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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4305250009/2020-00116 -
发布机构:
毓兰超限检测站 -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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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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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 发文日期:
2020-04-23 -
公开范围:
- 发文日期:
4月份,各党(工)委要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一、扎实开展“党员干实事、群众得实惠”活动
1.参照洞办发〔2020〕3号文件,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研究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并确定好试点村,做好先行试点相关工作。
2.4月10日前,组织委员和组织干事到试点村组织召开“五个协会”动员会议,指导制定工作职责、工作计划(条例式,不作大文章)。
3.4月15日前,每个协会至少完成1件群众看得见、得实惠的工作。4月16日前,组织委员和组织干事组织召开会议和协会开展工作的图片各准备2张以上(注意在图外标注文字说明),及时发送至县委组织部组织组邮箱(dkxzzz@126.com)。
4.采取微信短信发消息、手机电话联系、开通“村村响”广播、悬挂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更多的党员、群众参与进来。
二、四月份支部主题党日
以复工复产复学、脱贫攻坚、疫情防控为主题,坚持线上和线下相结合,采取视频会议、微信送学、自学、撰写读书笔记等多种方式组织支部党员,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省考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的讲话、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和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
同时,根据各行各业党员专长和特点,开展好党员志愿活动。
三、推进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
1.根据省、市、县推进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
2.严格值班制度。村(社区)服务中心一楼必须设置便民服务中心站(严禁设置在二楼),至少保证1名以上村(社区)干部坐班,便民服务站岗位牌悬挂(或摆放)到位,《便民服务台账》、《村(社区)干部值班签到册》等相关资料齐全。
3.对村(社区)服务中心没有办理产权证或产权不明晰的,按照有关要求稳妥解决产权问题。
4.在每个村(社区)服务中心设置“一门式”服务窗口,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组织活动场所挂牌工作的通知》(湘组〔2019〕102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村(社区)组织活动场所挂牌工作,切实解决“挂牌过多过滥”等突出问题。
5.根据实际,统筹将党员活动中心、综治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卫生室、图书室、警务室、文体活动室、小超市、供销站点、邮政网点、金融扶贫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点、村级电商服务站、旅游服务咨询点等场所,整合进村(社区)服务中心,切实将村(社区)服务中心打造成集党务、政务、村务、商务、公共文化和社会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服务阵地。
四、扫黑除恶工作
1.抓好2019年10月中央督导组反馈的问题整改。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农村基层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村(社区)干部队伍年龄老化、能力弱化问题仍然存在,村(社区)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偏低,少数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二是部分落实主题教育中县级领导联村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要求不够到位。对于这些问题要举一反三,对照整改。
2.持续开展村(社区)干部动态排查,新发现有村(社区)干部违纪违法涉黑涉恶的,要迅速按照党纪党规开展处置。新调整担任村(社区)干部的,要严格执行县级联审和县级备案要求。
3.持续开展宗族恶势力排查打击,严防宗族势力、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