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述职报告
花园镇党委书记 刘 军
本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以依法行政为核心、改革创新为动力、群众满意为目标,推动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与成效
(一)健全领导机制,压实法治责任
1.强化统筹部署。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政府年度核心工作,建立“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分线推进、部门协同联动”责任体系。每半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全年部署督办重点工作12项,协调解决难点问题7件。
2.完善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引入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决策,全年审查合同及规范性文件10份,提出合法性意见7条。
(二)深化依法行政,提升治理效能
党政领导带头学法用法守法,通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等方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4次。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全年组织镇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4次。邀请司法局领导、业务骨干对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时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全年开展执法检查37次。
(三)深化普法宣传,增强法治意识
结合“八五”普法,开展多样化活动。利用赶集、国家安全日、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宣传活动8次,发放手册1500余份。加强“法律明白人”培训,覆盖全镇13个村(社区)。在开学、休学时机开展“送法进校园”定向宣传6次,覆盖学生2000余人。
(四)创新矛盾化解,维护社会稳定
我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优化矛盾调解机制,将调解工作前置,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行“一周一案”分析研判机制,切实做到“减存量、清库存、控增量”。全年化解矛盾纠纷90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8%。二是依法规范信访行为。充分落实“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大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合理合法解决。三是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加强对信访积案的化解,采取领导包案、部门联动、依法依规等措施,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政府建设缺乏长效机制
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缺乏长期规划和明确的目标,导致工作推进缺乏连续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考核机制不够科学,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导致部分干部对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
(二)干部法治意识需提高
部分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法治观念淡薄,在工作中存在重政策、轻法律的现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法治与基层治理结合不够紧密
在基层治理中,法治手段与行政手段、道德手段等其他手段结合不够紧密,导致法治与基层治理脱节。在化解矛盾纠纷时,过度依赖行政调解,忽视法律途径,导致部分矛盾纠纷久拖不决。
(四)村级组织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待进步
部分村级组织依法治理意识不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落实不到位,村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村级事务管理不够规范,影响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五)群众参与度不高
法治宣传方式较为传统,主要以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举办讲座等形式为主,缺乏创新性和吸引力,导致群众参与度不高。部分群众认为法治建设是政府的事情,与自己无关,法治意识薄弱。另外,群众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渠道有限,缺乏有效的参与机制,导致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难以得到充分表达和采纳。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以守正创新的精神,持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如利用数字媒体平台、社区活动、学校教育等,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同时,针对不同群体,如青少年、企业、农村居民,开展法治教育,确保法律知识普及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强化法律服务,设立法律服务便捷窗口,提供法律援助,让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时能及时得到解答,切实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二)提升执法效率与公信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聚焦执法效能提升,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适时邀请县局专业人员和业务骨干到镇给班子成员、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部门负责人进行法治培训,提升法律素养。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法律知识考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力争在今年内实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严格规范执法程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同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推行公开透明的执法,让群众参与到执法监督中来。
(三)完善矛盾预防化解机制,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健全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强各调解组织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率,推动村级调解员培训100%覆盖,力争矛盾化解率进一步提升。二是推动信访法治化建设,加强信访队伍业务能力培训,加大《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力度,访调结合,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原则化解矛盾。三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掌握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