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述职报告
花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周 萍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本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法治政府建设主线,以“依法行政、法治为民”为核心,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取得显著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与成效
(一)加强理论学习,压实工作责任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个人“必修课”,以个人精读加中心组深学等方式系统研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重点书目,组织专题法治讲座2场,让法治理念入脑入心。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实施方案,细化法治政府主体责任清单,全年召开法治建设推进会4次,协调解决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等难点问题3个,督办重点任务7项。
(二)充实执法力量,加强行政规范
建立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明确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职责。加强执法大队力量建设,将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由7名增配至10名。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全年组织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培训2次,开展耕地保护、生态保护等综合执法活动37次。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事项前置合法性审查和决策,全年审查合同及规范性文件10份,提出合法性意见7条。
(三)深化普法宣传,构建法治生态
结合“八五”普法,在元旦春节、国际禁毒日、信访法治化宣传周、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宣传车等方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8次,发放各类宣传手册4000余份,辐射13个村(社区)。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通过集中签名承诺、“小小普法代言人”、主题班会、主题黑板报等活动,覆盖全镇3000余名中小学生。选聘2名法律顾问为镇村两级提供法律指导,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养村级“法律明白人”71名,推动法治力量向基层延伸。同时,借助村村响、微信等平台,定期推送法律知识和法治案例,拓宽了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使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治观念。
(四)落实公开制度,便民服务群众
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着力抓好群众办事流程信息公开,借助公示栏、阳光监督平台等手段定期公开党务政务财务及惠农补贴等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截至目前,在各类平台累计公开信息480多条。积极构建镇村联动治理体系,实现全镇社会依法治理网格化、精细化。不断实现政务、司法服务事项的无缝对接,利用镇政务服务中心,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延伸服务触角,推行“一站式咨询办理”,极大的减少了中间环节和办理时限。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7件,调解矛盾纠纷39起。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法治建设长效机制不健全
法治政府建设缺乏系统性和长期规划,部分工作停留在“年初部署、年末总结”的层面,缺乏持续性和深入性。对法治建设的考核机制不够科学,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导致部分干部对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不足,工作推进缺乏内生动力。
(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
一是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部分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储备不足,执法程序不规范,存在“重处罚、轻服务”的现象,影响了执法的公信力和群众的满意度。二是上级下放的行政执法事项过多,存在基层接不住,能力跟不上的情况。
(三)法治资源投入不足
乡镇法治建设资源有限,缺乏专业法律人才和法律服务力量,难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不足,导致普法活动覆盖面有限,难以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打造专业队伍
一是结合我镇“能力提升年”活动,强化法治培训,邀请法律专家和法治专业人才对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执法大队进行业务培训2次以上。二是建立健全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加大法治资源投入,夯实基层基础
一是充实法律人才队伍,加大“法律明白人”培养力度,充分发挥镇村两级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指导村级干部处理土地流转等涉法事务,确保村级决策合法合规。二是加大法治经费保障,从有限的乡镇财政资金中挤出法治工作专项经费,确保普法宣传、执法行动常态化、长效化开展。三是优化法律服务供给,加强“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整合司法所、综治办、信访办等资源,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全链条”法律服务。针对农村不同群体,开展“定制化”法律服务,如“送法进村”“法律护航校园”等,确保法律服务覆盖到每个角落。
(三)健全矛盾化解机制,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推进信访法治化,落实“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加大“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平台宣传,实现“扫码反映、一键响应”。二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访调结合”原则,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作用,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风险隐患和不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