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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洞口县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统计局 作者: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 2025-06-30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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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5月1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1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反馈意见和开展整改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部署落实。局党组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局巡察整改工作协调推进、整改工作的督查督导等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尹建新任领导小组组长,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负首责、负总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直接抓、抓到底;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细化整改工作,加强与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纪委监委第十监督检查室、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常态化沟通联系,形成上下贯通衔接、股室协同联动、全局同向发力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精心制定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尹建新主持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工作清单,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1个问题以及整改意见进行全面梳理、分类研究,细化为4个方面27个具体问题,制定了41条整改措施,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坚持聚焦聚力抓整改、紧抓快办促落实,集中巡察整改6个月时间内,局党组累计召开4次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强力推进整改工作。 

(三)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整改实效。局党组明确1名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牵头抓巡察整改日常工作,局办公室和纪检专干具体负责整改综合协调和督办落实工作,对整改工作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会商”,全程跟踪督查。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局党组结合省委巡视统计专项监督检查,紧盯理论学习、数据失真、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干部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既全面整改,又突出重点,既注重“当下改”的举措,又注重“长久立”的机制,共制定制度5项,修订完善制度2项,有效提高了全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二、具体整改举措和目前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1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不深入方面的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学习上不系统不全面,“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如2021-2023年共召开39次党组会议,只有7次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深刻把握习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精神推动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不够深入。僵尸企业清退还不够全面,对限上商贸企业清理和退出力度不足,如已注销的洞口县广众家电广场。落实“三区一中心”发展战略缺乏针对性。未有效结合统计部门职能特性,对打造“三区”开展运行监测,及时用数据体现产业发展成果,为战略实施提供科学、精准的决策支撑。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即制定了《局党组会议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内容和要求,推动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提质增效。2024年以来,共召开20次党组会议,落实“第一议题”20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共组织12次学习,落实“第一议题”12次。今后,坚决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二是建立了常态化学习机制。局党组会议、局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等把习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精神及上级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政治学习任务。2024年共组织专题学习3次,分别是3月份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24年3月考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8月份组织学习了《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的通知》《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工作的通知》,10月份组织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通过学习,局党组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不断建立健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防惩机制,持续推动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深入开展。三是对已注销的洞口县广众家电广场于2024年8月及时进行了清退。四是由名录库专业人员牵头,组织“四上”专业人员常态化开展一套表调查单位名录库数据质量核查工作,2024年对6家空壳、僵尸、吊(注)销企业全部进行了清退。五是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积极当好决策参谋。围绕“三区一中心”发展战略和全县年度经济发展目标,认真开展日常统计调查,每月向全县经济调度会议提供经济运行分析材料,扎实做好县域经济发展的监测预警工作,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准确参考。六是配合做好绩效考核评价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乡镇(街道、管理区)绩效考核评价等数据采集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七是及时发布统计公报、编撰《洞口统计年鉴》,用数据展现洞口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2.履行本部门核心职能不到位,落实新时代统计高质量发展有差距。对联网直报平台统计基础数据真实性把关不严,对重要数据审核、监控、评估不到位。如2023年1-2月份数据中,洞口县汽车企业销售额增长16%,而全国平均数据为负增长13%,县统计局与县商务局均未发现数据异常,最终该数据被上级统计部门认定为问题数据。统计分析作用发挥不充分。多侧重于全局分析,深入行业领域开展调研不多。2021年以来,撰写经济运行分析报告20余篇,专题调研报告不足5篇,统计成果运用欠佳。如,2023年《高沙三家规下企业调研报告》中建议3家个体经营户转型成立4家企业,只有1家转型成功;再如,2023年《工业分析》中指出“代报企业偏多,未履行相关合法手续。现规上工业企业代报率超50%”,截至目前,规上企业代报率为29.2%,问题仍然突出。执法监督力度不大。对四上企业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不够经常,2021年以来,每年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的企业仅有10余家,占比较低。执法监督多以纠正为主,统计执法立案数未破零。法制宣传范围不广。多层次、多形式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抓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不够经常,统计法规进机关、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力度不大,到联点的桔城社区和花园村宣介较多,对其他领域和区域覆盖少。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了《洞口县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规范了数据生产和质量控制流程,各专业扎实做好业务培训、报表布置、数据搜集、质量审核、数据处理、评估、上报等各环节工作。二是制定了《洞口县统计局关于对统计数据质量监管平台实行轮流值班的通知》,实时监管统计数据质量。各“四上”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专业负责人每月轮流值班,在报表期间认真填报《洞口县联网直报数据质量监管平台实时监测表》,将出现的奇异值、极值、逻辑关系不匹配等情况,及时通知相关专业及企业核实修正相关数据。2024年,共处理国家及省市下发的预警12余次。三是规定每个专业每半年至少撰写一篇统计分析文章,组织专业人员对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出现的新特点、新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及分析,努力提升对数据的解读能力和对趋势的研判能力,有效提升统计分析的质量和水平。2024年7至12月,各专业共撰写专题调研分析材料7篇。其中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伟民撰写的《开展两次专项行动,规范一个管理制度》,被县科工局全部采纳实施,扭转了洞口规模工业增速下跌的不利局面,有力的促进了规上工业发展。四是认真落实《洞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企业培育申报暨新时代统计基层基础的实施办法》《洞口县促进工业发展十条措施》,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加大“个转企、企升规”推进力度,有效培育优质经营主体。2024年,全县新增“四上”企业28家。五是积极探索规范统计代理行为。与行业主管部门协同,督促指导企业(项目)单位与代理公司签订委托协议,按时向代理公司提供数据上报的原始凭证,规范建立统计台账,有效防止了因代理行为不规范而导致出现代填代报现象,全面降低了代填代报率。六是成立常年统计执法工作小组,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制定了《2024年洞口县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2024年对22个“四上”企业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七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规范统计执法流程,依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统计台账、统计报表、项目立项和工程结算单、发票等资料,对企业上报的主要经济指标数据进行核实核查,制发《洞口县统计执法问题交办单》,对情节较轻的要求限期整改提升,对情节严重的进行立案查处。八是及时制定了2024年年度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多层次、多形式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宣讲活动。先后在2024年第24次县委常委会议、第14次县政府常务会议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行了宣讲,并开展了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2024年9月20日,与国家统计局洞口调查队联合举办了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开展了《统计法》“六进”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彩页1200余份,向社会公众展示了统计科学发展的成就和理念,推广普及了统计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

