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山乡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方案
岩政发[2012]86号
关于印发《岩山乡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岩山乡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方案》已经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岩山乡人民政府
二
〇
一
二
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岩山乡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
工 作 方 案
为做好我乡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筹资工作,确保新农合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及《洞口县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方案》,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筹资原则
(一)政府主导。以村为单位进行统筹。
(二)自愿参加。通过广泛的宣传动员,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筹集新农合资金。
(三)按户参合。农民以家庭户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二、目标任务
(一)确保2013年全乡农民参合率达到95%以上。
(二)2013年12月15日前全面完成2013年度新农合筹资任务。
三、筹资对象与标准
(一)筹资对象
1
、凡属我乡户籍的农业人口,均可以户籍登记的家庭(包括外出务工人员、中小学生、户籍未迁出的大中专学生)为单位参加新农合。
2
、因各种原因未登记户口的农业人口,凭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可纳入其家庭参加新农合,但应及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二)筹资标准、筹资时间和有效期限
1
、2013年筹资标准:新农合农民个人筹资标准60元/人。
2
、筹资时间:2012年11月23日至12月15日。
3
、医疗补偿有效期限: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筹资方式
1
、由各村组织村、组干部,按60元/人标准,以户为单位收取个人参合资金,并开具财政统一的新农合基金收据。
2
、农村优抚对象和五保户、农村低保户中75周岁以上且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重病人员由乡镇民政办登记造册,经县民政局核实后从民政医疗救助基金中代为缴纳。
五、实施步骤
筹资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1月23日至25日):宣传发动阶段。
各村要在11月23日前召开由村干部、村民组长及党员,群众代表等参加的新农合动员大会,宣传解释政策,部署筹资工作。同时,要充分利用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营造氛围,大力宣传新农合政策。
第二阶段(11月26日至12月15日):集中筹资阶段。各村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参合农民基金筹集工作,筹资工作组织以村委会干部为主,驻村干部负责,以家庭为单位填写参合登记表(姓名、出生年月、性别、身份证号码、身份属性、家庭住址),收缴个人应缴费用,开具财政统一的新农合收据(收据上应注明参合农户每一个家庭成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收缴的参合资金及时上缴至乡财政所。
第三阶段(12月16日至20日):基金入库和信息录入阶段。
1
、各村将收缴的参合资金造册统计,于12月15日前统一上缴到乡财政所。
2
、乡合管站将已登记注册的参合农民有关数据资料录入电脑,并将有关数据资料反馈到各村、组复核,确认相关登记内容无误。
3
、各村必须安排专人对参合人员信息进行认真核对、修正,必须做到参合人数与缴费金额完全相符,确认无误后再登记交费确认。
4
、2013年筹资收据以本次发放收据填开,如出现往年收据视为无效收据,填开收据记帐联应由乡
财政所入帐,入帐数与上缴数一致。
5
、2012年已参合农户的合作医疗卡,录入2013年度参合信息后可继续使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要充分认识推进新农合工作的重要性。将新农合工作列入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落实,各村第一书记、村支书、村主任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落实,要建立片长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包干联户的包干责任制,并将该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乡村两级绩效文明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要采取多种方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宣传发动,要在人口集中的地方,张贴标语,采取政策宣传和群众身边享受新农合补偿的真实事例宣传相结合,积极引导农民自愿参合。
(三)明确任务,履行职责
1
、乡合管站要对照户口、身份证认真填写参合台帐,确保参合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参合人数与所开发票相统一,做到票证、票款、台帐、电脑信息四统一。
2
、民政办在11月30日前,要落实好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的个人缴纳资金。
3
、12月20日前完成参合农民的信息录入工作,对因信息录入不及时,影响参合农民报销补偿的,由各村自行负责。
(四)完善机制,落实奖惩。
经乡党政联席研究,将新农合工作纳入年度绩效文明考核范围,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2012年12月15日前完成且参合率达到95%以上的村给予200元/村的奖励,另奖励每个村干部一个月基础工资(从村级办公经费中列支)。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村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先资格。
附:岩山乡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任务分配表
附件:
岩山乡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任务分配表
村 名
|
农业人口数(人)
|
95%
应参合人数(人)
|
月塘
|
2042
|
1940
|
菱角
|
1826
|
1735
|
桐叶
|
1321
|
1255
|
南岳
|
1166
|
1108
|
陡山
|
1280
|
1216
|
兴龙
|
403
|
383
|
东田
|
1987
|
1888
|
朝阳
|
1864
|
1771
|
长山
|
1442
|
1370
|
雷井
|
1372
|
1303
|
寨背
|
941
|
894
|
双龙
|
709
|
674
|
茶山
|
1628
|
1547
|
青桥
|
2018
|
1917
|
攀溪
|
831
|
789
|
石仁
|
1468
|
1395
|
岩山
|
478
|
454
|
金兴
|
303
|
288
|
郭家
|
1090
|
1036
|
合 计
|
24169
|
22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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