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
洞口县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乡村医生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做好乡村医生基本养老保障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13号),湖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湘办发〔2015〕38号),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做好“方便群众就近就医,提升基层卫生服务水平”重点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基层发〔2020〕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参保对象
在岗乡村医生是指年龄在60周岁以下、取得乡村医生证或执业助理以上资格的、已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的、目前正在乡村医生岗位上为本辖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村卫生室乡村医生(以上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二、参保类型
在岗乡村医生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加,个人缴费,财政补贴”的原则参加养老保险。
2020年1月1日前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的在岗乡村医生可选择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且累计缴满15年正常退休),其余人员可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对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岗乡村医生,可继续按现行方式参保。
三、申报及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本着个人自愿的原则,凡参保者必须本人提交书面参保申请,明确参保类型,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执业证书和村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集中申报。各乡镇(街道、管理区)卫生院(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统一简称为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的材料初审上报工作。县卫健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3.参保缴费。审核通过后由乡镇卫生院通知乡村医生持相关材料到人社部门办理参保手续,并将全县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审核花名册分别报送县财政部门、县税务部门作为在岗乡村医生缴费和财政补贴的依据。乡村医生办理参保手续后,需持相关材料到税务部门办理缴费手续。
今后因在岗乡村医生调整导致参保人员变更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参照上述程序及时办理参保补贴人员异动(增、减)手续。
四、建立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制度
(一)补贴范围
2020年1月1日以来在岗的乡村医生,符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条件的可纳入补贴范围。新聘任的乡村医生,从次月起纳入参保补贴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乡村医生,不列入财政补贴范围:
1.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资格以及参保类型由县人社部门及其经办机构设定,不能参保缴费和不愿参保缴费的人员不能享受补贴。
2.在岗乡村医生中同时担任村主职干部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享受了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政策的,补贴不叠加计算,仍按照现行政策补贴,待退出村主职岗位后再纳入乡村医生补贴范围,不能重复参保。
3.在岗期间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停止当年度财政补贴;受刑事处罚的,停止缴费补贴。
4.本人参保后,挂职在岗不服务或长期脱岗的乡村医生。
5.弄虚作假参保的。
6.参保后,不再从事乡村医生工作的。
7.从乡镇卫生院派驻的乡村医生。
(二)补贴方式
财政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进行。对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岗乡村医生,应于当年度自行先期缴纳保险费用,次年1月份凭借上年参保缴费凭据,向所在乡镇卫生院提出申请,经乡镇卫生院初审并汇总上报县卫健局,县卫健局审核确认后,报送县财政局,再将补贴资金直接打卡到本人社保卡中。
(三)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不高于2000元。缴纳额高于2000元的,补贴2000元,多出部分由其个人负担;低于2000元或没有缴纳的,不予补贴。补贴资金从村卫生室运行经费中全县统筹解决。
补贴制度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五、在岗乡村医生基本养老待遇领取资格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年满60周岁,缴费年限满足人社部门规定的,可以从符合领取条件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符合有关条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领取养老保险金手续。
养老保险金待遇的领取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经办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全面开展摸底
以乡镇(街道、管理区)为单位,对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情况进行全面摸底,逐一掌握情况。对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要了解基本参保方式、缴费档次、金额、缴费年限等,建立工作台账。各乡镇卫生院要将摸底情况汇总,如实填写《在岗乡村医生参保情况摸底表》(附表1)并报县卫健局。
(二)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工作。县卫健部门要履行牵头协调责任,指导乡镇卫生院做好相关摸底调查和初步审核,及时向人社部门提供在岗乡村医生人数及名单;财政部门要及时落实补贴资金,按时拨付到位;人社部门要为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提供政策指导以及养老保险待遇等具体经办工作;税务部门做好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指导;乡镇卫生院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审核等基础工作,注重做好离任乡村医生思想工作,把好事做好。
七、其他事项
2020年1月1日前因到龄退出乡村医生序列的按规定领取乡村医生困难补助,参加城镇企业职工保险的除外。
本实施方案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今后国家、省、市出台新的规定,按其规定执行。
附件:1.洞口县在岗乡村医生参保情况摸底表
2.洞口县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申请表
3.洞口县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情况汇总审批表
说明:据实在已参保和参保种类意向及意愿补缴到的目标档次中打√,在2020年已缴费一栏中填写具体缴费金额。
附件1
洞口县在岗乡村医生参保情况摸底表
上报单位: 乡镇(街道)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参保情况
2020年已参加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等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金额没有超过2000元,意愿补缴到的目标档次参保种类意向
备注
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020年已缴费(元)
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基本养老保险
2020年已缴费(元)
未参保
2000元
2500元
3000元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基本养老保险
附件2
洞口县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填报人照片 (一寸)
联系电话
学 历
户籍类型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有效从业证件
执业证书类别
执业医师 □
执业助理医师 □
乡镇全科执业助理 □
乡村医生证书 □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证书编号
养老保险
参加方式
统一参加 □
个人独自参加 □
参加养老保险类型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从事工作简历
申请参加养老保险理由
村委会意见:
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意见:
主要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洞口县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情况汇总审批表
上报单位(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执业证书类别
有效从业证书编号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种类意向
备注
执业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
乡镇全科执业助理
乡村医生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分管副局长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局长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洞口县卫健局(盖章)分管副局长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局长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洞口县财政局(盖章)分管副局长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局长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分管副局长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局长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国家税务总局洞口县税务局(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