  3.统计协作联动不够,“大统计”工作格局尚未形成的问题。统计局的协调作用发挥不充分,各经济部门之间没有形成合力。未建立形成统计协作联动机制,在指标汇总数据共享、联合审核把关等方面的职能责任和规范流程均不够明确,有些指标排名持续靠后,扭转局面乏力。如2022年5月-2023年6月,我县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速指标在全市排名靠后。在“四上”企业培育上指导达标单位和投资项目申报材料不够精准,进规入库工作不甚理想。如2022年全县规模工业企业入库目标30家,只完成11家,不足40%。统计队伍规范化建设仍有差距。仅从形式上配足了乡镇和园区的专用设备,乡镇(街道)、园区、“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统计人员及信息库仍不完备。乡镇统计业务水平不高,对辖区所属统计单位的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不够经常。企业主责落实不到位。企业统计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统计报表数据原始凭证资料还不够完善。如在2023年省统计局执法检查的15个规模工业企业和15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部分存在原始数据不完整、统计台账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压实部门统计责任。已建议县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洞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意见》,“管行业必须管统计、管统计必须管数据、管数据必须管质量”部门统计工作要求进一步得到落实。二是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在每月召开的全县经济运行调度会上,紧紧围绕GDP增长目标,预测预警各部门单位负责的各项核算指标,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有效可行的推进措施建议,逐步建立数据共享机制,确保部门统计“任务清、责任明、措施实、效果好”。同时,县统计局专业人员会同部门统计工作人员每月进企业调查指导,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和统计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部门统计协同机制的加强,有力的促进了统计工作开展。2024年,在公布的16项主要经济指标中,我县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有10项,其中排名全市前3位有3项。三是严格执行“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入库标准,全面精准指导县发改、科工、商务、住建等责任部门加大“四上”企业培育力度,规范收集整理入库申报资料,审核通过率显著提高。2024年,全县新增“四上”企业28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7家、排全市第4,限额以上商贸企业13家、排全市第5;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93个,计划总投资127亿元。四是严格落实《湖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四类基层统计人员管理的通知》(湘统办[2024]11号),建立了乡镇(街道、管理区)、园区、“四上”企业、投资项目四类基层统计人员信息库,进一步健全人员变动备案报告机制,对基层统计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人员变动、参加培训等情况。目前,全县24个乡镇(街道、管理区)、洞口经开区、493个“四上”企业(项目)均建立了完备的统计人员信息库。五是有计划、分专业、分层次开展统计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统计人员专业素质和履职能力。2024年,各专业通过以会代训、集中培训、上门培训、电话补训等方式,共组织乡镇、企业统计人员开展统计培训26次717人次,到乡镇或企业现场指导业务的318次485人次。六是认真落实《湖南企业电子统计台账2024-2025年实施方案》(湘统办[2024]10号),协同相关责任部门督促指导28家2024年新入规企业、80家在库“四上”企业法人中的头部企业(营业收入前20%),规范设立了电子统计台账,“数出有据、数出有源”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七是将数据上报原始凭证和统计台账建设作为统计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对统计台账不完整不规范、原始凭证支撑力不足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查处。2024年,共对8家企业的统计台账进行了整改落实。 

