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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4305250009/2018-00021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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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 发文日期:
2018-11-15 -
公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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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市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要点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进一步抓紧抓好我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根据《2018年全省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要点》(湘治超办〔2018〕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及全省治超工作总结会议精神以及市公路工作会议精神,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将治超工作作为加强安全生产整治、保障群众生命安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推动全市治超工作依法有序向前发展。
(二)目标任务。开展车辆运输车整治年活动、“路地”专项整治、货运车辆非法改装整治三个专项行动;治超站全部按要求完成建设;辖区内重点源头企业要安装电子检测系统,并与治超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公路不停车检测系统到10月底前每个县市区应不少于2套;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治超非现场执法;严格落实“一超四究”和黑名单处罚制度,确保“自2018年7月1日起我市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运输车比重达到100%”和“全市普通干线公路超限超载率下降至1.5%以下”的年度治超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工作要点和要求
(一)认真开展三大专项行动
1、开展车辆运输车规范运营专项治理年活动
⑴.突出重点区域。以邵东、新邵、隆回、邵阳县、武冈市等县市区为重点,全面开展车辆运输车规范运营专项治理年活动。
⑵.强化源头监管。各县市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货运市场准入审核,规范货运市场经营行为,对本辖区车辆运输车信息逐一进行核查,并制定不合规车辆运输车整改或退出计划,确保2018 年6月底前全市不合规车辆运输车全部整改或退出。此后,对不合规的车辆运输车不得办理年审和颁发道路运输证。
⑶.加强路面检查。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当地公路管理机构要积极联合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加强路面联合执法,对不合规车辆运输车依法查处和强制恢复原状。
2、开展“路地”治超专项整治行动
在高速公路进出口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路地”治超专项整治行动,确保高速公路进出口超限超载率控制在1.5%以下;对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安装好称重检测设备的收费站,实行联合治超模式。
3、开展货运车辆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
⑴.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非法改装货运车(俗称“马槽车”)有所抬头的情况,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自2018年3月至5月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货运车辆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并于6月份进行检查验收。
⑵.全方位开展清理整顿行动。各县市区要在严格进行路面查处、纠违的基础上,认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货车生产、改装、销售等环节开展集中清理,健全完善车辆生产监管制度、加强汽车维修市场监管、加强货车准入和检验管理,并完善长效治理机制,防止死灰复燃
(二)着力推进治超长效机制建设
1、大力加强科技治超建设
⑴. 着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一是5月份前邓银治超站完成站房建设;长铺治超站完成卸货场建设;11月份前,大祥、北塔、城步要完成固定公路超限检测站建设,未完成的,治超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各县市区要在10月底前完成不停车检测系统建设任务,每个县市区应不少于2套。三是重点源头企业要安装电子检测系统,并与治超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实现远程科技监管。
⑵.加快推进联网对接和信息共享。各县市区要加快推进治超信息平台与交通运管、公安交警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完成治超执法车辆GPS定位系统与治超信息平台联网对接,完善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营运车辆的数据库建设和信息共享。加快治超站和不停车检测系统数据与信息平台联网工作,在6月底前要实现省、市、县、站四级治超信息管理平台联网工作,实现四级互联互通。
⑶.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里的有关要求,要加快推进治超非现场执法硬件和制度建设,规范治超非现场执法运行机制,将路面联合执法与治超非现场执法有机结合,并结合实际,积极协调当地法院,争取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司法援助,力争在上半年全市范围内开展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
2、着力推进法制建设
⑴.坚持依法治超。大力推进法治交通,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原则,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加强公路治超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公路治超执法能力。
⑵.完善制度建设。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针对治超执法存在的问题,寻求有效的破解方法,完善政策措施,健全体制机制,积极推动治超地方立法工作。
3、强化落实
⑴.坚持“四项"原则。在治超联合执法工作中,要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依法履职、提升服务,统筹部署、分类实施,科技推动、创新管理四项工作原则。
⑵.实行“五种”联合执法形态。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湖南省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地开展定点联合执法、流动联合执法、高速公路入口联合执法、货运源头联合执法、联动管理和失信联合惩戒五种联合执法形态。
⑶.强化“六项”保障措施。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优化站点布局、依托科技支撑、落实经费保障、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考核奖惩。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研究制定联合执法实施方案,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分别抄报市治超办备案。
(三)强化考评考核
1、统筹处罚。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统筹对非法超限超载行为处罚情况的监督,综合考虑超限超载率和处罚量(公路路政卸载数、运政吊销证照数、交警处罚记分数),市治超办定期通报处罚情况。同时,各县市区要严格执行“一超四究”制度规定的车辆违法超限超载信息报送和抄告办法,落实责任追究和处罚措施。
2、强化经费保障。当地政府应将治超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切实保障治超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经费及执法人员工作待遇、执法执勤车辆和装备配备。
3、严格督查考核。各县市区政府应将治超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治超考核体系,明确划分治超机构成员单位各自职责和工作任务,实行目标管理。市治超办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不定期对全市治超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实行每月一督查,一排名,一通报,并进行量化评分,评分结果纳入年终综合考核,治超考评结果要与公路大中修资金的安排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