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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统计执法检查2018年“双随机”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行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防止和纠正任性检查、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监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监管职能,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湖南省统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健全监管责任清单,建立依“清单”追责机制,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二)坚持规范公正。规范统计行政执法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统计调查对象负担,优化统计法治环境。

(三)坚持公开公平。实施随机检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统计阳光执法”,保障统计调查对象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四)坚持协同高效。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局各股室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完善执法监管体系。

(五)坚持联合惩戒。充分发挥信用管理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结合利用统计系统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和诚信江阴网站平台,做好统计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公示,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

二、实施方法

(一)检查人员。建立执法人员信息数据库。将局各股有统计执法检查证人员统一纳入人员数据库,并按照所从事的专业进行分组。

(二)检查对象。局年度执法检查先从全县报表单位的25%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具体实施检查时,重点检查对象:联网直报中修改痕迹较多、IP地址异常、数据波动异常的企业,应优先列入抽查名单。在 1 年内对同一主体的抽查原则上不超过 2 次,对新成立、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失信行为、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主体,应增加抽查频次。

(三)检查对象和人员匹配。开展检查工作时,根据执法检查计划,随机抽取检查单位;检查人员根据检查任务情况,随机抽取各专业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同时指定一名负责人。通过实施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的随机抽取(即“双随机”),以保证检查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公平性。

三、职责分工

按照全员执法、平行交叉、突出重点、全面覆盖的原则,建立由局统计法规股牵头,各股室共同参与。

(一)统计法规股。负责组织与协调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及时更新与维护执法人员数据库;会同各科(室、站、队)抽选检查人员,确定检查对象;及时协调、汇总各检查组检查情况。

(二)各股室。负责甄别确定本专业检查单位,并提供异动企业名单和有关资料,配合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四、结果运用

(一)立案查处违法案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进行立案查处,按照统计违法案件处理流程进行处置,全程公开透明,形成有效震慑。

(二)信用公示。经查实有严重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规定,在失信企业信息平台上予以公示。同时,利用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做好统计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公示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局各股室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更新观念,大胆探索,敢于创新,把双随机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检查人员对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时,要廉洁执法,依法检查,不得妨碍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其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三)加大宣传力度,“双随机”检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检查事项清单、检查主体和检查方式;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双随机”检查机制,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洞口县统计局

                              二0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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