  4.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成员述职报告重要内容。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力量薄弱。没有明确意识形态工作专职人员,工作人员对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概念混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洞口县统计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2024年,局党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在各级媒体发稿10余篇次,局党组及其班子成员在开展“棚改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年度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中,均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二是县普查中心10月份公开招考了2名事业编制人员,局党组安排其中1名理论功底扎实、有一定写作能力的同志担任意识形态工作专职人员。三是加强培训指导,提升党组成员和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将党建工作会议和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区分开来,严格按要求落实中心组学习,加强记录人员的业务培训。四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明确专人负责宣传工作,鼓励全体干部职工人人都当宣传员。     

 (二)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还有欠缺,压力传导不到位方面的问题

  5.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局党组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总体形势把握不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有力。干部普遍认为统计局不负责重大项目安排,是清水衙门,思想上盲目乐观、不够警惕。个别干部存在酒驾行为等廉政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了中共洞口县统计局党组《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领导责任分工,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二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定期组织廉政风险防范集中学习,联系工作实际加强研究讨论和互动交流,全面梳理本单位廉政风险点,18名党员干部签署了《廉政承诺书》。三是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了《正风反腐就在身边》《警钟长鸣》等党纪警示教育片,传达学习了市纪委《关于5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的通报》《关于4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的通报》《关于4起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持续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四是配合县纪委监委对2021年酒后驾车的职工肖左宁严肃处理,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五是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对肖左宁酒后驾车处理结果进行了通报,开展了以案示警、以案促改警示教育。 

  6.监督责任落实有欠缺。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县纪委统一开展的专项检查多,主动组织监督较少。聚焦统计工作主责主业,开展重点监督不够精准深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主动向派驻纪检组报告重点工作,定期报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及重点工作计划,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二是局党组邀请派驻纪检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执行“事前申报、事中监督、事后抽查”,对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全程监督。三是派驻纪检组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节假日开展正风肃纪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查处。四是派驻纪检组严格落实《洞口县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洞口县统计局、中共洞口县纪委机关、洞口县监察委员会关于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工作协同办法》,严肃追究统计造假责任,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依规依纪依法对省、市统计部门移交的“有责修数”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 

  7.作风建设有待加强,纠治“四风”还需发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一定程度存在,担当作为有差距。局党组推动工作要求不严、标准不高,有些工作满足于形式,忽视了质效。在开展“一套表”单位核查和“五查五纠”工作中以要求企业报送资料的方式替代实地走访调研,没有对数据质量严格把关筛查。在“五经普”工作期间,一些乡镇干部反映县统计局安排的联片人员很少到基层指导,工作上只能各自为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仍时有发生。变相发放福利。如,2022年,统计局以全县统计业务培训和专业授课技能比武的名义,向7人发放授课费,共计3800元,向6人发放授课比武奖金,共计2000元。虚报差旅费。如,2022年10月5日至7日,5人到长沙出差住宿1天,报销3天的伙食补助和公杂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压实“五经普”工作责任。先后印发了《洞口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流程表》《洞口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和内设工作组及职责》《关于建立洞口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的通知》《洞口县“五经普”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联系乡镇(街道、管理区)和部门责任分工安排》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县普查办及各联点工作人员按照县普查办的部署安排,深入各乡镇(街道、管理区)、村(社区)加强督促指导,积极开展各项普查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二是扎实开展“一套表”单位核查和“五查五纠”工作。印发了《洞口县统计局关于认真开展一套表调查单位和投资统计项目专项清理自查自纠的通知》,按专业分成5个工作组,对所有调查单位全面入户核查,认真填写现场核查表,撰写专业自查自纠报告,深入了解企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在对调查单位中破产、注吊销、空壳(僵尸)、虚假、不达标、代填代报等问题进行严肃处理的同时,帮助企业完善台账,收集企业印证材料装订成册,全面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全县共核查了427家在库“一套表”法人单位,其中建筑业20家、服务业40家、工业123家、房地产28家、投资项目79个、批零108家、住餐29家。三是在2024年9月清退上缴了变相发放的福利费6500元,其中:2022年以全县统计业务培训和专业授课技能比武的名义向7人发放授课费3800元,向6人发放授课比武奖金2000元,5人到长沙出差虚报的伙食补助和公杂费700元。四是局党组对变相发放福利的作法作出了深刻检查,将以此为戒,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五是局党组对虚报差旅费的5名干部职工进行了廉政谈话,向他们讲清纪律规矩、讲明廉洁要求,帮助他们提升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方面的问题

