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与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定期掌握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动态,制定对策。2、加强道路巡逻,及时发现,查处和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4、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勘察处理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5、做好机动车(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低速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注册登记和驾驶员管理工作。6、搞好交通特殊服务和交通警卫。维护重大节日、集会、游行、示威和体育活动的交通秩序,保证首长、外宾车辆行使安全与畅通。7、制止、协助破获在道路上的犯罪活动,堵截在逃犯罪分子。8、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洞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行政编制人数70人。实有人数76人,其中在职70人,退休6人。实有公务车辆14辆。
二、部门预算收支与平衡情况:2017年预算总收入1072.18万元,。全年预算总支出1072.18万元,收支平衡。
三、预算支出情况分析:2017年预算支出1072.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731.48万元(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138.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辆 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业务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和除以上之外的一般公用支出)203万元(其中“三公经费”8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含离退休人员统一津补贴、遗属补助、抚恤金、伤残补助、助学金、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等)138.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