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自然资源局查处违法案件公示(洞口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序 号 | 处罚文号 | 被处罚单位 (公司)或个 人名称 | 违法类型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处罚日期 | 处罚执行情况 | 备注 |
1 | 〔2023-47〕 | 洞口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非法占地 | 2023年7月卫片执法检查发现洞口县渣坪乡渣坪村境内修建的渣坪乡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存在违法行为,经调查,该单位在未取得农转用手续的情况下于2022年12月平整场地修建垃圾转运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及《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通知》(湘自资规〔2022〕1号)一、(二)1的规定,我局对该单位非法占地的行为处罚。 | 1.责令该单位退还在渣坪乡渣坪村非法占用的 331.4平方米土地;2.没收该单位在渣坪乡渣坪村非法占用的331.4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对该单位非法占用319.5平方米耕地行为处每平方米300元罚款;非法占用11.9平方米工业用地处每平方100元罚款,共计罚款97040元人民币。 | 2023.9.27 | 已履行处罚决定 |
洞口县自然资源局查处违法案件公示(洞口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序 号 | 处罚文号 | 被处罚单位 (公司)或个 人名称 | 违法类型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处罚日期 | 处罚执行情况 | 备注 |
1 | 〔2023-47〕 | 洞口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非法占地 | 2023年7月卫片执法检查发现洞口县渣坪乡渣坪村境内修建的渣坪乡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存在违法行为,经调查,该单位在未取得农转用手续的情况下于2022年12月平整场地修建垃圾转运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及《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通知》(湘自资规〔2022〕1号)一、(二)1的规定,我局对该单位非法占地的行为处罚。 | 1.责令该单位退还在渣坪乡渣坪村非法占用的 331.4平方米土地;2.没收该单位在渣坪乡渣坪村非法占用的331.4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对该单位非法占用319.5平方米耕地行为处每平方米300元罚款;非法占用11.9平方米工业用地处每平方100元罚款,共计罚款97040元人民币。 | 2023.9.27 | 已履行处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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