  8.党组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不到位。如,2023年8月,县统计局将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部分业务外包给第三方公司,双方协议价格29.8万元,该业务发包未经党组会议研究。“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坚持的不够好。如,2022年2月11日,局党组研究事业单位人员年终考核事项,党组书记尹建新率先提出优秀人员名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洞口县统计局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细化了“三重一大”的具体内容,明确了本单位“三重一大”的决策范围、决策程序、议事规则、责任追究等,理清了工作思路,量化了工作任务,规范了工作程序,明确了工作方向,从制度上规范了权力的运行。2024年以来,局党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所有“三重一大”事项都实行了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制定了《洞口县统计局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规范了一把手末尾表态的形式、范围、程序和具体要求。2024年,局党组在各项工作研究中,均严格执行了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今后,将一如既往的严格执行。 

  9.机关党建存在薄弱环节。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有偏差。2023年度,党组未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党建工作计划、党建经费等重大事项没有经过党组专题研究。党员教育管理有空挡。4名退休党员干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够经常。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工作开展虎头蛇尾,每年仅能在前面几个月坚持落实各项要求,党建工作记录、资料收集整理非常欠缺,党费收缴登记和公示不及时、党员积分量化管理执行不严格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每半年至少研究1次党建工作,并常态化开展督促检查。2024年1月9日,局党组对2024年党建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制定了党建工作计划,安排了党建工作经费;2024 年1月23日,局党组开展了履行基层党建“一岗双责”述职评议暨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2024年9月12日,局党组对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二是对1名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已按时参加组织生活。2024年局机关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和主题党日活动12次,该同志参加了12次;三是对3名年纪较大身体差或常住外地的党员,由本人申请不参加一般性组织活动,对支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时,由支部委员入户或电话征求意见。如去年9月局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时,支部委员征求了他们的意见后,他们均委托其他党员进行了投票。四是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按期完成了换届选举,选举产生了5名支部委员,局党组书记兼任机关党支部书记。五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每月制定主题党日工作计划,深入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六是督促指导党建专干加强业务学习,及时收集整理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支部换届、党建工作责任制、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各种党建资料,党建资料的基础性、支撑性、服务性作用得到有效加强。七是按要求做好党费收缴和公示工作。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标准,健全完善了机关党支部党费收缴台账,坚持按月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有效避免了少交漏交拖交党费的现象。八是加强党员考核管理。进一步细化量化党员“四个合格”的考核标准,将党员考核管理与民主评议党员、评先评优等工作统筹衔接起来。2024年,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排全市第1的专业人员,向县委、县人民政府争取到单列优秀指标进行了表彰。 

(四)落实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彻底方面的问题

  10.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上轮巡察反馈的“违规向体制内工作人员发放统计补助”的问题没有整改到位,本轮巡察发现统计局向纳入服务业单位报表的公立医院和学校共13家单位统计报表员发放200元/月的统计补助,少数乡镇统计工作人员仍然领取统计补助。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纳入服务业单位报表的13家公立医院和学校统计员2019年至2023年违规领取的统计补助进行了追缴,目前已全部追缴到位。二是对高沙镇、文昌街道、罗溪瑶族乡统计员2019年至2023年签字领取的统计员补助进行了核查。经全面核查,这些补助是他们为辖区内部分企业统计员代领的,企业或企业统计员都出具了相关证明。三是坚决停发不合规的统计补助,2024年1月以来对体制内的统计工作人员已停发各项统计补助。 

 11.审计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2023年县级专项审计指出存在“支出直接打款到财务人员银行账户再发放现金的方式违反财政国库集中直接支付规定”的问题没有整改到位,个别小额支出仍打款至出纳员再以现金支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对巡察指出的“个别小额支出仍打款至出纳员再以现金支付”的问题立即纠正,将电费、水费、报刊杂志费等小额支出,由出纳员打款给办公室后勤工作人员,再由办公室后勤人员去办理缴款手续。 

  三、下一步整改思路 

(一)强化思想认识。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必须始终坚持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增强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和意识形态责任制,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局党组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建设,严格执行议事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局党组在全县统计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 

(二)强化整改落实。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格的标准把巡察整改不断向纵深推进。对整改措施逐条核查,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不走过场;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构建常态化工作机制,努力在巩固扩大成效上下功夫;对在整改过程中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以严格的监督,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推动各类规章制度“从纸上落到地上”,促进党员干部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形成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为管党治党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三)强化责任追究。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强化巡察整改监督,盯住重点人、重点事不放,逐一对账销号,建立整改问责机制,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究责任。党组书记要全面承担整改落实主体责任,班子全体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带头抓好自身整改,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 

