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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其他扶贫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洞财农[2021] 1

洞口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财政

其他扶贫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区)、有关单位

为盘活财政扶贫存量资金,根据各村各单位申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管理区)人民政府审核,县财政局审批,现从收回财政的扶贫存量资金中安排其他扶贫项目资金计划320.89万元(具体项目资金计划明细表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管理区)在收到本批扶贫项目资金计划后,应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督促各村各单位严格规范实施项目,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紧验收报账。

2、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管理区)、有关单位、各村委会应依法依规对项目立项事项和实施结果进行公示公告,公示公告时间不得少于10天,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3、本批其他扶贫项目资金全部拨付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管理区),项目报账支出事项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管理区)办理;本批其他扶贫资金项目均应在20216月30日前实施完成、验收报账对于逾期未能实施完成和验收报账的项目,项目资金计划将予以取消,并及时调整安排用于其他扶贫项目。

附件:《洞口县2021年财政其他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明细表》

特此通知!

洞口县财政局

20211月5

洞口县2021年财政其他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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