行政村有一名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切实带动农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我县农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和能力,有效提升农民群众法治素养,着力改善乡村法治环境,为全面推进我县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洞口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