(四)强化整章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巡察成果综合运用,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部署结合起来,与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强化统计监测预警质效、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重点工作一体推进、一体落实。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稳健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9—7222966;邮寄地址:洞口县统计局办公室,422300;电子邮箱:dkxtjj@163.com。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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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洞口县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县统计局 作者: 县统计局 2025-06-30 15:41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5月1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1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反馈意见和开展整改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部署落实。局党组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局巡察整改工作协调推进、整改工作的督查督导等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尹建新任领导小组组长,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负首责、负总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直接抓、抓到底;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细化整改工作,加强与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纪委监委第十监督检查室、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常态化沟通联系,形成上下贯通衔接、股室协同联动、全局同向发力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精心制定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尹建新主持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工作清单,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1个问题以及整改意见进行全面梳理、分类研究,细化为4个方面27个具体问题,制定了41条整改措施,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坚持聚焦聚力抓整改、紧抓快办促落实,集中巡察整改6个月时间内,局党组累计召开4次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强力推进整改工作。 

(三)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整改实效。局党组明确1名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牵头抓巡察整改日常工作,局办公室和纪检专干具体负责整改综合协调和督办落实工作,对整改工作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会商”,全程跟踪督查。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局党组结合省委巡视统计专项监督检查,紧盯理论学习、数据失真、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干部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既全面整改,又突出重点,既注重“当下改”的举措,又注重“长久立”的机制,共制定制度5项,修订完善制度2项,有效提高了全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二、具体整改举措和目前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1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不深入方面的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学习上不系统不全面,“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如2021-2023年共召开39次党组会议,只有7次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深刻把握习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精神推动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不够深入。僵尸企业清退还不够全面,对限上商贸企业清理和退出力度不足,如已注销的洞口县广众家电广场。落实“三区一中心”发展战略缺乏针对性。未有效结合统计部门职能特性,对打造“三区”开展运行监测,及时用数据体现产业发展成果,为战略实施提供科学、精准的决策支撑。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即制定了《局党组会议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内容和要求,推动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提质增效。2024年以来,共召开20次党组会议,落实“第一议题”20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共组织12次学习,落实“第一议题”12次。今后,坚决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二是建立了常态化学习机制。局党组会议、局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等把习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精神及上级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政治学习任务。2024年共组织专题学习3次,分别是3月份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24年3月考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8月份组织学习了《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的通知》《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工作的通知》,10月份组织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通过学习,局党组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不断建立健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防惩机制,持续推动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深入开展。三是对已注销的洞口县广众家电广场于2024年8月及时进行了清退。四是由名录库专业人员牵头,组织“四上”专业人员常态化开展一套表调查单位名录库数据质量核查工作,2024年对6家空壳、僵尸、吊(注)销企业全部进行了清退。五是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积极当好决策参谋。围绕“三区一中心”发展战略和全县年度经济发展目标,认真开展日常统计调查,每月向全县经济调度会议提供经济运行分析材料,扎实做好县域经济发展的监测预警工作,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准确参考。六是配合做好绩效考核评价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乡镇(街道、管理区)绩效考核评价等数据采集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七是及时发布统计公报、编撰《洞口统计年鉴》,用数据展现洞口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2.履行本部门核心职能不到位,落实新时代统计高质量发展有差距。对联网直报平台统计基础数据真实性把关不严,对重要数据审核、监控、评估不到位。如2023年1-2月份数据中,洞口县汽车企业销售额增长16%,而全国平均数据为负增长13%,县统计局与县商务局均未发现数据异常,最终该数据被上级统计部门认定为问题数据。统计分析作用发挥不充分。多侧重于全局分析,深入行业领域开展调研不多。2021年以来,撰写经济运行分析报告20余篇,专题调研报告不足5篇,统计成果运用欠佳。如,2023年《高沙三家规下企业调研报告》中建议3家个体经营户转型成立4家企业,只有1家转型成功;再如,2023年《工业分析》中指出“代报企业偏多,未履行相关合法手续。现规上工业企业代报率超50%”,截至目前,规上企业代报率为29.2%,问题仍然突出。执法监督力度不大。对四上企业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不够经常,2021年以来,每年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的企业仅有10余家,占比较低。执法监督多以纠正为主,统计执法立案数未破零。法制宣传范围不广。多层次、多形式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抓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不够经常,统计法规进机关、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力度不大,到联点的桔城社区和花园村宣介较多,对其他领域和区域覆盖少。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了《洞口县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规范了数据生产和质量控制流程,各专业扎实做好业务培训、报表布置、数据搜集、质量审核、数据处理、评估、上报等各环节工作。二是制定了《洞口县统计局关于对统计数据质量监管平台实行轮流值班的通知》,实时监管统计数据质量。各“四上”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专业负责人每月轮流值班,在报表期间认真填报《洞口县联网直报数据质量监管平台实时监测表》,将出现的奇异值、极值、逻辑关系不匹配等情况,及时通知相关专业及企业核实修正相关数据。2024年,共处理国家及省市下发的预警12余次。三是规定每个专业每半年至少撰写一篇统计分析文章,组织专业人员对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出现的新特点、新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及分析,努力提升对数据的解读能力和对趋势的研判能力,有效提升统计分析的质量和水平。2024年7至12月,各专业共撰写专题调研分析材料7篇。其中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伟民撰写的《开展两次专项行动,规范一个管理制度》,被县科工局全部采纳实施,扭转了洞口规模工业增速下跌的不利局面,有力的促进了规上工业发展。四是认真落实《洞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企业培育申报暨新时代统计基层基础的实施办法》《洞口县促进工业发展十条措施》,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加大“个转企、企升规”推进力度,有效培育优质经营主体。2024年,全县新增“四上”企业28家。五是积极探索规范统计代理行为。与行业主管部门协同,督促指导企业(项目)单位与代理公司签订委托协议,按时向代理公司提供数据上报的原始凭证,规范建立统计台账,有效防止了因代理行为不规范而导致出现代填代报现象,全面降低了代填代报率。六是成立常年统计执法工作小组,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制定了《2024年洞口县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2024年对22个“四上”企业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七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规范统计执法流程,依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统计台账、统计报表、项目立项和工程结算单、发票等资料,对企业上报的主要经济指标数据进行核实核查,制发《洞口县统计执法问题交办单》,对情节较轻的要求限期整改提升,对情节严重的进行立案查处。八是及时制定了2024年年度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多层次、多形式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宣讲活动。先后在2024年第24次县委常委会议、第14次县政府常务会议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行了宣讲,并开展了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2024年9月20日,与国家统计局洞口调查队联合举办了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开展了《统计法》“六进”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彩页1200余份,向社会公众展示了统计科学发展的成就和理念,推广普及了统计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

