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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4305250009/2017-00034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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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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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 发文日期:
2017-07-19 -
公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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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解决我站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增强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能力,根据5月8日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5月11日全市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站工作实际,经站党组研究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站属各个股室、各执法中队,要按照“四个全覆盖”(领导责任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覆盖、督查问责全覆盖),“四个绝不能”(绝不能以学代干、绝不能以虚代实、绝不能以点代面、绝不能以宽代严)总要求,扎实推进整治行动,着力构建完善安全生产责任、监管、法规、防控、保障体系,将“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持续深入抓紧抓实抓细;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的讲话精神为宗旨,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
成立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书记、站长李绍宏任组长,卿笃梧、杨国忠、刘从相、周丽琼任副组长,安全应急股、人秘股、财务审计股、执法中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国忠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促、指导各股室、执法中队开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协调各项保障工作,收集处理上报信息、材料和总结。各股室、执法中队要统筹安排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各项工作,确保行动取得成效。
三、整治时间、范围、内容
(一)整治时间
从2017年5月15日至9月30日
(二)整治范围
根据我站职能职责要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全覆盖、零容忍”的原则,在全站开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超限运输行为,保护公路及行人的安全。
(三)整治内容及整治措施
1、严厉打击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或者以其他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整治措施:一是加强舆论宣传,提高过往货运车辆自觉进站超限检测意识。二是对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或者以其他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绝不手软。三是对超限严重、性质恶劣、反响极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是成立责任单位为安全应急股、执法一、三中队。
2、对通过引路绕行等方式为不符合国家有关载运标准的车辆逃避超限检测提供便利进行整治。整治措施:一是加强公路路面流动巡查,及时发现该行为。二是执法中队错时执法,预防超限车辆逃避检测。三是对超限严重、性质恶劣、反响极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是成立责任单位为财务审计股,执法二、四中队。
3、流动检测点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执法人员是否着装整齐、规范,是否按要求对货运车辆进行检测。整治措施:一是对执法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二是安全领导小组“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督查。三是对检查缺乏安全意识的中队进行全站通报,对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四是成立责任单位为人秘股、安全应急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识到位。各股室、执法中队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务必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来抓,确保我站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推进,为全年顺利实现“零事故”“零伤亡”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二)加大宣传力度。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落实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的意义和要求,注重抓典型,强化警示震慑,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行为严厉查处并追究责任。
(三)强化督查,提高效能。要确保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既要从严执法,又要耐心细致,积极稳妥地推进排查治理,建立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台帐,有效控制违法超限运输行为,保护公路及行人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