  3.统计协作联动不够,“大统计”工作格局尚未形成的问题。统计局的协调作用发挥不充分,各经济部门之间没有形成合力。未建立形成统计协作联动机制,在指标汇总数据共享、联合审核把关等方面的职能责任和规范流程均不够明确,有些指标排名持续靠后,扭转局面乏力。如2022年5月-2023年6月,我县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速指标在全市排名靠后。在“四上”企业培育上指导达标单位和投资项目申报材料不够精准,进规入库工作不甚理想。如2022年全县规模工业企业入库目标30家,只完成11家,不足40%。统计队伍规范化建设仍有差距。仅从形式上配足了乡镇和园区的专用设备,乡镇(街道)、园区、“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统计人员及信息库仍不完备。乡镇统计业务水平不高,对辖区所属统计单位的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不够经常。企业主责落实不到位。企业统计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统计报表数据原始凭证资料还不够完善。如在2023年省统计局执法检查的15个规模工业企业和15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部分存在原始数据不完整、统计台账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压实部门统计责任。已建议县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洞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意见》,“管行业必须管统计、管统计必须管数据、管数据必须管质量”部门统计工作要求进一步得到落实。二是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在每月召开的全县经济运行调度会上,紧紧围绕GDP增长目标,预测预警各部门单位负责的各项核算指标,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有效可行的推进措施建议,逐步建立数据共享机制,确保部门统计“任务清、责任明、措施实、效果好”。同时,县统计局专业人员会同部门统计工作人员每月进企业调查指导,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和统计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部门统计协同机制的加强,有力的促进了统计工作开展。2024年,在公布的16项主要经济指标中,我县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有10项,其中排名全市前3位有3项。三是严格执行“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入库标准,全面精准指导县发改、科工、商务、住建等责任部门加大“四上”企业培育力度,规范收集整理入库申报资料,审核通过率显著提高。2024年,全县新增“四上”企业28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7家、排全市第4,限额以上商贸企业13家、排全市第5;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93个,计划总投资127亿元。四是严格落实《湖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四类基层统计人员管理的通知》(湘统办[2024]11号),建立了乡镇(街道、管理区)、园区、“四上”企业、投资项目四类基层统计人员信息库,进一步健全人员变动备案报告机制,对基层统计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人员变动、参加培训等情况。目前,全县24个乡镇(街道、管理区)、洞口经开区、493个“四上”企业(项目)均建立了完备的统计人员信息库。五是有计划、分专业、分层次开展统计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统计人员专业素质和履职能力。2024年,各专业通过以会代训、集中培训、上门培训、电话补训等方式,共组织乡镇、企业统计人员开展统计培训26次717人次,到乡镇或企业现场指导业务的318次485人次。六是认真落实《湖南企业电子统计台账2024-2025年实施方案》(湘统办[2024]10号),协同相关责任部门督促指导28家2024年新入规企业、80家在库“四上”企业法人中的头部企业(营业收入前20%),规范设立了电子统计台账,“数出有据、数出有源”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七是将数据上报原始凭证和统计台账建设作为统计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对统计台账不完整不规范、原始凭证支撑力不足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查处。2024年,共对8家企业的统计台账进行了整改落实。 

  4.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成员述职报告重要内容。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力量薄弱。没有明确意识形态工作专职人员,工作人员对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概念混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洞口县统计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2024年,局党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在各级媒体发稿10余篇次,局党组及其班子成员在开展“棚改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年度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中,均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二是县普查中心10月份公开招考了2名事业编制人员,局党组安排其中1名理论功底扎实、有一定写作能力的同志担任意识形态工作专职人员。三是加强培训指导,提升党组成员和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将党建工作会议和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区分开来,严格按要求落实中心组学习,加强记录人员的业务培训。四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明确专人负责宣传工作,鼓励全体干部职工人人都当宣传员。     

 (二)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还有欠缺,压力传导不到位方面的问题

  5.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局党组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总体形势把握不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有力。干部普遍认为统计局不负责重大项目安排,是清水衙门,思想上盲目乐观、不够警惕。个别干部存在酒驾行为等廉政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了中共洞口县统计局党组《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领导责任分工,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二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定期组织廉政风险防范集中学习,联系工作实际加强研究讨论和互动交流,全面梳理本单位廉政风险点,18名党员干部签署了《廉政承诺书》。三是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了《正风反腐就在身边》《警钟长鸣》等党纪警示教育片,传达学习了市纪委《关于5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的通报》《关于4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的通报》《关于4起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持续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四是配合县纪委监委对2021年酒后驾车的职工肖左宁严肃处理,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五是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对肖左宁酒后驾车处理结果进行了通报,开展了以案示警、以案促改警示教育。 

  6.监督责任落实有欠缺。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县纪委统一开展的专项检查多,主动组织监督较少。聚焦统计工作主责主业,开展重点监督不够精准深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主动向派驻纪检组报告重点工作,定期报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及重点工作计划,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二是局党组邀请派驻纪检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执行“事前申报、事中监督、事后抽查”,对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全程监督。三是派驻纪检组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节假日开展正风肃纪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查处。四是派驻纪检组严格落实《洞口县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洞口县统计局、中共洞口县纪委机关、洞口县监察委员会关于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工作协同办法》,严肃追究统计造假责任,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依规依纪依法对省、市统计部门移交的“有责修数”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 

  7.作风建设有待加强,纠治“四风”还需发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一定程度存在,担当作为有差距。局党组推动工作要求不严、标准不高,有些工作满足于形式,忽视了质效。在开展“一套表”单位核查和“五查五纠”工作中以要求企业报送资料的方式替代实地走访调研,没有对数据质量严格把关筛查。在“五经普”工作期间,一些乡镇干部反映县统计局安排的联片人员很少到基层指导,工作上只能各自为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仍时有发生。变相发放福利。如,2022年,统计局以全县统计业务培训和专业授课技能比武的名义,向7人发放授课费,共计3800元,向6人发放授课比武奖金,共计2000元。虚报差旅费。如,2022年10月5日至7日,5人到长沙出差住宿1天,报销3天的伙食补助和公杂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压实“五经普”工作责任。先后印发了《洞口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流程表》《洞口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和内设工作组及职责》《关于建立洞口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的通知》《洞口县“五经普”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联系乡镇(街道、管理区)和部门责任分工安排》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县普查办及各联点工作人员按照县普查办的部署安排,深入各乡镇(街道、管理区)、村(社区)加强督促指导,积极开展各项普查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二是扎实开展“一套表”单位核查和“五查五纠”工作。印发了《洞口县统计局关于认真开展一套表调查单位和投资统计项目专项清理自查自纠的通知》,按专业分成5个工作组,对所有调查单位全面入户核查,认真填写现场核查表,撰写专业自查自纠报告,深入了解企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在对调查单位中破产、注吊销、空壳(僵尸)、虚假、不达标、代填代报等问题进行严肃处理的同时,帮助企业完善台账,收集企业印证材料装订成册,全面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全县共核查了427家在库“一套表”法人单位,其中建筑业20家、服务业40家、工业123家、房地产28家、投资项目79个、批零108家、住餐29家。三是在2024年9月清退上缴了变相发放的福利费6500元,其中:2022年以全县统计业务培训和专业授课技能比武的名义向7人发放授课费3800元,向6人发放授课比武奖金2000元,5人到长沙出差虚报的伙食补助和公杂费700元。四是局党组对变相发放福利的作法作出了深刻检查,将以此为戒,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五是局党组对虚报差旅费的5名干部职工进行了廉政谈话,向他们讲清纪律规矩、讲明廉洁要求,帮助他们提升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方面的问题

  8.党组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不到位。如,2023年8月,县统计局将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部分业务外包给第三方公司,双方协议价格29.8万元,该业务发包未经党组会议研究。“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坚持的不够好。如,2022年2月11日,局党组研究事业单位人员年终考核事项,党组书记尹建新率先提出优秀人员名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洞口县统计局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细化了“三重一大”的具体内容,明确了本单位“三重一大”的决策范围、决策程序、议事规则、责任追究等,理清了工作思路,量化了工作任务,规范了工作程序,明确了工作方向,从制度上规范了权力的运行。2024年以来,局党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所有“三重一大”事项都实行了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制定了《洞口县统计局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规范了一把手末尾表态的形式、范围、程序和具体要求。2024年,局党组在各项工作研究中,均严格执行了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今后,将一如既往的严格执行。 

  9.机关党建存在薄弱环节。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有偏差。2023年度,党组未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党建工作计划、党建经费等重大事项没有经过党组专题研究。党员教育管理有空挡。4名退休党员干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够经常。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工作开展虎头蛇尾,每年仅能在前面几个月坚持落实各项要求,党建工作记录、资料收集整理非常欠缺,党费收缴登记和公示不及时、党员积分量化管理执行不严格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每半年至少研究1次党建工作,并常态化开展督促检查。2024年1月9日,局党组对2024年党建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制定了党建工作计划,安排了党建工作经费;2024 年1月23日,局党组开展了履行基层党建“一岗双责”述职评议暨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2024年9月12日,局党组对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二是对1名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已按时参加组织生活。2024年局机关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和主题党日活动12次,该同志参加了12次;三是对3名年纪较大身体差或常住外地的党员,由本人申请不参加一般性组织活动,对支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时,由支部委员入户或电话征求意见。如去年9月局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时,支部委员征求了他们的意见后,他们均委托其他党员进行了投票。四是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按期完成了换届选举,选举产生了5名支部委员,局党组书记兼任机关党支部书记。五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每月制定主题党日工作计划,深入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六是督促指导党建专干加强业务学习,及时收集整理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支部换届、党建工作责任制、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各种党建资料,党建资料的基础性、支撑性、服务性作用得到有效加强。七是按要求做好党费收缴和公示工作。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标准,健全完善了机关党支部党费收缴台账,坚持按月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有效避免了少交漏交拖交党费的现象。八是加强党员考核管理。进一步细化量化党员“四个合格”的考核标准,将党员考核管理与民主评议党员、评先评优等工作统筹衔接起来。2024年,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排全市第1的专业人员,向县委、县人民政府争取到单列优秀指标进行了表彰。 

(四)落实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彻底方面的问题

  10.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上轮巡察反馈的“违规向体制内工作人员发放统计补助”的问题没有整改到位,本轮巡察发现统计局向纳入服务业单位报表的公立医院和学校共13家单位统计报表员发放200元/月的统计补助,少数乡镇统计工作人员仍然领取统计补助。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纳入服务业单位报表的13家公立医院和学校统计员2019年至2023年违规领取的统计补助进行了追缴,目前已全部追缴到位。二是对高沙镇、文昌街道、罗溪瑶族乡统计员2019年至2023年签字领取的统计员补助进行了核查。经全面核查,这些补助是他们为辖区内部分企业统计员代领的,企业或企业统计员都出具了相关证明。三是坚决停发不合规的统计补助,2024年1月以来对体制内的统计工作人员已停发各项统计补助。 

 11.审计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2023年县级专项审计指出存在“支出直接打款到财务人员银行账户再发放现金的方式违反财政国库集中直接支付规定”的问题没有整改到位,个别小额支出仍打款至出纳员再以现金支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对巡察指出的“个别小额支出仍打款至出纳员再以现金支付”的问题立即纠正,将电费、水费、报刊杂志费等小额支出,由出纳员打款给办公室后勤工作人员,再由办公室后勤人员去办理缴款手续。 

  三、下一步整改思路 

(一)强化思想认识。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必须始终坚持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增强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和意识形态责任制,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局党组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建设,严格执行议事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局党组在全县统计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 

(二)强化整改落实。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格的标准把巡察整改不断向纵深推进。对整改措施逐条核查,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不走过场;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构建常态化工作机制,努力在巩固扩大成效上下功夫;对在整改过程中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以严格的监督,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推动各类规章制度“从纸上落到地上”,促进党员干部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形成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为管党治党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三)强化责任追究。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强化巡察整改监督,盯住重点人、重点事不放,逐一对账销号,建立整改问责机制,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究责任。党组书记要全面承担整改落实主体责任,班子全体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带头抓好自身整改,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 

(四)强化整章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巡察成果综合运用,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部署结合起来,与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强化统计监测预警质效、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重点工作一体推进、一体落实。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稳健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9—7222966;邮寄地址:洞口县统计局办公室,422300;电子邮箱:dkxtjj@163.com。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